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至2021年度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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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至2021年度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普审社报〔2022〕2号),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组在这次审计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及建议,并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核查,于2022年11月8日集中《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学校、社会团体的财务负责人召开了审计整改反馈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政策制定执行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未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标识”的问题。
该问题涉及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宁洱县教育体育局,均已整改完毕。
(1)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已将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室外篮球场、糯福乡阿里上寨陀螺场地、惠民镇芒云村芒云老寨篮球场、社会足球场等体育场地标识的问题整改。同时,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项目均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2)宁洱县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11月在同心镇漫海村陀螺场地、民安村陀螺场地、磨黑镇星光村气排球场羽毛球场进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标注工作。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全县所有体育场地和健身器材进行排查,对用彩票公益金建设的所有场地和健身器材进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每完成一项涉及体彩公益金资助的场地建设或健身器材,在验收过程中,均按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二、资金分配使用方面整改情况
2、针对“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1)2020年至2022年10月,市体育总会组织实施的9个体彩公益金项目实施结束,形成结余资金141989.8元,未上缴财政。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普洱市体育总会已于2022年11月11日将结余资金按项目分别缴回我单位专户,项目共计9项,涉及缴回金额141989.8元,我单位于2022年12月19日上缴普洱市财政局。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我单位会按实际产生费用报销经费,避免结余资金存放在下属协会的问题再次发生。
6、针对“单位扩大开支范围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问题。
(3)2021年12月,思茅第三小学用青少年体育活动专项活动项目资金支付带队教师差旅费8340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思茅区教育体育局已及时督促普洱市思茅区第三小学于2023年1月6日将该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全额上缴思茅区财政局。
(4)2021年至2022年,思茅区教育体育局用体彩公益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经费支付教育体育局电话费和水费18970.7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思茅区教育体育局已于2022年12月13日将该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全额上缴思茅区财政局。
(7)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用全民健身体育赛事及体育后备人才训练费的彩票公益金支付澜沧县老体协“重阳节”活动费合计28800元;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用正常运行体育场馆维护修缮费的彩票公益金支付澜沧县民族运动中心办公区多媒体教学机、互联网专线使用费26000元;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用正常运行体育场馆维护修缮费的彩票公益金支付澜沧县民族运动中心编外人员工资保险以及绿化费合计826485.06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澜沧县教体局已于2022年11月15日将以上资金按规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
(8)普洱市幼儿园用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资金支付幼儿园足球场装修工程尾款36588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普洱市幼儿园定于2022年12月19日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收回存量资金的通知,将该笔资金归还财政指定账户。
7、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728378.86元”的问题。
(1)市体育总会实施的4个公益金项目存在资金支付时间与比赛时间不符、支付内容与项目不符、超项目预算等情况,涉及金额105768.86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新规定,修改普洱市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严格要求、规范审批程序,使“三重一大”常态化;规范报账时间;严格按项目预算进行支付经费,杜绝超项目预算支出的现象发生。
(2)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用老年人体育场地实施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保管室提升改造装修支出以及购买办公设备、家具等共计27610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老体协已将该笔资金作调整账务处理,且将该笔资金用于正在实施提升改造的老年人体育运动中心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监理费用上。
(3)市教育体育局将普洱培宇围棋苑项目结余资金595000元用于普洱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暨校园啦啦操、校园排球、幼儿足球教练员、校园篮球选拔赛等支出。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我单位在2021年之后未发生该类问题,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21〕28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普财综〔2020〕11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普财综〔2021〕21号)四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文件进行资金使用及管理。
