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单位职能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法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先进技术转移、推广,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政策宣传和培训,科技咨询服务,中介产学研用结合等服务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13人。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3人。
3.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按照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人员配备,审批制度,经费专款专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方面,都是按照国家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执行。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市财政要求,严格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项目申报率、项目细化率、资金细化率3个100%,资金覆盖率符合文件对本年度的要求。项目申报时间、格式和质量都符合市财政局要求。通过建立合理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运转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我中心的整体支出效益,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实现了部门预算管理总体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70.51万元,本年收入175.22
万元,支出165.22万元(年末项目资金结转10万元。资金下达文号普财教〔2018〕54号,项目为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属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8年我单位5名专技人员被选派为“三区”人才,服务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资金主要用于服务期间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三区”服务人员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已做结余处理,预计于2019年8月全部支出)。上年收入69.71万元,支出69.7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95.51万元,增长137%,支出增加94.71万元,增长134.31%。增长的主要原因:2018年4月调入9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本年度共支出165.22万,其中基本支出160.22万元,占总支出的96.9%,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3.1%。
2.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共计为160.22万元,其中:
① 工资福利支出155.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支出。
② 商品和服务支出4.1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③资本性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的支出。
3.项目支出
2018年单位共实施1个市级项目“科技实用技术培训”经费3万元。一个中央资金计划项目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万元。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完成了绩效目标,按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执行本年度没有结余资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开支。
4.“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1.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年初“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04万元,年终决算数1.09万元,比预算数增加4.77%。增加原因是:根据普编办﹝2017﹞14号文件单位名称变更,职能转变。新增编制9人。于2018年5月调入9人。单位职能的改变,加大对各县区科技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导致公务接待增加。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中央、省、市、主管局执行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等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单位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文件要求,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对2018年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项目承担各办公室配合方案制定、撰写自评报告、结果上报等。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过程中,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
2.组织实施,落实责任。自评组根据档案资料、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对项目绩效情况实施评价。一是查看项目总结,听取项目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组织管理。二是查看财务资料、会计凭证、听取财务人员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在财政预算管理、执行和会计核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了各项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的合规合法,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2018年的各项目均按照具体项目绩效分析和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服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显著。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牵线搭桥,组织我市8家企业与院士专家对接,就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合作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达成共识。助推企业技术创新效果显著。
2、指导企业研发经费(R﹠D)投入统计工作,多次深入思茅、宁洱、江城等县区指导R﹠D经费归集、统计。企业加强了对研发经费的认识,确保了研发经费按期入统。
3、指导企业做好科技项目的策划申报工作。如云南厚普饲料公司“泔水微生物饲料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镇沅跃华农产品公司“野生蔬菜人工训化栽培示范”等项目获得省、市科技部门立项支持。
(二)科技实用技术培训
项目经费3万元。紧密结合我市的主导产业和生产特点,精心选择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周密安排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5月至9月按计划进行培训。组织开展了辣椒、魔芋、元宝枫、澳洲坚果栽培等种植类为主的科技实用技术培训3期,培训人员242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该村参训人员种植管理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相关产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致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适应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工作。项目绩效指标完成100%,评价等次为优。
(三)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资金
项目经费2万元。自2017年9月服务该公司一年以来,我单位“三区”派出服务人员深入了解公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基本情况,为企业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结合在咖啡产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协助公司开发出咖啡豆烘干设备、小型咖啡筛选机等一系列产品。获得大宗订单二项,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盛况。引导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为企业提供专利申报咨询服务等。在服务期间,协助公司申报4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与公司联合在宁洱县宁洱镇太达村和曼连村举办2期“一种生物质燃料燃烧机”应用推广技术培训班。培训采取理论讲解、现场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授课方式,讲解生物质燃烧机的功能、效果、使用方法等,共培训101人次。项目绩效指标完成100%,评价等次为优。
通过评价我单位整体支出经费,项目经费实施工作中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预期的绩效目标的也都实现,项目经费的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综上所述,评价等次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应逐步树立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会计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二)整改措施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高度重视合理的制定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管理。努力提高财务人员以及项目执行者素质,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管控,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要坚持按项目、按进度支出,不准随意变更预算项目、超预算安排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或追加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二是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严控制支出。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费用消耗限额及定额,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申报、绩效目标的编制,财务负责协助经费的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组织实施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保障绩效目标顺利实现。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费用专项管理机制,简化接待工作,严控公务接待费用。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将财政拨款经费预决算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单位于2019年4月由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更名为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