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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5/20250115-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主题词:  科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科学技术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科技局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地向公众公开信息。全年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25条,涵盖科技创新政策、项目进展、科技成果、科普知识等多个方面。不断完善政策解读的通俗化和可视化,利用图片问答等形式,使公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此外,还持续深入全市各行业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政策宣讲、举办科普讲解大赛,利用科技活动周,直接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市科技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虽然未接到依申请件,但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网站栏目内公开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保障网上依申请平台链接正确,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和使用便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科技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普洱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发布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同时,强化内部审核机制,严格“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定期评估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此外,还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市科技局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和用户体验。部门栏目进行了全面升级,完善互动功能和反馈渠道。政务新媒体平台也进行了改版,增加了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同时,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市科技局加强了监督保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反馈。通过内部审计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持续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网站部门栏目与新媒体发布的重要政府信息不同步。改进情况:建立高效的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的创建、审核、发布等环节都有明确的流程和责任人。建议市政府加大投入,采用自动化工具,利用RSS订阅、API接口等技术手段,实现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之间的自动同步更新。设定明确的发布时间,为各类信息设定统一的发布时间,确保所有渠道在同一时间发布最新内容,提升用户体验的一致性。加强团队培训,定期对负责内容发布和维护的团队进行新媒体运营和信息同步的培训,提升团队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效率。实施内容审核机制,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标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符合各平台的内容规范,避免因审核延迟导致的发布滞后。

(二)新媒体信息偏重于行业内部情况,未能及时转载市政府要求转载的相关重要内容。改进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发布能力,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加强审核力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公众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整改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本报告所述事项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科技局年度内未收到依申请件。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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