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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乡村振兴 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11-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31130-00009  公开目录:  教育概况  发布日期:  2023-11-30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相关学校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省级指标任务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428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将《2023年全省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督促各地落实好《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扛牢扛实“双线四级”责任,通过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生动态管理系统和政府救助平台提升“互联网+控辍保学”管理水平,做好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工作。按规定实施“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落实委厅职能部门挂联乡村振兴重点县工作机制,加强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力度,重点排查控辍保学政策措施是否持续推进、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失学辍学问题是否反弹,是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部门:基教一处、学生资助中心,委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由县级教育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城乡学校帮扶激励机制,通过组织县域内城乡学校对口帮扶、班级结对、教师流动、学生互联、资源互通等方式强化城乡教育有序互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结合地州实际,探索推行集团化办学模式,以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创新龙头学校带动其他学校的“1+N"等办学模式,引导集团间良性竞争。教师“省管校用”提质培优,推动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资源辐射县域高中。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推广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责任部门:基教一处、基教二处、教师工作处,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三、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薄弱学校流动,全县每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对存在结构性缺员的乡村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组织紧缺学科教师走教,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支持。鼓励地方以多种方式为乡村公办幼儿园补充优质师资。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实施乡村学校新教师“护航计划”,加强乡村学校新教师跟岗锻炼力度。落实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责任部门:教师工作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省教科院、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四、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统筹学前教育扩容提质项目、2021-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项目资金重点向农村地区、脱贫地区倾斜。对于乡村小规模学校,重点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对于乡镇寄宿制学校,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幼儿园项目和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责任部门:财基处、基教二处,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五、进一步发挥教育信息化工具箱作用

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以乡村学校为重点,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学校无线网络、标准数字教室、互动直录播教室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和脱贫地区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一校带多校”同步互动课堂建设,加大对农村薄弱地区的服务和支持力度,保障全省基础性数字资源免费使用。加强对师生数字化教学特点规律的研究和指导,选择实用管用的数字化课程资源,开展乡村教师数字化学习培训,提升农村学校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责任部门:电教馆,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六、完善乡村学生关爱体系

发挥乡土特色和乡村土地资源优势,综合采取自建、租用等模式,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面向学生和村民开设技能学习班,开设特色课程,以专业技能丰富乡村教育内容。推动乡村家庭教育,支持乡村学校及社区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帮助家长了解教育知识和技巧,提高乡村家庭教育水平。加大学校图书配备力度,建设好图书馆(室)和阅读设施,强化日常管理,重视学生阅读习惯培养和阅读氛围营造,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在学校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面向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亲情陪伴、课业辅导、心理支持、安全培训等服务。(责任部门:德育处,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七、夯实乡村人才振兴基础

优化涉农学科专业结构,推进农林教育供给侧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布局建设新产业新业态急需的涉农专业。推动实施云南省2023年度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组织职业院校开展村(社区)学员专业培训。支持本科高校及职业院校承担乡村人才振兴社会培训,鼓励州市教育管理部门牵头整合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培训资源,聚焦乡村振兴需求,充分发挥本科高校及职业院校优势,搭建乡村人才培训平台。支持政、校、企联合共建县域乡村振兴学院。面向云南省农村脱贫户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招录有意愿就读省内、上海优质中职学校的“两后生”。(责任部门:职成教处、高教处、科技处、考试院,各高等学校,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八、提升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水平

用好教育部直属高校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在滇帮扶部属高校与云南省高校协同开展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打造示范试点。开展省内高校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行动,通过校地合作,聚焦地方发展需求,促进高校教学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到乡村,形成一批管用实用的服务乡村振兴研究成果。加大科技帮扶力度,建立高校农业科技成果供给、转化和推广机制,深入开展高校专家教授、博士服务团乡村科技服务活动,推动农业产业链条延长和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加大高校组团式帮扶力度,推动云南省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联盟、云南乡村振兴职教集团参与高校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责任部门: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处、高教处、科技处、校院合作处,各高等学校,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九、强化宣传工作

强化主动宣传,加强与中央驻滇、省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委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要积极总结振兴乡村教育、教育振兴乡村的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进一步挖掘涉农工作一线的典型事迹和先进模范,定期向同级宣传部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报告。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扩大教育帮扶工作影响力。(责任部门:宣传部、报刊社、其他委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十、工作保障

省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做好工作要点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地、各校的考核检查。州市教育管理部门做好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县级教育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逐一明确工作内容标准、目标时限和责任部门,落实推进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将教育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践行典型引路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本级试点,积累工作经验。省级打造交流推广平台,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在全省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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