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 和升学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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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一中、市民中: 近期的中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发现,部分县(区)和学校未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以及云南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动态负面清单“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的要求,仍然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公布、宣传辖区内学校高考一本率、上线率,中考上线率、排名等情况。 为严格执行“严禁宣传”的纪律要求,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在辖区内迅速开展有无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的情况核查,已经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宣传辖区内学校高考一本率、上线率,中考上线率、排名等情况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并及时删除撤回相关信息。 各县(区)教体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在相关媒体上“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今后,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 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将核查、整改情况于2023年7月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云,2126747。 普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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