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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洱市校园动火作业管理规范》的通知
2025-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自动生成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  发布日期:  2025-10-30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属各学校(园)、体育运动中心

现将《普洱市校园动火作业管理规范》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普洱市校园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校园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管理直接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动火作业管理工作,为学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提供全面的操作指南,特制定该管理规范。

一、适用范围

该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体育运动中心及各类运动场馆等参照执行

二、动火作业的定义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各类临时性作业,具有明显的火灾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使用电焊、气焊(割)等焊接与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等明火作业;使用电钻、电动砂轮、角磨机等可能产生火花的机械作业;以及明火取暖、明火照明等其他产生高温表面的作业。

(二)学校动火作业主要的场景

基建施工与维修:新建、改建、扩建校舍过程中的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设备安装与维护:实验室设备、暖通管道、电气线路等安装维修作业;装饰装修工程:校内场所装修涉及的焊接、打磨、切割等作业;应急抢修作业:突发情况下必须进行的管道焊接等紧急维修作业

(三)动火作业的危险特性

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高温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可燃物;作业场所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受限空间动火可能导致可燃气体浓度积聚;系统隔离不严可能导致易燃物料串入作业区域;以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操作不当等。

三、责任体系与部门分工

健全的责任体系是学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各地各校要按照“谁动火、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责任机制明确从校领导到一线作业人员各层级的责任,确保动火作业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一)校级领导责任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动火作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批准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等。分管安全的校领导则负责组织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职能部门职责

保卫部门(或安全保卫部)是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着动火作业审批和监管的核心职能。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对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的申办进行审批和备案;根据需要组织动火作业前的现场勘查;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建立和管理动火作业档案;组织动火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三)其他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基建、后勤、实验室管理等职能部门则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履行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基建部门负责基建施工工地的动火作业管理,按行业规范要求执行并留存相关审批材料备查;后勤部门负责维修类动火作业的申请初审和现场管理;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内特殊动火作业的技术审核等。

(四)动火单位与作业人员责任

动火申请单位(校内具体部门)是动火作业的责任主体,需履行以下职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制定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审核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相关资质(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县(区)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工作推进情况,严格落实县(区)电气焊凭码工作相关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指定动火作业监火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监护和检查;组织作业后的现场清理和确认等。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监火人(看火人)是动火现场的直接监督者,需经过专门培训,职责包括: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动火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执行安全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等。

四、审批流程与文件要求

学校动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审批许可制度,旨在通过程序控制确保作业安全。所有动火作业必须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杜绝擅自动火行为。

(一)审批权限与归口管理

学校动火作业审批一般由保卫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根据作业性质、风险等级和场所不同,审批权限有所区分。常规动火作业由保卫部门消防管理科室直接审批;重大或高风险动火作业要保卫部门负责人审批;基建工地等专业领域的动火作业可由基建部门按行业规范审批,但相关材料需报保卫部门备案。

(二)标准审批流程

动火作业的标准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申请提交:动火单位应在作业前3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除外)提交申请,填写学校统一制定的《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申请表需详细说明动火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信息。
材料准备:申请时需同步提交以下支持材料:动火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复印件);作业现场防火安全预案(原件)等。
现场核查:保卫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勘查,评估作业风险,检查安全措施准备情况。对于高风险作业,可能需要召开协调会进行专题研究。
审批决定:经审查符合安全要求的,由保卫部门主管消防业务的领导审批同意,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意见应明确作业范围、有效时间、特别注意事项等内容。
备案存档:审批完成后,相关资料应一式多份分别由保卫部门、动火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留存备查。

(三)紧急动火处理程序

对于抢修、抢险等紧急情况下的必须动火作业,学校应建立特殊应急程序。原则上仍需申请审批,但可简化流程,先电话报保卫部门同意后实施,作业完成后补办书面手续。紧急动火作业同样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安全。

五、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现场是风险管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涉及作业前准备、作业中监控和作业后清理三个阶段,每个环节都不容忽视。

(一)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准备,这是预防事故的关键环节。动火申请单位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动火点周围至少15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于无法清除的可燃物,如电缆桥架、空洞、窨井、地沟等,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同时还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设备检查:检查动火作业器具,确保安全可靠,气瓶、管线、电源等无泄漏或破损;

消防准备:根据作业规模和火灾风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通常应配置不少于2具灭火器以及消防水桶等设备,有条件时可联系保卫部门增配消防车现场监护;
区域隔离:设置警戒区,使用警示标识或围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对重要设备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人员培训: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风险点、应急措施和疏散路线。

(二)作业中的安全控制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落实六必须要求,这是现场管控的核心:

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护。

具体作业中还需注意以下控制要点:

