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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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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0600000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的主要工作为牵头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市级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创新型普洱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拟订市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工业与高新技术科、外国专家与科技合作科(市科技人才办公室)。
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普洱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3.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期。全市科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全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充分对接国家、省科技创新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普洱建设,构建新体系、打造新平台,实施科技补短板行动,全力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市科技局党组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领导优势,组织科技系统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确保科技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质量的政治建设统领高质量的科技事业发展。
(二)提升创新效能,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100%完成深化改革年度台帐目标任务。加紧修订或研究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措施2项以上,持续推进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及跟踪问效。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任务。高质量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普洱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普洱绿色生物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开展营商环境测评中涉及指标材料的收集、汇总和测评,牵头召开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相关部门联席会议1-2次。推动形成研发投入稳步增长态势。研究完善科技创新统计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确保数据准确,如实反映全市和各县(区)的科技创新水平。深入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举措,建立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切实推进依法治市和政策服务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全省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年工作制度落实。弘扬科技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建立科研诚信“黑名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科技伦理工作的介入管理。
(三)持续加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及高层次科技人才引培工作。借助人才智力帮扶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和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按照新的院士专家引进机制和模式,充分对接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到普建立科研创新平台,注重引进数量增长、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的协同推进。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及科研创新平台5个,督促强化现有创新平台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认真落实普洱市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科技人才,积极开展创新人才团队培育工作。
(四)持续加大R&D及行业GDP工作力度。组成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团,启动年度覆盖各类创新主体的政策宣讲及培训活动,实现全市200余户规模以上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和有关科研院所全覆盖,力争完成2021年省综合考评(研发投入强度)目标任务实现综合考评不扣分,力争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0.45%。积极推进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测算及结果运用。制定年度GDP行业基础指标目标任务及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等政策措施的宣讲培训,切实提升有关单位科研创新及政策措施的运用能力,综合性提升有关单位营业收入及工资收入总额,力争2022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户,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及工资总额较上年增长达10%以上。
(五)着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内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落地30项以上,争取实现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2亿元;继续做好普洱市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工作,平台发布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普洱市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三张地图”;充分发挥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作用,建成10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积极争取重大成果转化实施,组织开展“普洱市重大科技成果展”活动。二是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做强创新创造生力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以上,力争组织30户(含)以上企业和团队参加2022年度创新创业大赛;争取申报认定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组织推荐申报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1个,创新型县1个。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六大行动(2021—2025年)》,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以产业基础较好的县为重点,争取年内打造1个乡村振兴示范县,组织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特派员50名,星创天地4个。继续做好优化整合全市科普教育基地,组织承办好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等集中科普示范活动。
(六)继续加大科技合作交流和科技招商引资工作。强力推进“科技入普”,加大科技招商力度,以第五届科技入滇行动为契机抓好“四落地”,加强与省外科研院所、高校的对接联络,加大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扎实推进云南循环农业研究院落地建设工作,协同湖南农业大学,筹备研究院畜禽、蔬菜、茶叶、水产、生物医药5个产业创新研究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综合科考”项目、“云南景东120米脉冲星射电望远镜”大科技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普洱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科技入滇”、“沪滇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征集、推荐科技入滇项目15项以上。做好与周边国家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好相关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全力做好安琪酵母、国药控股、云南宜普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心堂药业等企业落地项目推进服务工作,开展好与云南华大基因等科技型企业的对接洽谈,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普洱。根据普洱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内容和指标,编制《市科技局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并推进“普洱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深度开发”、普洱“百草根”保健汤料开发、普洱思茅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普洱思茅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普洱林下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澜沧县空港片区林下中药材乡村振兴示范等6个生物医药产业招商项目。
(七)强力推进普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强力推进普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生物医药产业任务清单。新增优质生物药材种植面积2万亩,力争有机认证(含有机转化认证)面积达到1万亩。培育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10个。全力推进大唐汉方儿童感冒药、良品益康中药饮片厂、普洱淞茂现代中药破壁饮片生产线、云茯苓初加工厂、安琪项目建设、澜沧县空港片区林下中药材乡村振兴示范园等40个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等推进实施。建立健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储备库。加强与北京、上海、广东等产业先进地区的生物制药和大健康领域知名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与广州医药集团、扬子江药业等药企的对接合作,争取引进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带动力强,集种植、制造、流通和康养、医疗、服务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入普发展,增强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后劲。开展普洱市生物药材产业资源调查工作,充实完善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地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 4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7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25.3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会保险收入增加及单位资金收入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5.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08.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社会保险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1.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社会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90.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01万元,主要原因是承担的项目增加,支出增加所致,单位自有资金支出16.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自有资金上缴财政代管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2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8.61万元,增长7.67%。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5.80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20万元,增加10.9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7.31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9.81万元,增长101.68%。主要用于:我部门开展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的各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29.66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33万元,增长3.08%。主要用于: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00元,与2021年(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保障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94.20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2.44%。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101.16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加1.08%。主要用于:我部门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