8、针对“澜沧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弥补以前年度已建成项目资金缺口494407.11元”的问题。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澜沧县风雨馆项目于2018年建设完工,2020年至2022年,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用彩票公益金支付风雨馆建设项目所欠工程款494407.11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相关领导组织体育股、运动中心多次学习国家、省、市、县《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今后澜沧县教体局会加强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办法要求,不折不扣将政策规则落实到位。
9、针对“购买设备未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的问题。
(1)思茅区教育体育局购买国民体质监测设备212000元,未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在审计期间思茅区教育体育局已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手续。
(6)2021年宁洱县教育体育局购置体育设施、设备等202984.27元,未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手续。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宁洱县教育体育局涉有未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手续体育设施、设备等202,984.27元,是篮球架、乒乓球桌、三人压腿器等设施设备,在审计时已经领用给社区的设备共计177660.27元,在库物品25324元。所以,整改根据情况分别进行:第一类是领用给社区、村委等单位的设备共计177660.27元,宁洱县教育体育局以划拨方式将设备移交社区、村委等使用设备的部门,并督促实际使用管理部门登记入账方式完成整改,此项工作已完成;第二类是在库物品25324元,宁洱县教育体育局已于2022年11月1日凭证完成登记入账工作。12月31日完成对所有购置的体育设施设备开展清查及登记入账工作。组织开展学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按规范账务处理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入账。
10、针对“超标准购买比赛服装1656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已于2022年11月9日收回职教中心王曦超标服装费1656元,并于2022年12月19日上缴普洱市财政。
11、针对“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2)2020年市教育体育局聘请第三方开展培训,使用体彩专项资金支付271190元培训费,均未签订培训服务采购协议,无培训费用预算表。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2022年市教体局已重新修订《工作规则》,对相关报账程序进行了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议的规定(第8-9页“民主决策”),认真落实报销管理程序(第20-25页“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财务人员将加强对报销附件的审核,做到收支有据。
(3)2020年至2021年。市教育体育局支付普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00000元时,支付依据仅有拨款单及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开具的收据,支出依据不充分。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我单位已下达普洱市老体协《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普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资金使用的通知》,对老体协资金的报销、使用、监管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及要求,力求将风险消化在源头,将问题解决在资金使用端。
三、彩票公益金项目建设绩效方面整改情况
12、针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2)2020年至2022年,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普洱市体育总会开展体育赛事、培训的彩票公益金项目15个,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410481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后会对普洱市体育总会开展的赛事、培训进行采购,之后的工作业务中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13、针对“未按合同规定扣质保金2992.6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2020年12月,普洱市幼儿园支付社会足球场建设项目维修费59852元,未按合同要求扣留5%质保金2992.60元。今后普洱市幼儿园会吸取经验教训,深刻反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6、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20年8月,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实施雪林乡左都村笼式七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价667730.91元,项目竣工结算价954980.93元,超合同价287250.02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善项目各项手续,签订补充协议。今后我们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以及加强体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17、针对“公益性足球场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554980.93元”的问题。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实施雪林乡左都村笼式七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截至2022年10月19日,支付工程款400000元,余554980.93元由施工方垫资。
该问题目前部分整改,由于县财政困难,未安排所欠工程专项化解欠款,目前只能由施工方垫资,我们将积极解决申报,解决工程欠款。
18、针对“彩票公益金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由于项目资金未到位、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等原因,2020年市教体局7个项目,2021年市教体局19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其中:普洱市教育体育局1个、普洱市幼儿园1个、思茅区3个、宁洱县4个、景东县3个、景谷县6个、江城县1个、孟连县2个、澜沧县3个、西盟县2个。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已在第一时间下达《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彩票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工作,督促项目推动。
