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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系列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41030-00001  公开目录:  教师管理  发布日期:  2024-10-30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系列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系列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系列

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教育领域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 础教育领域省级学科带头人、一级校长和优秀班主任的引领、示 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全省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 提升,决定持续建设一批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提 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设以“培养一个专家、带动一门学科、引领一个团队、结出一批成果、建设一批资源、 辐射一个区域”的“六个一”为总体目标,以“三级三类(省、州市、 县三级,学科带头人、一级校长、优秀班主任三类)”云岭基础 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设为具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省级  建设900个左右省级学科带头人工作室、600个左右一级校长工 作室和300个左右优秀班主任工作室,实现全省16个州市云岭  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全覆盖。各州市县区要按照工作室 的类型,充分发挥本级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的示范、引领、辐 射作用,推进本级教育人才工作室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常态化学 习研究和专业发展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

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以省级学科带头人、一级 校长和优秀班主任为工作室主持人,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实行主 持人负责制,建设周期为3年。工作室以同一学科或者同一学段 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职级校长和骨干班主任为工作室成员, 可以州市为单位,跨县市区遴选青年教师、职级校长和青年班主 任为工作室学员,以“导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共同开展基于 线上线下实践与研究相结合的工作室建设。

1.建设省级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每年建设300个左右省级 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按照“1×10×5”的基本模式组建。遴选1名省 级学科带头人作为工作室主持人,由主持人自行拟定成员遴选条件,自主遴选10名同一学科领域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省级 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成员,再由每位成员在校(园)内和邻近校(园) 遴选、引领5名以上同一学科领域的青年教师(同一学校不超过 1人),作为工作室学员,组成专业发展共同体。按照学科发展 和队伍建设需求,州市每年建设一定数量的教师工作室,县市区 可因地制宜推进教师工作室建设。通过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师德 高尚、素质优良、理念先进、视野开阔,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2.建设一级校长工作室。每年建设200个左右一级校长工 作室,按照“1×5×3”的基本模式组建。遴选1名一级校长作为工 作室主持人,由主持人自行拟定成员遴选条件,自主选拔同一学 段的5名三级及以上中青年骨干校长作为一级校长工作室成员, 再由每位成员在邻近中小学遴选、引领3名以上同一学段有潜力 的中青年职级校长作为工作室学员,组成专业发展共同体。通过 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有教育情怀、管理能 力强的校长队伍。

3.建设优秀班主任工作室。每年建设100个左右优秀班主 任工作室,按照“1×5×5”的基本模式组建。遴选1名中小学优秀 班主任作为工作室主持人,由主持人自行拟定成员遴选条件,遴 选5名中青年班主任作为工作室成员,再由每位成员遴选5名以 上青年班主任作为工作室学员(每个工作室含乡村学校班主任不 少于5人,同一学校不超过2人)。州市每年建设一定数量的班 主任工作室,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推进班主任工作室建设。通过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 班主任队伍。

(二)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省级学科带头人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条件。届期内的省级 学科带头人,在基础教育学校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研部 门工作,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有中小学 高级及以上职称。

2.一级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条件。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 现任正职校(园)长, 一级校长。

3.优秀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条件。基础教育学校在职 在岗班主任,具备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具有中小学中级 及以上职称,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班主任、思政、德育等奖项或所 带班级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或获得过州市级名班主任称号的,原 则上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政治可靠,身心健康。

(三)工作室主要任务

1.省级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探索形成在教学实践中引领中 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聚焦“以学为主”的课堂 教学模式改革的具体问题解决,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把握学 科教学规律,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提升育人效果;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和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 点问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 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任务,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

展;不断完善教学主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成果,实现优质教 育教学资源共享。

2.一级校长工作室。探索形成学校规划、学校管理、课程 建设、课堂发展、队伍建设、文化建设、育人模式、专业培训等 内容有机结合的学校建设发展和校长培训模式;承担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任务;探索形 成在学校建设研究与实践中引领校长队伍专业能力持续发展的 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区域内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3.优秀班主任工作室。提高班主任的育人能力和管理水平, 帮助班主任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班级管理和教育质量,为班主  任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促进班主任之间的经验分享、互相学习  和共同进步;研究班主任带班育人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 构建有理念的班级文化,探索上好班队会的有效途径;关注学生  的心理健康,做好学困生、后进生的帮扶转化工作;探索与家长  有效沟通,开好家长会,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有效路径。

(四)工作职责

1.省教育厅。认定并宏观指导全省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 人才工作室工作,制定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基本制 度,统筹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育人才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科学 运用评估结果,规范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成果认 定。充分发挥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育人才工作室示范辐射带动作 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州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云岭基础教育 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为云岭 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育人才工作室活动搭建平台、扩大辐射面, 参与或完成受省教育厅委托的对云岭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育人 才工作室的考核评估任务,为云岭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育人才工 作室成果认定提供依据,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3. 中小学校。工作室所在单位须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指导  督促名师工作室工作,履行日常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学校要为云 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学员创设和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适当减少主持人、成员的日常教学和其他工作 任务,确保他们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活动宣传、 考核评估等工作。

4.工作室。在各级教育部门及中小学的支持下,制定工作 计划并实施,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并落实,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 并接受相关管理和考核。

三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 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 组,主要负责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的统筹管理,为 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组织和 经费保障。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和省委教育工

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主要负责组 织开展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一级校长工作室的申报评审、考核评估 和结果运用等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主 要负责优秀班主任工作室的申报评审、考核评估和结果运用等工 作。各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成立相应领导工作小 组,做好本辖区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设与日常管 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将云岭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设作 为当地人才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 落实,全力支持工作室相关活动的开展,共同营造有利于教育人 才成长发展的环境和文化。

(二)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主 持人、成员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 获国家级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可直接申报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 题,获省级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可直接申报州市级教育教学科 研课题。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教育规划研究课题一般项目 中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室专项课题。工作室定期组织的研修活 动视为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可为成员学员认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学 时。在评选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工作室可推荐优秀成 员参评。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享受同等待遇。

(三)经费保障。工作室建设期间,每年通过教师培训专项 资金及其他专项统筹经费安排工作室建设经费。经费按年度下达 到工作室所在单位,单独列支,实行专款专用。工作室应按照工

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经费预算,按计 划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 核算统计,由主持人统筹安排,所在单位监管。工作室建设经费 主要用于教育人才工作室按规定内容开展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开支范围一般包括集中研修费、专家聘请费、观摩考察费、课题 研究费等;集中研修费原则上不低于35%;专家聘请费原则上不 超过10%;观摩学习费原则上不超过20%;课题研究费原则上 不超过10%。工作室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出书、发放个人绩效奖励, 不得用于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 所和办公楼维修改造,不得用于与工作室无关的支出。鼓励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室所在学校,根据建设需要对工作室给予经 费支持,并纳入当地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四、考核评估

工作室考核评估采取过程性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各州市教体局负责对各类工作室开展 过程性考核,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期满考核。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地工作室名额进行动态管理,完善云岭基础教 育领域教育人才工作室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动态调 整管理体制。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一 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由省教育厅于考评当年取消主持人相 关称号,取消所在单位2年内申报工作室的资格。工作室主持人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直接取消其资格。

工作室主持人确定后,原则上建设期内不得转岗,否则将取 消其主持人资格,同时取消所在单位2年内申报工作室的资格; 主持人确因工作调整无法继续负责工作室运行,或因生病等原因 不适合再担任主持人的,可通过组织选派、推荐等方式,由所在 学校向所属教育体育局递交申请变更主持人;工作室成员因个人 原因退出的,由主持人上报所在单位备案后重新补充人员。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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