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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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属各学校(园)、体育运动中心: 现将《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校园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复杂。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先后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普洱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结合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举措和全市82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教体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校园安全重点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要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教职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学校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教育科总牵头,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运动中心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局长熊涵担任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石炳荣担任常务副组长,钱艳、李卓娟、储宁红、罗斌、张宏、潘祯勇、张铁成等市教育体育局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市属各学校(园)主要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各科室(站、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2023年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研究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教育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石炳荣同志兼任。 四、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安全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的建设情况;“三防”建设4个100%达标情况;校舍和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体育运动设施安全情况;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情况;食堂“六T”实务管理达标、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学生宿舍“六T”实务管理试点推进情况;地震预警终端安装工作推进情况。 五、阶段任务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校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一是依托现有判定标准,巩固“百日行动”“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结合本方案已经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研究明确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和整改、验收等相关内容;二是制定印发教育体育系统专项行动方案,按全覆盖要求,通知到所有学校,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三是组织教育体育局负责同志到学校宣讲专项行动方案(不少于5所)。 (二)学校自查自改(5月中旬到6月底)。 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狠抓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才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排查整治效果。要将“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学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亲自抓好的重点工作,督促学校“一把手”真正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组织建立学校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及时汲取专项行动期间市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地区本学校同类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县(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三)精准督导检查(6月到12月)。 对各地各校排查整治情况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校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学校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四)总结提高(12月底)。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组织保障 (一)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督导检查,督促所有学校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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