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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向前一步”工作 机制(试行)》的通知
2023-12-2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31221-00023  公开目录:  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3-12-21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印发《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向前一步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向前一步工作机制(试行




普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代章)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向前一步”工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从根本上解决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存在责任缺失、监管缺位、工作缺项的突出问题,扛牢“五级书记”抓防溺水的责任,“向前一步”挤压预防学生溺水的“真空地带”和“工作盲区”,构建起防溺水的闭环体系,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挂联机制

按照《普洱市委常委挂钩联系县(区)教育工作制度(试行)》《普洱市市级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试行)》和《普洱市河湖长制》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挂联任务(见附件1)。贯彻落实《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普洱市压实各方责任、抓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普洱市2023 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建立党委、政府防溺水工作总负责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组“五级书记”抓防溺水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防溺水工作职责,压实防溺水工作主体责任,凝聚防溺水工作合力,实现“有人管,无遗漏;有人盯,无盲区;有交叉,无真空”的防溺水工作目标构建思想上向前一步、履职上向前一步、行动上向前一步、作风上向前一步的防溺水“向前一步”工作机制。

二、职责任务

预防学生溺水“向前一步”工作机制,按照已有文件要求,不改变制度安排,不改变挂包对象,不改变运作机制,不改变工作频次,新增防溺水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和防溺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2),完善细化溺水工作方案,对管辖领域水域的溺水隐患点进行全方位无盲区的排查根据安全隐患风险等级,划分低、中、高风险水域,建立风险隐患地图。对高风险水域,要及时配齐防护救援设施,加强智能巡防、自动告警、语音播报、远程喊话等功能的防溺水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行全天候无差别的巡查值守挂联领导负责挂联任务(附件1)明确的挂联点学生防溺水工作以外,同时负责《普洱市市级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挂钩联系县(区)的学生防溺水工作,督促挂钩联系县(区)党委政府加强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控辍保学学生等重点少年儿童的监管,积极协调学校和亲属,建立教师、干部和亲属三方包保机制,在重点时段严格执行每日有联络、有监测、有报告各县(区)要针对挂联领导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各级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并主动向挂钩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要参照市级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将推进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县(区)委书记年度教育工作述职、乡(镇)党委书记年度教育工作述职和校(园)长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述职报告交挂联领导备案。

保障机制

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普洱市委领导联系县(区)防溺水工作制度(试行)》(见附件3)要求,加大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精准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情况的监管力度,压实各地各部门的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建立“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向前一步工作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党委副书记、分管副县(区)长、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群成员,建立信息共享、措施共扛、问题共解防溺水快速反应机制。健全“日巡查周汇总月通报季调度年述职”的防溺水工作监管机制,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每学期末召开一次研判会议,听取各地假期学生防溺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紧盯“三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隐患”,综合分析安全形势;每学期开学前安排一次督导检查,把学生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确保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抓深抓实、见行见效。

健全全过程全方位追责问责机制。紧盯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挂联对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统筹、部署、调度、推动监管等方面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快办快查严处并通报曝光对督查反馈问题三番五次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应付督查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一般干部作岗位调整后处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组织不力、敷衍整改、边改边犯、顶风违纪违法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追究具体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分管领导责任“一把手”的主要领导责任。前置问责处分关口,从事后追责问责前置到“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即启动处分问责,建立追责、问责的闭环体系,凡是涉及处理、处分的,在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范围内,从严从快顶格处理,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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