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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4-03-1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40318-00002  公开目录:  教育督导  发布日期:  2024-03-18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普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持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差距,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普洱市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工作任务清单》,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对照《普洱市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确保到2027年,30%以上的县(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达到全省中等行列,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5年,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10个县(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适龄学生享有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二、坚持党政同责

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五级书记”抓基础教育工作机制。各县(区)党委每年要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纳入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向上级党委述职。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学校、上思政课制度,各级党政班子成员要挂钩联系辖区内的1所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学校调研指导并推动解决存在问题。

三、强化改革创新

要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四个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云南省实施方案,督促推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对标提质、依标整改,引导学校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要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教育辐射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样板为目标,从推进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健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双减”撬动教育教学整体变革、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基础教育、构建良好基础教育生态等方面不断强化区域统筹和改革攻坚,不断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四、强化部门协同

各县(区)要扛牢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紧盯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力度,持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差距。教育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切实管好学校。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体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编制保障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财政投入保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教育经费投入要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等方面倾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五、强化督导问效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学期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1—2次督导。


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一、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1.严格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加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争取和实施的力度,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加强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运动场地等校舍建设和饮水、洗浴等设施设备配备。具备条件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提供安保、食堂、宿管、卫生健康等方面服务;推动午托试点扩面提质,鼓励非寄宿制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就餐和午休条件。资金、资源配置重点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差距大,项目谋划实、推进快的县(区)倾斜。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推进教育数字化进程

2.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求,升级改造、新建全光纤校园网并覆盖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和主要教学区域,中小学校全面接入教育专网。为全市中小学每个班级教室配备1套多媒体教学设备、音响视频设备,满足基本数字化课堂教学及交互需求。持续实施普洱市教育信息化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用好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教育管理系统和学生、教师、学校基本数据库及数字档案,开发学校管理、教学资源及应用,推动教育教学数字化管理。推动师生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级平台资源,提高师生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数字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

3.落实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动态管理,推动编制使用与教师外出培训、产假、对口帮扶等协调一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4.制定普洱市优化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及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加大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各县(区)每年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体育和艺术教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示要求不达标的县(区),音体美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支持各县(区)结合实际,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调整优化富余教师,通过专业培训转岗或兼课补充体育、艺术、科学、劳动、信息科技等紧缺学科教师。

5.支持学区内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实施走教制度,确保小规模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鼓励各县(区)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补充幼儿园教师缺口。规范引导优秀教师有序流动。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加快边境地区教育发展

6.加大对4个边境县教育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一乡一公办幼儿园建设,到2025年,边境县乡(镇)公办幼儿园实现全覆盖。

7.通过教师培训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优师计划、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等政策,有效补充优质教师。持续实施好大学生援边支教(实习)项目,加强组团式、针对性帮扶。

8.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计划。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学校育人全过程,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

(五)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

9.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紧扣省级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指导意见和城乡学校布局规划要求,以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为原则,按照近期(2023—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0—2035年)三期,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规划校点布局并保障足够建设用地,采取保留、撤并、新建、整合四个一批方式,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强化中心城市学位供给,留足城镇化人口聚居地区教育空间。同步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学校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持续建设和改造优化学生上学路径和校园内外周边交通环境,规范、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组织,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办好寄宿制和小规模学校

10.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在县城或乡(镇)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改善寄宿制学校条件,优先配置教学专业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教育管理人员。

11.建立健全学业辅导和生活帮扶机制,提升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稳妥整合小、散、弱的小规模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充分发挥小班教学优势,突出因材施教,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健全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提高育人水平。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七)扩大优质学校覆盖面

12.合力攻坚,深入实施编外校长,深入推进去薄扶优行动,抓师生教育、抓教学常规管理。

13.“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倾斜调配教师编制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按照3—5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通过高起点举办新建学校、改造帮扶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等方式,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八)提升乡村学校教育质量

14.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乡村薄弱学校常态化,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确保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

15.充分利用乡土资源服务校本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用好数字教育资源,丰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内容和形式,持续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16.巩固深化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控辍保学驻校蹲点工作,压实双线四级和班主任责任,加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和日常考勤管理,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九)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7.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云南省实施办法,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18.开展课堂教学竞赛和优秀课例评选,推动启发式、互助式、探究式教学,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提升课堂教学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作业设计水平,不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19.持续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数据监测,加强监测结果分析运用。推动课后服务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体系建设等有效衔接,提升双减双升成效。认真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一县一案明确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到2025年,思茅区、宁洱县、镇沅县成功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其余县按照规划时序接续创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提前实施创建,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加快缩小校际教育差距

