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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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李艳芬等6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普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建议》(第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市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近年来普洱市幼儿园办园成本上升的实际情况和学前教育发展现实需要,制定出台《普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优化普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经多方调研,2023年拟对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拟调整标准建议,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与民办教育科已于2023年2月19日报请第4次局务会研究通过,并将其报送市发改委。拟调整的收费标准为:一级一等600元/月/生、一级二等560元/月/生、一级三等520元/月/生;二级一等480元/月/生、二级二等440元/月/生、二级三等400元/月/生;三级及不定等级360元/月/生。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学期收取保教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为保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辖区内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特困户,实行保教费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残疾幼儿、孤儿免收保教费。 市发改委于3月底对全市公办幼儿园开展了成本核算调查,同时,市教育体育局已于4月底及5月初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抽取了思茅区、景谷县、墨江县和澜沧县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收费情况实地调研。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市发改委正在进行成本核算阶段,根据成本监审报告,结合实际,制定出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组织专家对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同时聘请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按规定对方案进行听证(听证会前公告30天),预计7月中旬完成风险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和听证会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告,公告时间30天。预计于7月底进行保教费收费调整听证程序,按照程序合理调整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并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新标准。 感谢你们对普洱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教育与民办教育科吴萍,212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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