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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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杨咏梅等5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第19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变相培训”的问题 普洱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普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县(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坚持综合施策,加大治理力度,引导校外培训市场有序发展,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全市共注销学科类机构91所、有证无照机构3所、有照无证机构42所,取缔无证无照机构6所。目前,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60所,2023年新审批3所。下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严格按照《云南省体育类非学和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南生活上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三个指引,加强与科技、文旅、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取缔学科类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排查,确保治理成果不反弹,同时公布黑白名单,向家长宣传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同抵制和查处无证小作坊的小课桌。 二、关于“价格欺诈”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规定,规范收费管理。2023年5月联合市场部门开展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对违规收费的培训机构责令整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7份,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年检不合格,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机构取消办学资质。下一步:省教育厅正在联合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制定出台校外培训负面清单、黑白名单制度、年检办法,下半年这几个文件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这些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将把不纳入全流程监管或未全部纳入监管且整改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由省教育厅在官网和公众号上向全省统一公布、通报。列入黑名单的培训机构当年年检不合格,两年年检不合格取消办学许可证。 三、关于“虚假宣传”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联合市场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通知》,通过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等线上线下空间,确保各类媒介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联合市场部门共开展网络巡查3次,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02户次,现场指导整改下架广告32条,办理省市场监管局监测派发线索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坚持依法从严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广告的常态化监管,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广告市场环境。 四、关于“缺乏资质”的问题 充分发挥“双减”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每年开展2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2023年上半年,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上半年,联合市场等部门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工作1次,指导各县(区)对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进行实地检查,全市共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检查15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58家,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6人,开展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3050份,检查中发现无证经营校外培训机构7户,无证无照1户,引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督促2个机构通过整改办理相关证照,对达不到办证条件的6个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下一步:建立、落实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普洱市市级、各县(区)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工作,设立教育窗口,接受咨询及投诉,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教育与民办教育科罗媛媛,212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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