(十)健全完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机制

20.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办法及运行机制,制定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工作措施,以县(区)为单位,通过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推动实现县域内所有学校全覆盖,采取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方式,促进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全面提升管理、课程、教学、教研水平。逐年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比例,并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一)实施优秀校长培养工程

21.在市域内科学配置优质校长资源,分层培养职级校长及后备干部,每个县(区)至少组建1一级校长工作室,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22.依托四级五级校长发展性培训、三级校长能力提升培训、二级校长高级研修、一级校长领航研修的校长培训体系,结合三名工程,每年集中组织一批校长及后备队伍开展中长期培训,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
23.建立校长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专项实施中小学双向顶岗锻炼,每年选派一批35岁左右有专业背景的干部和人才兼(挂)任学校副职,选派一批校级领导、骨干教师到党政机关挂职顶岗。深入推进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教师述评考,以及县中校长提级管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二)实施优秀教师培养工程

24.优化三级五类(即市、县、校三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新任教师五类)教师培养体系,持续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三名工程、县级新秀计划、校级雏鹰计划等项目,提高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25.优化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探索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见习培养制度。健全各级教研体系,推动各地各校常态化有效开展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

26.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依据不同乡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健全落实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教师差异化多样化补助政策。持续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三)推进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

27.严格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交流配置指导性意见,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有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坚持将教师在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对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应优先进行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各层级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相关评优表彰中予以倾斜。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

(十四)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28.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升学公民同招政策,根据各学段学龄人口数量、分布、城乡学位供给情况,科学制定县域内中小学招生计划,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举措,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建立随迁子女信息档案和流动监测预警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稳步推进阳光招生,切实促进教育公平。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五)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29.持续改善5所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可在条件成熟的学校设立特教班,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

30.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两端延伸,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医疗健康和信息技术等相结合。

31.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和教师培训力度,推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将特殊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轮训内容,引导普通学校教师提升开展特殊教育的素养和能力。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

(十六)精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

32.完善摸排制度,强化教育与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加强对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

33.通过分层教学、学科老师课后辅导、师生结对、学生结对、党员干部包保等方式,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增强信心、主动求知、健康成长。

34.强化社区参与,支持活动中心和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留守儿童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门教育,发挥好已建成专门学校的作用,实施专门教育示范学校规范化建设项目,提升专门学校保障能力和承载能力,努力做到应招尽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统筹推进面向学生的其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十七)加快发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35.通过新建一批、规范一批、扩位一批,挖掘拓展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好省政府惠民实事学前教育项目,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确保到2027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结对帮扶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36.镇沅、宁洱、景谷、江城、孟连5个县(区),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任务,其他县(区)按规划在2030年前完成创建。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实现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县域全覆盖,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继续实施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补齐办学条件短板。

37.全面推开学校扁平化管理和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工作,建设一批具有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到2025年,实现一级高(完)中全市县域全覆盖和市一中晋升云南省一级一等高(完)中。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八)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卫生健康、心理健康服务

38.建立五级书记抓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校园安全规范化管理手册》,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三防建设查缺补漏专项行动,推进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攻坚行动,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防欺凌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39.采取学校招聘、购买服务、医院派驻、医生托管等方式,推动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齐专兼职医务人员、健康副校长,建好用好校园医务室和保健室。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用好云南省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平台,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40.用好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全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和教育。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年全覆盖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小学四年级以上和初高中学校非毕业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每两周1个课时。到2024年,打造10个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办好家长课堂,实施好新生入学培训和新生家长开学前培训,开展好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做好学生和家长引导。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检察院、市法院,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九)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41.开展分阶段、全覆盖的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健全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校园招聘服务,落实百万大学生兴云南行动,推进宏志助航计划,持续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统筹推进面向学生的其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二十)全面落实五育并举

42.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思政课教师的共识,推动思政课堂、课堂思政改革,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走进学校,共讲思政课,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不断提高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深入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普洱分课堂。

43.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科学教育,强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打造一批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亮点,创建1个学校体育综合改革试点县(区),建设一批篮球、排球、足球重点发展学校,新增1所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创建一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遴选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确保每天校内锻炼1小时。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审美能力和劳动习惯。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十一)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44.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具体指导,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引导教会家长树牢素质教育理念,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

45.建设覆盖城乡、社区(村委会)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各类教育基地、馆所、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科技、文体活动。

46.持续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工作,支持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

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直各学校,各县(区)党委、政府

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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