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之职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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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普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之职业教育》(云委教组〔2022〕9号)要求,现将《普洱市贯彻落实<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之职业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普洱市贯彻落实《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之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贯彻落实《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之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加快推动普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使职业教育成为支撑普洱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之职业教育》(云委教组〔2022]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6年,全市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职业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明显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新成效,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3. 7万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2万人。 (二)主要指标 1.发展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反映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选取包括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简称国家高职“双高”)数、中国特色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简称国家中职“双优”)数、学生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奖励(项)、开展现代学徒制学生占比、中职学生升学比例、高职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等6个指标。 2.保障性指标。保障性指标反映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选取包括师生比、双师型教师占比、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6个指标。 二、年度目标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快构建区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统筹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以市职教园区为主,推进思宁一体化建设,辐射墨江、江城,引领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以景东、澜沧为主,分别辐射景谷、镇沅和孟连、西盟职业教育发展。按照全市一个职教园区的思路,分片区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办学布局,形成以普洱职业技术学院为中心,覆盖各县职教园区、高端体育相融合一体发展、兼顾特色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按照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思路,结合优势特色,全市中职学校重点打造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并结合办学特色,建好普洱卫生学校、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按照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要办好一所中职学校的要求,巩固提升建设景谷职业高级中学、墨江职业高级中学。人口不足20万人的宁洱县、镇沅县、江城县、孟连县、西盟县,结合各县中职教育实际,以推进达标建设为主,不再作大规模的改扩建,根据招生规模逐渐过渡办学,适时调整办学思路,积极承担社会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社会职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加快发展高职教育。支持普洱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由综合本科类型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变,开展职业专科、职业本科教育;推进普洱医学院组建,主动适应国家职业教育医药学专业改革要求;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发展本科层次应用型高等职业教育,完成新校区建设和校址迁移;推进普洱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加快打通职业教育中高衔接通道,形成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到2026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 1.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根据学校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推进、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等,聚焦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师生比、仪器设备值、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指标,优先补齐短板,“一校一策”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力争2023年职教园区办学的普洱财经学校等4所中职学校实现合并统一办学,完成达标建设。到2025年底,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力争 90%的学校实现达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统筹专业建设。服务和融入普洱市实施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市级统一规划,整合优质办学资源,围绕“特色生物、清洁能源、现代林产、休闲度假”四大绿色产业,结合区域特色,将中职、高职专业设置一并统筹谋划,专业申报、招生指标由市级统筹管理,适时增加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专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全面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完善产教融合培训体系、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强化产教深度融合,加强校企对接,进一步发挥中国工程院、浙江大学、东西部协作组团式帮扶优质资源,加强与市内企业合作,积极开展定向人才培养,重点抓好普洱市职教中心、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校企融合试点,到2026年争取建成1至2家高质量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2至3个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发展竞技体育及周边产业,建设体教、产教融合的特色(篮球、电竞、民族运动项目)职教园区,助力体育产业发展,带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4.深化学徒制人才培养。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学徒制人才培养,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学校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完善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生产实训、交流任职、员工培训、协同创新等制度。深化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展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全面推动校企深度融合。到2026年,全市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职业学校3至5所,覆盖不低于10个专业,学徒制人才培养总数占在校生总数10%左右。〔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1.优化“双师型”教师来源。创新职业学校编制管理新方法和新举措,多渠道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配齐学科专任教师。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办法,设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支持职业学校依托大中型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专任教师企业兼职和实践锻炼。完善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畅通“双师型”教师入口,建设一批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名师工作室。到2026年,高职师生比在1:18内,中职师生比在1:20内,实现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60%以上,力争创建1个省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至10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持续落实市级每年核定100名、县(区)级每年核定不低于10名“特聘教师”岗位,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每个岗位人均20000元标准予以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科学制定学校师资培训计划,构建教研评修一体化、分层推进个性化培训体系,形成涵盖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和学历学位提升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师资培养培训项目体系框架。完善中职学校教师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各级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推动职业学校联合企业共同打造一批“双师型”高水平职业技术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培养职教师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落实新教师入职不少于3个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制度、在职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和专任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四)增强职业教育发展内生动力 1.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认真落实省级“职教高考”政策措施,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50%.深入推动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3+2”、“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对口职业本科高校“3+4”以及高职院校与职业本科高校“3+2”衔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到2026年中职升高职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60%。〔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鼓励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将所得收入涉及科技成果转化为奖励性收入。教师可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领取兼职报酬。职业学校教师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由成果转化完成单位按规定程序自主分配。职业学校可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分配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健全完善职业学校评价机制。坚持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及质量年报制度。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督导,开展职业教育专业综合评价和专业认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开展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科学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学校自主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五)着力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 1.推进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建设基于人工智能预警、环境监测、物联、节能等技术支撑的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绿色校园。加快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等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终端。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理实虚一体化的教学场景、虚拟仿真实训数字资源与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构建校企融合的在线教育新模式。推动校本数据中心建设,遴选建设3所以上省级信息化标杆学校,全面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在线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建设遴选一批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精品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推进学校数字资源建设,建设遴选一批专业教学资源库、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满足学生学习多样化需求,实现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六)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鼓励职业学校承担更多补贴培训任务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一般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数,技工学校、“双优”“双高”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职教兴边富民工程,重点支持澜沧等边境县职业高级中学加强技能培训和技术人才培养,力争建设1所省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围绕普洱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三个定位”的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培养培训工匠人才,传承技术技能,打造普洱地方工匠品牌。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支持职业学校开展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普洱卫生学校和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在周边国家设立职业培训基地,建设“鲁班工坊”,不断拓宽职业教育对外交流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支持职业学校兴办老年大学,丰富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外办、市总工会,各县(区)党委、政府〕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职业教育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职业教育领导体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研究职业教育,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对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纳入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指标。各地要为职业院校配齐配强懂职业教育、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的校领导班子,打造一批专业水平高、学历结构合理、职称与职业技能兼备的高素质师资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评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二)落实职业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构建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不低于12000元/年的拨款标准。对职业学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创业就业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奖励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加强职业教育正面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导向,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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