气瓶管理: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小于10米,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应安装回火装置;

距离要求: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电气安全: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
交叉作业:动火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交叉作业,避免风险叠加。

监火人作为现场安全的直接监督者,必须全程在岗,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监火人应熟悉作业区域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够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发现火灾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处置。

(三)作业后的现场处理

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和监火人不应立即离开,而应执行三查三清程序:
查火种检查动火点及周围是否残留火种、高温熔渣;
查设备:关闭气源、电源,妥善收置作业设备和工具;
查隐患:检查周边环境是否因动火作业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清现场:清理现场杂物和可燃物;
清器材:归整消防器材和其他应急设备;
清人员:确认现场安全后,所有人员方可离开。

作业完成后,监火人应至少留守观察30分钟以上,确认无阴燃或复燃可能。动火单位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作业完成情况,重大动火作业可申请保卫部门共同进行作业后安全检查。

六、特殊环境作业要求

学校某些特殊环境和时段对动火作业有更严格限制:
恶劣天气:风力达到五级以上的露天环境禁止动火作业;不得冒雨从事电焊等作业;
夜间作业:原则上夜间不得进行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经额外审批并加强照明和监护;
敏感时段:学校在正常教学、自习、就餐、作息期间,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进行动火施工作业;
重点区域:山林及周边20米范围内、实验楼易燃易爆区、校内燃气管道、配电室等重点区域及周边30米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

七、特殊时段与区域管理

学校作为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对动火作业有着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一定要基于校园人员活动规律和区域风险特性制定,最大限度降低动火作业对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的影响。


(一)教学期间的管理要求

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限制动火作业,尤其是在师生密集活动时段。具体规定包括: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或营业期间严禁动火施工作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教学期间动火,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逐项制定安全操作、现场监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使用不燃材料将动火区域与使用区域进行完全防火分隔;经保卫部门及上级领导特别批准。

(二)假期动火作业管理

寒暑假等长假期间是学校集中进行维修、改造和基建施工的高峰期,也是动火作业相对集中的时段。虽然师生不在校降低了人员风险,但假期动火作业管理不容松懈。假期动火作业管理要点包括:
计划先行:假期动火作业应提前规划,尽量集中在假期前半段进行,为问题整改留出时间;
人员管理:因假期在校人员少,应特别加强动火区域的人员出入管理,防止无人监护情况发生;
值班衔接:动火作业安排应与学校假期值班制度衔接,确保应急响应顺畅。

假期动火作业同样严禁在校园山林区域、重点设施周边等禁区作业,且必须遵守基本的六必须要求。


(三)实验室动火作业管理

实验室动火作业具有专业性强、风险特殊的特点,需执行特别管理规定特殊要求包括:
双重审批:既需要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又需要保卫部门审批;
专业监护:实验室应指定熟悉实验风险的专业人员担任监火人;
特殊防护:根据实验物品特性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如惰性气体保护等;
废物处理:及时清理实验用易燃易爆物品,妥善处理实验废弃物。

八、违规处理

(一)违规行为界定

学校动火作业禁止行为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违规情形: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许可擅自动火;动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作业;擅自变更动火作业范围、时间、监火人或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措施未落实仍进行动火作业;监火人未在场或未履行职责;违反"六必须"等现场管理要求;作业后未彻底清理现场等。

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包括:伪造动火作业证件或审批文件;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在禁火区或重点防控区域擅自动火;多次故意违规动火;阻挠安全监督检查等。这些行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二)处罚措施与责任追究

对违规动火作业,采取零容忍态度,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作业人员责任,也追究管理责任。具体处理措施包括:
现场处置:保卫部门或安全检查人员发现违规动火时,有权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查封作业设备,必要时可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理,并纳入年度安全考核;对涉事施工单位可采取列入黑名单、限制在校内承接工程等措施;
经济处罚:对违规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需赔偿经济损失;部分学校规定挪用消防器材等行为将面临专项罚款;
法律追究:对因违规动火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指使或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的人员,依法从重处罚。

(三)举报奖励机制

为鼓励全校师生参与动火作业监督,鼓励学校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举报内容可以包括: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公告;无证动火;未清理可燃物等情形。对举报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行奖励。

九、安全教育培训

学校动火作业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实行分层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培训体系通常包括:
全员基础教育:全面加强面向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使其了解动火作业危险性和基本防范要求;
重点岗位培训: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的专业培训,使其掌握动火作业管理规范和流程;
特种作业培训:对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确保其持有效证件上岗;
专项技能训练:对监火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等开展动火作业现场监护、初期火灾扑救等专项技能训练。

培训内容应涵盖: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消防设施性能和使用方法;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技能;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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