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普各单位,驻普军警部队:
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0〕10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教发〔2024〕29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普洱市2024年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进中小学校事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实施内容及方式,有序、规范实施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其他部门以上级部门工作名义要求和部署县(区)教育部门实施清单外事项的,县(区)教育部门应当立即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上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规定需要进入中小学实施的新增事项,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上级要求布置。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二、要建立健全审批报备制度
要建立健全进中小学校事项的审批报备制度,各职能部门需要在下一年度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进校园事项,须在当年年底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实施申请,由教育部门初审提出具体意见,报同级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公布实施。进中小学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实施,如遇上级党委和政府工作安排,确需进学校实施的临时性重要事项,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报同级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进入中小学校实施的事项,需明确具体内容、开展时间、进校园工作人员等,并按既定内容开展。
三、要扎实开展纠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问题专项清查工作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按照省级统筹安排,于2024年6月14日前,重点对落实《云南省2024年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的情况;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的情况;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情况;统筹规范精简有关报表填写工作的情况;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项的情况;统筹规范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活动的情况等6个方面开展清查整改和持续监控,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坚决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及活动拒之于校门外,常态化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走深走实。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专项督导检查并长期坚持,把党委政府履行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职责情况、实行清单管理情况、教育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审核职责情况、进校园事项工作成效等纳入督导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督促整改到位。
五、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要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和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家长对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附件:普洱市2024年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清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普洱市2024年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清单 |
事项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实施 部门 | 实施内容及方式 | 实施期限 |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4项) | 1 | 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 |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 对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等级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实地督导。 | 全年 |
2 | 教育综合督导 |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 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中小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教学常规管理、学校安全、教育收费、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检查、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学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检查、校园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等。 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商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支队、市反恐办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 |
3 |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检查 | 市人大办公室 | 实地抽查有关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由市人大办公室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2024年 10月 |
4 | 普洱市双拥示范学校创建 | 市双拥办 | 采取学校申请—部门推荐—联合审核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重视国防、热爱军队、拥军优属的典型学校。 由市双拥办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春季学期开学后2个月内 |
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4项) | 1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 | 市委宣传部、市关工委、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博物馆 | 1.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校园; 2.清明节、国庆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庆典、重要纪念日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3.“五老”宣讲; 4.“中华魂”主题教育; 5.关心关爱下一代捐资助学活动; 6.中医药文化进校园; 7.“我的书屋·我的梦”阅读实践活动; 8.“流动博物馆”(含文博大讲堂)。 由市委宣传部、市关工委、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博物馆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全年 |
2 | 校园安全及法治宣传教育 | 市委宣传部(“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 | 法治宣传进校园: 1.法治工作宣传教育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含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2.“护苗联盟·绿书签行动”宣传教育及演讲大赛暨主题研学活动; 3.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4.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由市委宣传部(“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全年 |
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4项) | 2 | 校园安全及法治宣传教育 |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 | 校园安全及应急演练进校园: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2.防灾减灾、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及应急避险演练(含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防汛防旱、森林草原防火等); 3.安全生产宣传; 4.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5.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及培训; 6.防溺水知识宣传。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长期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卫生健康进校园: 1.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 2.学校传染病防控、学生结核筛查、学生健康教育、学校教学环境监测、学生常见病监测等; 3.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 4.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5.学生健康体检。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全年 |
3 | 生态文明进校园 |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务局 | 生态文明建设进校园: 1.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教育宣传活动; 2.水土保持、河(湖)长制宣传教育及爱河护河行动; 3.“无废校园”的创建。 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全年 |
4 | 德育美育进校园 | 市关工委、市科协 | 德育美育教育进校园: 1.“小小茶艺师”“小小咖啡师”培训等特色培训班; 2.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进校园。 由市关工委、市科协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全年 |
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1项) | 1 | 中小学教师培训 | 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 | 1.教育部“国培计划”、省教育厅“省培计划”,市教育体育局“三名工程”及相关业务培训; 2.中小学科技教育校长和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 由市科协商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实施。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