(1)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专项经费”5万元(《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通知》(普财教〔2020〕64号))。该项目为2020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根据市财政局要求2年以上未开展的项目资金财政收回,在2023年度如需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我单位会使用办公经费开展,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普洱市幼儿园:组织开展幼儿体操邀请赛。2021-2022年因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不开展大型聚集性活动,项目未能开始,资金未使用。2023年,市幼儿园正在进行二号综合教学楼建设,预计无法开展此活动。
(3)思茅区:关于“思茅区老体协老年人体育场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思茅区教育体育局积极向区政府汇报,经区政府同意,由普洱市思茅区教育体育局委托普洱市思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机关事务中心)将区政府内摩托车房提升改造为思茅区老年体育协会。区机关事务中心根据相关程序,于2022年12月7日确定了项目施工单位,2022年12月15日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该项目已于12月20日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3月底竣工交付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拨付项目资金10万元,其余项目资金40万元已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思茅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普洱市思茅区教育体育局记账凭证2022.12.31.20#。
关于“大健康”步道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思茅区教育体育局目前正在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场地,完善各种建设手续,力争2023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关于“思茅区六顺镇竹山河村委会体育活动场地” 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经思茅区教育体育局与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思茅区六顺镇人民政府对接,思茅区六顺镇人民政府明确该项目已按程序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于2022年12月1日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该项目已于12月7日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月15日竣工交付使用。待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思茅区六顺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向区财政申请资金,拨款工程款。
(4)宁洱县:4个项目未完成,共涉及资金310万元,以下是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三批)的通知》普财教〔2020〕97号,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专项经费(宁洱德安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乡镇级体育场地设施20万元。建设德安乡石中村、恩永村体育场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石中村体育场地建设项目已完工并进行了验收工作,正在报送项目款相关事宜;恩永村体育活动场地已完成选址和合同签订工作,计划2023年2月初实施开工。2022年末结余资金20万元由县财政结转至2023年使用。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二、三季度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1〕117号,国家级全民健身示范活动经费(宁洱民族团结健步走活动)10万元。因疫情原因2022年未开展,根据活动安排,计划在2023年组织实施。2022年末结余资金10万元由县财政结转至2023年使用。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市级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2〕37号,普洱市训练网点训练场地建设费90万元。普洱市训练网点训练场地建设项目合同于2022年11月1日签订,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进度工程量的50%,完成预付款拨付26.91万元,2022年末结余资金63.09万元由县财政收回不再结转。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市级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2〕37号,宁洱县游泳馆建设190万元。宁洱县游泳馆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总投资1629.01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土地变更和土地证办理相关事宜,并和昆明市云之南青少年游泳俱乐部签订合作协议,正在筹备项目施工事宜。2022年末结余资金190万元由县财政收回不再结转。
(5)景东县:部分整改完毕。项目已完成,但资金被县财政局统筹,目前因财政困难,资金无法盘活。景东县河滨长廊维修设施并完善健康步道标识,于2022年11月25日验收并投入使用。景东县文龙镇文录村大民喜村民小组体育活动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11月1日开工,于2022年12月28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景东县文井镇者孟村文蚌村民小组体育活动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10日开工,目前正进行设施设备安装。
(6)景谷县:《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通知》(普财教〔2020〕64号)下达景谷资金50万元,用于景谷县景谷镇景谷村茶山健身步道建设。县级财政尚未拨付资金至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无法组织实施,目前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二批)的通知》(普财教〔2020〕77号)下达景谷资金20万元,用于景谷县永平镇田园社区门球场建设。县级财政尚未拨付资金至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无法组织实施,目前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通知》(普财教〔2021〕67号)下达景谷资金37万元,其中: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专项经费2万元;公共体育场所爱国卫生运动专项经费5万元;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30万元,截至2023年1月13日,由于县级财政未给予支付资金,未能整改。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市级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2〕37号)下达景谷资金15万元,用于“大健康”步道建设,由于项目地点未落实,尚未动工。