78.21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2.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老干党支部活动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2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加2.27%。主要用于: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3.60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81万元,增加5.69%。主要用于:我部门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5.26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加0.08%。主要用于: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8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加0.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24万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加10.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3.46万元,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加1.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薪金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103.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薪金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14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4万元,项目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励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5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5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3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7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万元,项目支出29.9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办公费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宣传资料印刷支出。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水费支出。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电费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邮电费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保洁费支出。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6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万元,项目支出44.1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差旅费支出。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维修(护)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租赁费支出。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会议费支出。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培训费支出。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7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公务来访单位的接待支出。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劳务支出。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万元,项目支出10.8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工会会员活动支出。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1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的福利费支出。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万元,项目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交通补贴及租车支出。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万元,项目支出13.5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转及项目实施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局机关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15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局机关离休人员医疗统筹支出。
3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6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875.00万元,主要用于生物医药县区补助经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4万元,较上年减少3.92万元,下降30.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2021年(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2.57万元,较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46.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35人次。
减少原因为我单位将厉行节约,计划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7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21.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7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21.0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我部门厉行节约,计划减少公务出行次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9个,包括: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13个,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个,普洱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2个,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7.17万元,其中本级下达项目14个,另文下达项目5个。重点项目10个,绩效目标如下:
1.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项目: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预算单位单位资金划转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普财库〔2022〕3号)精神,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单位资金上年结转结余共12.40万元,按规定存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科普工作、科技振兴乡村工作等支出。经费使用计划为:办公费1.07万元,印刷费1.0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劳务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
2.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根据关于印发《普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普党人才[2019]2号)及补充规定,保障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2022年的5个院士(科研平台)专家站任务及以前年度已建站的9个院士(科研平台)及10个专家站进行跟进维护的目标工作任务。
3.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项目:普洱市生物医药资源调查及生物医药科技成果展示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完成普洱市50万亩生物医药重点品种资源分布,产量、产值、所属企业等相关内容;完成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议书、汇报PPT、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份;完成生物医药产业展示大屏搬迁;拍摄2021年生物医药产业宣传片;完成大唐汉方、澜沧良宝两个生物医药科技成果展示场地布置。
4.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项目:科技管理经费,绩效目标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目标工作任务,按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完成对全市的科技管理工作及日常工作运行,工作内容包括:日常科技管理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工青妇工作、老干部工作、党建工作、扶贫工作、挂钩村乡村振兴工作等。计划年内召开全市科技管理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70-150人次;举办科技各类培训不少于1次,50-150人次;举办科技活动周1次,举办科技三下乡服务1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100万元用于开展以上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5.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项目:2021年科技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科技日常管理工作。重点用于开展我市科技产业调研、R&D投入统计、科技扶贫、定点帮扶、科技入滇常工作、科技招商,全市生物药产业推进等工作。
6.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项目:运转经费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运转经费,绩效目标是:一是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咨询、策划、受理、评审、认定、推荐等工作,承担省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技术推广等科技项目,开展科技咨询、项目策划,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政策服务。二是组织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与交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三是组织科技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同时开展调研、分析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现状和问题,为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建议和对策,为科技政策的制定、修订提供依据;服务企业不少于15家。四是组织职工参加省内外开展的科技学习、交流、培训提升科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管理能力。赴省内外参加学习、交流、培训。五是完成我单位的扶贫工作任务,赴挂钩点开展工作不少于10人次。 六是购置必要的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保障基本的办公条件。七是开展生物医药产业调研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调研不少于10人次。
7.普洱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普洱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保运转经费,绩效目标是:一是收集、整理科技情报信息70条、编辑发布科技新动态35期;二是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8户,推荐上报认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户,服务企业40户;三是开展科技业务知识培训两期、260人次以上(在疫情防控规定可行的情况下);四是普洱市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人员素质提升,组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策划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统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培训,增强服务平台专技人员职业素养。
8.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项目: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开展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办公大楼能正常维持运转,支付所需劳务派遣(安全保卫)人员劳务费、水费、电费及其他杂费等。
9.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运转经费,绩效目标是:一是项目总资金为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普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日常科技工作开展和科技项目指标落实完成。二是绩效目标:组织沪滇科技合作、科技入普交流对接活动2次,征集科学技术需求及科技人才需求15份;到挂钩联系点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服务2批14人次;开展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5人次;统筹落实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与单位本职工作有效衔接,提供政策咨询、参与调研活动10人次,积极配合协助村党组织编制科技引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10.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沪—普—老科技交流与合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为加强双方合作与对接,开展沪滇科技需求征集及合作项目调研,面向东南亚技术转移对接等工作,以及实施科技合作项目劳务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导致各项公用经费计提基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48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81万元,固定资产358.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0.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0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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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2508581898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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