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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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压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体部门安全管理责任,突出校园安全重点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省教育厅《云南省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隐患进一步消减,广大师生和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教体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抓好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确保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以高水平学校安全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每月召开1次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隐患,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把精细化管理贯穿学校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构建教学管理精细化、日常管理规范化、校内校外管理协同化的“三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意识,促进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结合实际,从队伍建设、德育管理、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校园安全管理、控辍保学、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等10个方面为重点内容,编制《普洱市中小学管理手册》,全面贯彻落实好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的培训,每年组织每个县(区)至少开展1次以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普通教师和相关从业人员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培训。教育部门重点培训校园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监督学校执行这些制度和标准等。学校负责人重点培训如何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重点是明确各级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培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以及学生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安全教育、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紧急疏散与自救互救技能等。教师重点是提升安全意识,培训如何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安全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以及如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并及时干预。相关操作人员重点培训相关的行业职责和要求。 (四)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学校认真排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辍学风险学生等重点学生情况,建立学校重点学生名册,实行“一对一”包保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和常态化随机抽查要求,各级教育体育部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学校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落实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工作。按照中小学每年组织应急处突演练不少于2次,幼儿园不少于1次的要求,严抓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逃生能力。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和放学、周末、寒暑假、小长假前安全教育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探索体验式、警示教育、模拟式等宣传模式等,不断提升学生安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加强对学生监护人的教育引导,督促其严格落实教育监管责任。 (六)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校要加大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加强对校园安全、学生安全的统筹、部署、调度、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联动参与的工作体系。完善联席联商、信息共享、联合巡逻等机制,用好村干部、教师、家长等力量,推动“政、家、校、社”齐抓共管,全力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不断健全“县市区、乡镇、社区、村委会、家长”和“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七)持续推进“三防”能力建设提升工作。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持续巩固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4个100%”达标提升工作,夯实校园安全防范基础。 (八)严格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赛前研判、赛中指导和赛后评估,全面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建立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的会商协同机制,开展跨部门综合研判、联合查处,压实体育活动场所运营者、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安全监管,严格许可条件及程序。 (九)加强体育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推动体育场馆建立健全场馆运营安全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运营监管;根据《普洱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加强对教育体育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校外培训机构、健身房、野战基地、拓展训练等相关体育竞赛类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配合做好用作体育活动场所的建筑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和燃气安全整治;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体育场馆运营风险的预警和研判,果断采取暂停、延期、闭馆等措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督促体育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加强《体育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宣贯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前必须开展)。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行检查督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和各市属学校(园)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长为成员的 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部署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要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地各校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支撑保障。 (三)强化激励问责。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举一反三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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