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的提醒 | ||||||||||||
|
||||||||||||
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 目前正处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季,一些不法分子或机构通过编造不实信息虚假夸大宣传、制造入园入学或报考焦虑。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务必高度警惕,严防各类招生诈骗陷阱,避免上当受骗。普洱市始终坚持阳光招生政策,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平、规范和公开,无一例外。 1.虚假宣传需警惕。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发放朋友圈广告、组建微信群QQ群、推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各类招生虚假宣传,以打点费、请托费等名义向家长骗取钱财。学生及家长要认准官方渠道,可通过“普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及家长个人身份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教育体育部门举报。 2.内部指标不能信。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一些机构和不法分子谎称可以通过特殊关系或学校熟人拿到“内部指标”,向家长收取巨额指标费。这是典型的招生入学骗局。 3.择校择班不现实。谨防别有用心的人以缴纳“择校择班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实施诈骗行为。尤其是承诺孩子入班后再付费的,属于概率性诈骗行为。我们按规定开展阳光招生,进行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4.空挂学籍不可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一些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为挖抢优质生源,承诺以普洱市内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正常录取后送到外州市某某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该承诺不可信,违反学籍管理办法“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同时,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是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之一。 5.提前交费不可为。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一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为挖抢优质生源,提前向学生收取外送的“过路费”或提前录取并就读本校某某班的“定金”,属于违规收费行为。市教育体育局招考机关未录取的学生,不能交费;学校审批地发改部门未审批的收费事项,学校不能收取;学校未开学,不用交费。请广大学生及家长提高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提前交费的,要求校方及时退回;未交费的,不能再去交费。 6.高价购买学生不可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一些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为挖抢优质生源,列出名目繁多的招生办法,有的按学生成绩“阶梯式”收费,有的出高价购买优质生源。该行为属于“唯分数”论,制造家长焦虑,破坏教育生态。违背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招生“十条严禁”第5条,即“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7.干扰学生填报志愿是违法。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一些地方为留住优质生源,人为干扰学生按个人意愿填报志愿,甚至恐吓学生及家长。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请有关地方及时纠偏,正确认识留住优质生源的“法宝”是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人为设置障碍,终将害人害己。也请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发现该种行为的,及时反馈给我们。 8.学校自行录取不有效。按照属地招生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原则上只招收本县(区)的生源,并由县(区)教育体育局招考机关录取,学校自行录取的无效。根据云南省普通高中录取规定,未从云南省初中升高中系统填报志愿,市级招考机构从系统录取的,由学校自行录取的一律无效。学生一旦进入“圈套”,市内任何1所有等级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也变成了不可能。对学生个人发展造成极大影响,千万不可信! 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 招生考试办公室 0879-2122045 基础教育与民办教育科 0879-2125085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