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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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引的通知》(云教发〔2023〕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提前谋划推动教育数字化进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大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全覆盖。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引的通知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引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推进教育数字化精神,以教育数字化支撑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省教育厅制订了《云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推进,确保到2025年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数字化是我国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和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我省优质教育资源匮乏、学校数字化设施设备基础薄弱、教师数字素养不高、教学数字化应用水平偏低、数字化支撑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以数字化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着力提升应用水平,到2025 年,建成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的要求,充分运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精准管理,服务教师备课和教学,服务学生自主个性学习,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制定本指引。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应用为王。要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常态化应用,服务师生教育教学管理与应用,切实提升师生数字素养和学校教育数字化治理水平。 (二)坚持节约适用原则。要紧扣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应用需求,按最低建设标准作指引,指导学校实施数字校园建设。 (三)坚持持续性、利旧性和兼容性原则。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新旧设施之间的兼容性和延续性,统筹存量与增量,补齐数字化设备缺口,整合升级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学校网络和数据安全,进校资源产品内容符合审核管理要求。 二、建设内容 围绕以教育管理数字化实现教育治理精准化、育人过程智慧化为目标,紧扣数字化赋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以教育数字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重点建设内容包括: (一)网络环境。包含校园网络和网络数据安全。学校建设光纤校园网和无线网络,覆盖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信息点带宽大于 100 兆。按照生均下行带宽不低于4 兆,上行带宽不低于 0.8 兆接入教育专网;落实网络安全制度,确保教育数据安全,实现绿色上网。 (二)数字教室。包含标准数字教室和互动直录播教室。标准数字教室每间配备 1 套智能教学显示设备、视频采集设备和拾扩音设备,满足教师多媒体课堂教学、课堂录制、课堂共享等教学活动需求;互动直录播教室建设每所学校按照小学班级数18:1、中学班级数 12:1 的比例按需建设,满足学校开展网络教研、公开课等教育教学活动需求。 (三)数字终端。包含办公及教师用数字终端、公用数字终端。办公场所配备适量计算机终端,满足日常办公及管理需求。专任教师配备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的备课数字终端;建设满足“信息科技”课需求的计算机教室。学校公共区域适当配备合适的数字终端,满足师生数字阅读和资源查阅等需求。 (四)管理及应用。包含教学管理、教学应用和资源与软件正版化。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及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功能,实现学校行政、财务、人事、教务、资产等管理数字化,并能通过数字终端设备采集和上报数据,确保数据实时更新。教师按应用尽用原则使用信息化设施设备、教学工具软件及数字教育资源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进校资源产品内容应符合数字教育资源及服务审核管理要求。所有终端操作系统及常用软件符合国产正版软件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数字校园建设由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州市做规划,县区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建设。学校要充分用好各类数字设施设备,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在最低标准基础上开展个性特色的数字校园建设。 四、达标验收 数字校园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由本级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初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复核,省级按比例抽检的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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