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05/20240119-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主题词:  科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文  号: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9—21224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组织机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政策解读等事项,持续推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5条。多措并举政策解读,以便公众深入了解科技政策和参与科技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执行情况,以便公众监督和参与科技资金的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和办结,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的平衡,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开展日常读网工作,对发布信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复读,查找敏感词汇并及时改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更新政府网站的内容,提高了网站的用户体验和信息的可访问性。同时,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的运营工作,通过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和解答疑问。通过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做到热线服务的24小时响应,及时解答公众的咨询和投诉,提高了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年内未收到热线及派件。

(五)监督保障。加强内部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进行。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解读材料质量不高、没有实质性内容,未运用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改进情况:一是重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策解读能力。二是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高我们对政策的掌握和理解。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和企业宣传政策,提高政策普及度和权威性。

(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的推进需要有健全的各项制度保障。但目前,一些制度机制尚未完善或不够明确,导致公开工作实施中存在操作性和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改进情况: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范围和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科技局年度内未收到依申请件。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除本报告所述事项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