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报告》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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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4〕7号)要求,普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现将《普洱市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79—2126747 ,邮箱: ynsmjydd@126.com。 2024年5月20日 普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21〕 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4〕7号)要求,普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对照6个方面24个评价重点全面开展自评工作,现将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概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990所(幼儿园403所,小学420所,中学137所,中等职业学校22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普高校3所),在园幼儿8.2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03%;小学在校学生18.7万人,初中在校学生9.2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15%;高中在校学生5.7万人(普通高中4.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1.6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21%。有教职工3.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7万人。 二、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 普洱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事业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普洱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全市纳入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60所,截至目前完成250所,完成率为96.15%。同频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全市获批省级基层党组织示范培育点3个,市级基层党建“书记领建”培训项目2个,6所学校被选树为“云岭先锋育人红烛”示范校。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制定印发《深化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系列行动工作方案》(普教工委发〔2023〕14号),常态化开展好警示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开展市、县(区)委常委带头进校讲授思政课和学校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德育工作。2023年市、县(区)委常委深入学校讲思政课156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1083节。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普洱分课堂,大中小思政课教师100%全覆盖,思政课课程开课率达100%。三是抓牢抓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2023年共开展爱国主义有关宣传教育工作220余场次,参与人数60万余人次。四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夯实德育、智育基础,积极引导体美劳教育特色发展。2023年选树“新时代普洱好少年”22人,获评“新时代云南好少年”3人,获评“全国新时代好少年”1人,为全省唯一1人,思茅区三中获评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1人,建成全国、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市63所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积极开展普洱市”奔跑吧·少年”2023年系列赛事及主题健身活动,全市覆盖人次超10万人。成功举办云南省校园三大球超级联赛普洱市主场比赛、普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等系列赛事。深入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及时下达省级课后服务资金2076.5万元,提高课后服务保障水平,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达100%。五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9所学校成功创建为为首批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截至目前,我市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已达177所,其中省级示范学校达75所,市级示范学校达102所;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69个;云南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7所。 (二)坚持依法治教,严格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发展大会暨2023年度县(区)委书记教育工作述职会议,部署全市教育发展重点任务。2023年争取教育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13个,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847万元。加快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7亿元,已有11所幼儿园、9所小学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学位1.4万余个。二是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学。认真宣传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在思茅主城区开展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摇号招生”和“阳光分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2023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人数33573人,其中随迁子女4022人,初中招生入学人数30642人,其中随迁子女3036人。同时,抓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管理,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排查和评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残疾儿童1973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 97.47%。强化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保障和关爱服务的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配合统筹安排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数据摸底排查各项工作,2023年共完成符合条件留守儿童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5120人,市、县两级成立1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3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别是针对“留守、单亲、孤儿、患病、厌学”等学生群体,班主任及课任教师每年春、秋季学期各开展1轮学生心理健康专题家访。三是加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023年开展“普通话+劳动力就业”培训42916人次,组织400名教师参加2023年民族地区教师普通话培训,培训500名村民,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进一步优化。2023年创建255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累计创建共528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累计实现115所中小学(幼儿园)完成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建设。四是持续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易返贫家庭子女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截至2023年,全市共下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82564.33万元,共有81.87万人次享受资助资金补助。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4627.68万元,共24.8万学生享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三)坚持补短强弱,着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方面,争取中央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资金5245万元,新增校舍面积9472平方米,新增公办学位780个,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3.03%,较2022年提升1.02个百分点;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43.25%,较2022年提升1.64个百分点。争取落实省级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987.88万元,新增普惠性幼儿园7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7.51%,较2022年提升1.35个百分点。完成4所幼儿园晋升为省一级幼儿园,深入推动镇沅等6个县(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建立按月推进情况上报制度。特殊教育方面,批准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推动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办职业高中职教部(班)与特殊教育拓展融合。专门教育方面,将专门学校工作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统筹下达专门学校经费100万元,建成1所专门学校(思茅区逸夫中学附属学校),完成规模达110—120人的第一期建设项目,累计招生138人,已毕业17人,现在校121人。二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普洱市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工作任务清单》,《普洱市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目前全市已成立8个教育集团。“省管校用”扩面初中正式实施,8所学校选派54名教师结对帮扶6所初中,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制定《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和分段办学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完成64所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建立按月推进机制,实质性推动思茅区、宁洱县、镇沅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对全市10县(区)薄弱学校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驻校蹲点行动,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清单、专题会商交办,实行工作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2023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15%,提升0.18个百分点。全面梳理2020—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形成质量监测结果分析情况报告,研究起草《普洱市加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实施方案》。针对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整改任务,有针对性开展一线教研指导14次。三是推进普通高中普及和多样化发展。争取支持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3063万元,不断补齐高中办学短板。2023年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改革“公民同招”,2023年推动市属高中40%招生指标到校。评估认定江城一中、澜沧一中为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镇沅一中成功创建省一级二等普通高中,县域一级高完中覆盖率达90%。四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着力构建“一核两翼”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已由2022年的26所整合变更为11所。成功举办全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洽谈会议,成立市域产教联合体及普洱茶、普洱咖啡、普洱橡胶、普洱康体养生4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0所中等职业学校与230余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岗位5400余个,中职学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7%。五是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加快推进普洱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推动“中—专—本”贯通“一体化”办学。全力支持普洱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热作学院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六是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狠抓民办教育机构准入审核,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共有民办教育机构253所。2023年共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民办教育机构共222所,将全市61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云南省民办学校督导检查办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督促提升办学质量。