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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司法局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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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等规定,结合2025年立法调研情况,为切实做好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市司法局草拟了《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为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6年4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普洱市司法局立法科。 电子邮箱:pessfjlfk@126.com 联系电话:0879-2149567(传真) 邮政编码:665000 通信地址:普洱市司法局 网站地址:www.puershi.gov.cn 附件: 1.《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2.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普洱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日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等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需求,及时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出台,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高法治政府水平和依法治理的能力,为全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普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 (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1件) 《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4月底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纳入立法储备的规章项目(1件) 《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市消防救援局牵头起草,2027年第一季度前提交法规草案初稿及起草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十五五”规划,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需求,坚持急用先行,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及时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出台,提高法治政府水平和依法治理的能力。 (二)严格立法程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立法程序。完善起草、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审议、风险评估等机制,细化各项制度和程序。依托上级部门、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本地特色。 (三)加强沟通协调。市司法局要加强与起草单位、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立法计划落实和送审稿起草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对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成熟的送审稿,可以缓办或者退回。同时,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室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人大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争取人大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了便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政府立法工作,现就《普洱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制定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等规定,切实做好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的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市司法局草拟了《立法工作计划》。 二、主要内容 《立法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为2026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把握政府立法定位,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第二部分为2026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重点。一是按照《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2026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成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并确保2026年4月底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将1件政府规章纳入立法储备项目:《普洱市景迈山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部分为对2026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任务,明确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立法程序,及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推进。 三、重点说明的事项 (一)制定《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背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城市绿地管理中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城市绿地数量、类型不断增加,建设运营模式日益多元,原有的单一化管理方式已难以满足不同类型绿地的需求。管理机构的权责、保护管理措施等缺乏明确规定,出现问题时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另一方面,城市绿地因其开放性,公众爱绿护绿意识不强,经常发生占绿毁绿现象,如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绿化设施,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侵占绿地,破坏古树名木及擅自摆摊设点等。绿地养护管理者因缺乏针对性的执法依据,对不文明行为只能劝阻教育,对破坏园林设施等违法行为也无法有效制止,甚至出现管理人员被谩骂威胁甚至殴打的情形。因此,制定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通过法制手段实现城市绿地的有效管理,推动城市绿化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开展纳入立法储备项目政府规章的立法前期工作。申遗成功后,景迈山地区性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开发和茶产业的繁荣,以旅游、休闲、考察等为主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人流物流的高速运转需要与景迈山消防安全基础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同时,景迈山传统村落木结构建筑较多且耐火等级低,消防基础设施欠缺,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先天性缺陷,火灾导致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破坏的风险较高,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防控成为当务之急,为确保下步制定出台的景迈山消防安全管理地方立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做好前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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