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洱市校园食品安全校领导提前试餐和食品安全总监“日复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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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属各学校(园): 现将《普洱市校园食品安全校领导提前试餐和食品安全总监“日复盘”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各县(区)和市属学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普洱市校园食品安全校领导提前试餐和食品安全总监“日复盘”工作制度(试行)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校园食品安全校领导提前试餐和食品安全总监“日复盘”工作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学校(园)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食材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晨检、操作过程、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解决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课程与后勤管理工作时间上的冲突问题,制定本制度: 一、校领导提前试餐制度 (一)学校要结合陪餐要求,按月制定校领导提前试餐值班表并严格落实,试餐领导可以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 (二)试餐领导每餐所有食品必须试吃,并至少提前30分钟试餐; (三)试餐领导工作职责: 1.对食品的味道、质量、卫生等进行查看,并对是否供应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品情况进行检查; 2.对食堂的整体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3.对学生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核查; 4.检查食堂“三防”设施建设使用情况; 5.查看学生就餐秩序和食材浪费情况,督促订餐人员合理安排食材数量。 (四)试餐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整改; (五)试餐领导每日填写试餐登记表(附件1),并落实每日交接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接下一位试餐领导,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六)试餐领导因故不能试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试餐前指定其他相关责任人试餐,并做好登记; (七)鼓励各学校推行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参与试餐。 二、食品安全总监“日复盘”制度 (一)学校要按照要求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原则上食品安全总监由分管副校长兼任,未达到设置食品安全总监要求的学校,“日复盘”工作由分管副校长执行; (二)食品安全总监(或分管副校长)每天利用课余时间,通过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视频(操作指南见附件3),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过程进行复盘查看,及时发现从业人员的不合规操作等食品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每日复盘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附件2)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食品安全总监因故不能开展复盘的,英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开展复盘工作,并做好登记。 附件:1.校领导提前试餐登记表 2.食品安全总监“日复盘”登记表 3.明厨亮灶商户版小程序操作手册 附件1 xxx学校校领导提前试餐登记表
附件2 xxx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日复盘”工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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