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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3-11-2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31124-00041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1-24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A 

公开


张登等13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将植物蛋白核桃乳纳入全市各县(区)学生营养餐采购范围的提案》(第16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市发展改革委意见、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实施以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实施11个年头,补助逐年提高(2011年秋季学期起每生每天3元的资金补助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每人每天增至4元2021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基础标准由每天4元提高至5元),补助天数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十一年来,全市共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0.14亿元,共有287.96万人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全市规划投入建设资金2.07亿元建筑面积113321平方米通过实施的460个食堂建设项目,结合校安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和原有的食堂,全市食堂条件有极大的改善,做到了百分之百满足营养餐开餐条件。供餐模式从最初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供餐三种模式逐步过渡为目前的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两种模式。供餐食品从单一的面包、饮料、鸡蛋等逐步过渡为目前的由学校食堂提供早点、午餐和晚餐。企业供餐的学校实行公开招标,中标企业提供牛奶加糕点。保证学生每天早餐至少可以选择两种食品(米干、米线),两顿正餐不少于三菜一汤,保证每顿至少一个荤菜,力求菜品种类多样化,学生有选择的余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健康水平有所提高。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高度关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因套取补助资金、未按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办法规定采购营养改善食材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关于将植物蛋白核桃乳饮品纳入全市(县、区)学生营养餐采购范围的要求。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疾控局于2022年11月7日印发的《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落实,督促指导本地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制定审核本地区相关政策,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具体实施学校,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指导方案……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工作……”和第三章第九条规定“(一)供餐形式。原则上应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暂时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选择加餐或课间餐。尚未提供完整午餐的地区和学校,应不断改善供餐条件,逐步实现供应完整午餐。(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标准要求,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结合《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供餐形式应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综上所述,宜将植物蛋白核桃乳饮品纳入全市学生营养餐统一采购的供餐食品。

非常感谢镇沅县昌辉实业有限公司对普洱教育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教育体育局也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建议上级充分考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允许县(区)级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将当地社会认可的企业生产的营养健康的农产品食品纳入营养改善计划采购范围,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当地财税和群众收入。

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计财科阳庆21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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