七是加强国防教育、继续教育,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坚持把国防教育作为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现有市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1个、老年开放学院1所、市级老年大学1所,全市10县(区)建成社区教育学院、老年开放学习中心和老年大学。2023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77.87%,比上年度提升4.39个百分点。不断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规范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工作,2023年外籍学生在普洱就读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1853人。与普洱学院进行院地共建南亚东南亚研究院,2023年增加普洱市政府奖学金名额至50名,不断扩大来普留学生培养规模。 (四)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重大教育改革。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调整加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乡(镇)三级均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发展大会暨2023年度县(区)委书记教育工作述职会议,构建“五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的工作格局。市委常委带头挂钩联系县(区)教育,市级党政领导分别挂联1所高中和1所薄弱学校,解决学校实际问题300余个。深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高完中校长提级管理和党组织书记、校长、教师述评考等系列改革政策。二是深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研究推动普洱市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工作,制定出台《普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分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11个专项行动方案为牵引,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183项重点任务清单。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和县(区)委书记抓教育述职内容。按照2023年厅市会商会议精神,市级同步压实县(区)教育责任,10县(区)均于2023年内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综合督导,落实专项督导,创建问题清单,按季度调度工作进展,压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五)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教育保障力度。一是切实保障教育投入。依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503344.81万元,同比增加2158.64万元,增长0.43%。2023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普通初中投入14,835.73元,同比增长0.35%;普通小学投入11,878.20元,同比增长0.70%;幼儿园生均投入7,403.55元,同比增长12.63%。不断改善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2023年,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和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改扩建、新建65所学校,共投入资金32157万元,新建校舍面积9.99万平方米。印发《普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营养改善计划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印发《普洱市“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普教工委发〔2023〕10号)和《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委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违规饮酒、赌博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普教工委发〔2023〕17号),全市36000余名教职员工签订承诺书,酒驾、赌博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同期减少20起。扎实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改革,10县(区)243所义务教育学校17683名教师纳入“县管校聘”,推动校长交流44名,教师轮岗1013名,评审认定一级至五级基础教育学校校长1231人。2023年度全市义务教育教师的年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水平。2023年市级财政统筹下达教师进修及培训经费158万元,组织33579名中小学校长、教师参加“国培、省培”“万名校长培训计划”等各级各类培训。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印发《普洱市2023年进中小学市级事项实施单位、内容及方式的通知》(普政教督〔2023〕1号),公布2023年进校园事项15项,研究起草《普洱市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项清单》,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三是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普洱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2023年召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持续开展2023年春、秋两季开学综合督导,充分发挥督学作用,2023年全市共派出责任督学770人,实地督导学校499所,出具整改通知书及问题清单140套。四是强化教研支撑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拟定《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机构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教研机构的管理和运作,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将教研员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建立教研员负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施全程贯彻式培训制度。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实现教育专网100%接入。 (六)坚持强化治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一是推进学校依法管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一校一章程”,强化招生和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科学评价校长、教师,健全完善校长队伍培养保障体系,全覆盖开展全市公办普通高(完)中校长提级管理专题调研,动态掌握校长履职情况及学校办学水平,完善“能上能下”用人机制。推行墨江县作为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试点县,以评估结果作为科学评价学校依据,促进提高校(园)长履职能力,强化校(园)长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倾斜力度,2023年市级评审幼儿园、中小学、中专教师职称通过共1413名教师。二是抓实校园安全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协调防范工作机制,紧盯教育领域安全风险,着力排查化解校园安全隐患。出台《普洱市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一校一警”“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全市防溺水专题工作会议和涉校涉生安全工作会议13次,印发《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普洱市公安机关“护校安园”十二条措施》等系列文件。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对全市126所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并限期整改问题隐患共499个。全市63.82%的学校于2023年内完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已达省、市“平安校园”创建 工作目标要求。 三、存在问题 一是教育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区域、城乡、校际间发展不均衡,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教育队伍力量不强。部分学校管理团队尤其是校长治校经验不足,教师激励竞争机制不够健全。三是教育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总体教育质量水平不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有待加强。四是教育评价改革有待深化。教育评价制度还不够完善,评价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还不够科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区)书记教育述职制度的关键作用,下发抓教育清单,一季度一督查,切实把“教育优先”要求压实在清单上,抓实在日常中。二是全面推动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力争2024实现全覆盖,开展好考核验收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四是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用好“清廉教育”专项行动和专项巡察成果,严肃查处并公布师德师风典型案件,抓好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全力抓好教育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落实政府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是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未建成的8个补短板项目建设,确保2025年底建成使用,统筹改善城乡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三是协调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协调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为抓手,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镇沅县2024年成功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二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驻校蹲点专项行动,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和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按时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抓好“十四五”规划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思茅区、宁洱县、镇沅县落实按月推进机制,建立其余县按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三是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三新”改革,建设九大学科市级教研基地,强化教学研究,充分利用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省管校用”、“省属高校托管”和新高考九大学科送教等帮扶措施,助推高中质量提升。加紧推进普洱市一中、普洱二中、景东县银生中学、西盟县一中等学校晋级升等工作取得实效性进展。四是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动市内职教资源整合,抓好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力争实现80%以上学校达标,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校长培养机制和教师补充、交流和培训机制。持续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专题调研,对全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全面梳理,科学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二是常态化组团前往部属6所高校驻点开展校园招聘,建强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小学期”制度,落实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能力和素质。三是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开展第二轮校长职级制认定。四是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进中小学事项清单制度,切实减轻教师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五)着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治理水平。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持续向薄弱学校、乡村学校输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三是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总结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经验,完善招生方案,深入推进“公民同招”、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开展“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四是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持续推进涉校涉生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加强校园“三防”能力提升建设,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完成全市“平安校园”创建100%全覆盖工作。五是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抓实家长、教师素养培训,开展好家访,建立学生心理问题监测、预防和干预闭环管理体系。六是健全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一日常规”,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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