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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布局 调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14   作者:市教育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3-0414022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4-14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普委教秘【2023】2号

县(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成员单位、市直属学校

现将《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布局

调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加快推进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和全市教育综合改革目标,实现普洱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新型城镇化进度,根据学龄段少年儿童数量变化,整体策划、精确施策,科学编制学校布局调整和分段办学规划。有效破解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小初中、初高中学段混合办学效益不高,职业教育“小、散、弱”等问题。到2035年,实现校点布局更加合理、办学规模更加适度、教育资源更加整合、办学效益更加突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积极稳妥、统筹规划,立足现实、有效整合,合理布局、提高效益”的方针,采取撤、并、改、扩、建方式优化学校布局,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一)坚持适度超前,立足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综合考虑城乡居住人口容量、现有教育资源和城镇化进程以及人口流动等因素,适应三孩政策、乡村振兴、城镇化发展和全市产业发展的新形势,科学确定学校的服务半径、数量及规模等,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重视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优质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的需求。

坚持宜并则并,优化集中办学,保留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加强边境村学校建设理好目前与未来、局部与全面、重点发展与全面提升的关系,统筹地区基础教育资源,聚焦当前的薄弱环节,保障重点与兼顾全面有机衔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统筹各学段教育发展,优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构造。

坚持稳妥推进,尊重民意,不冒进,不过于行政化,不搞一刀切根据有利于地方文化教育阵地精优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就学习惯与镇(街道)区域行政管理的原则,发挥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

、规划内容

规划范围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本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负责制定市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具体布局调整规划。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年为2022年,规划近期为2023-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规划中包含分步规划方案。

(三)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应包含规划文本、规划附表。

1.规划文本:XX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总体规划格式(2023-2035年)(附件2)。包括“本地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校点布局和高完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现状分析;2023-2035年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总体规划和分段办学规划,县域内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布局的数量和容纳的学位;分年度布局实施计划;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分段办学规划在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环节中的方法和程序;撤并后校点的管理使用;强化组织领导和采取的保障措施等。

2.规划附表:详见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总体规划详情表(2023-2035年)(附件 1)。

工作要求

(一)理清布局规划思路。深入分析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学段混合办学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城区、城乡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科学预测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规模,准确判断各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情况,坚持义务教育以公办学校为主,不得再审批新的民办学校。合理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空间布局、结构布局和分段办学规划按照“提高学前普及普惠占比和提高公办在园幼儿占比”“小学向乡镇人口密集行政村集中,初中逐步向2万人口以上乡镇和县城集中”,“普通高中向县城集中”“中等职业学校分区域布局集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高完中因地制宜分段办学”的思路进行规划和分段办学规划,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满足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

(二)结合实际科学规划

1.规划要从整体、系统考虑,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分析研判,防止布局调整“一刀切”,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校点布局和分段办学规划,严格履行撤并方案与程序,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保障学生就近享有优质教育。

2.着力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城镇义务教育扩容,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产业集聚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标准化的配套学校,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要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

3.规划要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布局相结合,综合考虑安置点人口规模与教育资源供给情况,推动教育资源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适龄子女能就近就便入学,与迁入地居民平等共享义务教育学校资源。

4.规划编制时要认真考虑学校撤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有利于提升入学率、巩固率、提高质量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高完中,采取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宜分则分的措施规划分段办学。规划新建、恢复学校(校点)一定要落实资金来源,充分论证,逐校分析学生数量来源及分布、项目土地落实、建设资金筹措保障等措施。对于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

5.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布局确定后,要对保留、新建的学校办学规模进行科学测算,要以人口普查为第一依据,根据人口密度、流动人口、交通条件、服务半径、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进行测算。

(三)统筹资源保障实施

1.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将本次规划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高中教育提质扩容、职业教育特色现代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工程相结合;与《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五”高中阶段及以下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需求相衔接。科学制定专项布局规划,凡未纳入专项规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2.切实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布局和分段办学规划的编制、论证、征求意见、报批等程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3.此次规划期为近期2023-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各县(区)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和修编机制,保证规划实施落到实处。

4.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把制定专项规划作为开展教育检查和督导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5.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布局和分段办学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一旦通过各级政府的认可、上报备案后,各地必须加强对规划的管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保证布局调整和分段办学得到切实推进。

(四)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此次规划编制工作,以县为单位,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统筹编制。各县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立足本辖区内实际情况,拟订指导性、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规划编制工作。本次规划编制工作3月30日前完成,详细工作计划如下:

1.摸清家底、初步规划阶段(2023116日-1月19日)。各县(区)综合考虑城乡居住人口容量、现有教育资源和城镇化进程以及人口流动等因素,适应三孩政策、乡村振兴城镇化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市产业发展的新形势,科学确定学校的服务半径、数量及规模等,对校点布局和混合办学学校进行科学调研、分析研判,提出校点布局调整和分段办学的初步规划,于2023年1月17日前将《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总体规划详情表(2023-2035年)》和《XX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总体规划格式(2023-2035年)》上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与民办教育科邮箱。

2.调研座谈论证阶段(2023年1月28日-2月10日)。市教育体育局到各县(区)、县(区)教育体育局到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召开校点布局和分学段办学深度座谈会,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准备情况。汇报时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地人口数量及流动、校点布局、混合学段办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情况,数据详实,情况清楚明了,有理有据。届时将邀请市县发展改革委、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卫健、统计等部门进行具体规划指导。

3.修改完善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2月13日-2月19日)。各县(区)要修改完善规划,并于 2023217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与民办教育科

4.规划论证阶段(2023年2月20日-2023228日)。由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审核工作,完成规划方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环节。

5.规划审核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330日)。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基础教育与民办教育科

联 系 人:王家明

联系电话:2125085

电子邮箱:jjk2125085@126.com

计财科

联 系 人:叶世良

联系电话:0879-213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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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联 系 人:唐 

联系电话:0879-21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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