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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学生欺凌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51030-00008  公开目录:  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5-10-30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要求,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提高欺凌事件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坚决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普洱市学生欺凌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普洱市学生欺凌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学生欺凌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欺凌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培训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制度和课件示范文本》等文件,区分教师、家长、学生,分别开展一轮培训工作(针对教师和学生的培训必须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教师和家长能准确辨别欺凌事件、能及时发现欺凌事件苗头并知道该如何干预处置;确保学生知道什么是欺凌、遇到欺凌该怎么办等,全面打牢专项治理工作基础。

(二)健全欺凌防治机制。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督促辖区学校建立健全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将学生欺凌防治纳入校规校纪,及时公布学校欺凌防治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要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并及时主动告知核查、处置流程与时限。严格落实各校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通过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要求。

(三)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内容,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通过心理测评、日常谈话、家访等措施,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等情况。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的视频巡查工作,并加强对欺凌事件易发现场(校内监管盲点、校园周边等)的巡逻巡查,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加强与家长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市教育体育局。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八)加强部门联动治理。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会同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及共青团组织重点关注家庭关系紧张、经常性违反校规校纪、有厌学逃学行为、有拉帮结派或暴力倾向的学生,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其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及时纠正制止不良行为。要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学习或生活困难学生,以及行为孤僻、内向自卑的学生,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助学助困、心理援助和人文关怀,帮助其树立自尊、自信和安全感,融入集体环境。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县(区)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对各地各校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校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普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县(区)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工作推进情况的抽查力度,市教育体育局将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各县(区)和市属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抽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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