(7)江城县:已完成整改。本次审计发现江城县2020年体育彩票资金项目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专项经费项目存在进度缓慢问题,截至目前项目处于未实施状态。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为受国内外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举办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相关赛事活动,导致项目资金未得到及时有效使用。为提高资金效益,被县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江城县教育体育局已及时与县财政局沟通,追踪收回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经核实县财政局收回资金后,将该项目资金(50万元)中的20万元下达给江城县文化和旅游局,用于支付参加越南举办的“第六届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表演服装、道具、风光展示费用。项目资金实际结余30万元。2023年,江城县教体局会争取下达项目剩余资金,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筹备第七届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赛事活动。
(8)澜沧县:《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通知》下达澜沧县勐朗镇南朗河东岸健身步道专项资金25万元,南朗河健身步道建设,由于项目实施地点无法确定,之前计划布设点,和创卫项目重合,避免重复浪费资金,故未实施,2021年底县财政收回统筹。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市级资金的通知》下达澜沧县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澜沧县大江野钓赛15万,部门会议纪要已完成实施方案,报请局党组会研究,因2021年-2022年疫情原因暂缓未开展比赛,计划2023年4月或5月开展比赛活动。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市级资金的通知》下达澜沧县15万,资金下达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我县大健步道的统筹,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规划,预计2023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
(9)西盟县:“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2万元。实施准备工作:县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9月20日已拟定了《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2020年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并下发了通知,计划2020年10-12月县、乡两部分准备开展体质监测工作。
未实施原因:2020年,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我国部分地区暴发,防控工作全面展开,为加强边境县(区)外防输入管控,根据普洱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9月16日转发的《云南省体育局关于沿边县(市、区)暂停举办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报县防疫指挥部同意暂缓实施。计划未能如期实施,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收回。
整改计划:根据防疫要求,结合我县使用的是原配备(文体局时期配备)体质监测老旧器材,部分器材已损坏的实际,于2021年11月9日申请购置更换了7套测试器材设备(器材已更换完成),2023年视疫情形势,计划在4-12月初组织开展。
“大健康”步道建设项目-15万元。基本情况:西盟县至2022年底共建有“健身步道”三条。一条为2010年建设的“勐梭龙潭湖公园健身步道”,全长4700米,由县文化旅游局管理使用。两条由县住建局根据西盟县东城区整体建设规划中,在勐梭河畔沿河建设的两条1200米步行和骑行混合道,于2022年10月投入使用。
未实施原因:2021年、2022年分别与县文化旅游局、住建局进行联系沟通,由于近两年来防疫、各种创建等工作任务重,单位之间未达成共识,加之县下达资金较晚(2022年10月20下达),实施工作滞后。未能完成。
整改计划:已建成使用的三条健身步行、骑行道虽设置了部分健康标识但不够完善合理。计划是在已建成的三条步、骑行道两侧主要位置,协商建设科学、系统的健身提示标识、休息区和设立部分智能设施。为广大群众健身提供科学指导。下一步,我局主动与建设管理单位协调联系,对已建成的健康步道、骑行道进行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力争于2023年12前完成。
(10)孟连县:由于孟连县地处中缅边境的特殊地理位置,全县4个乡镇与缅甸佤邦第二特区山水相连,边境线长133.399公里,孟连县勐啊口岸为缅北回流人员的主要通道,随着境外疫情的快速蔓延,成为边境疫情防控的最前沿。按照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所以未能按期组织开展孟连“万人捕鱼”比赛。计划在2023年开展此项活动,继续使用该项目资金。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0、针对“应申报未申报个人所得税2800元”的问题。
2021年7月,市体育总会用普洱市足球联赛专项经费支付五人制足球赛比赛裁判员费,涉及33人,应发39200元,实际发放36400元,应申报未申报个人所得税2800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市体育总会已在审计期间申报个人所得税2800元。
21、针对“管理不到位,重大事项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的问题。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未对使用彩票公益金支付赛事活动费中的人均餐费补助、比赛服装购买限额等控制性标准制定内控制度,赛事活动购买服装价格标准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管理不到位导致服装采购及餐费报销不规范。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因每项赛事的规格、标准不同,我单位目前要求“一赛一标准”,根据赛事的不同,在赛前制作方案,将相关标准经过集体决议上会通过后才可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议的规定(第8-9页“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针对“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收到财政拨付亚高原体育基地规划建设专项经费1000000元,支出合计307305元,结余692695元,结余资金2021年作为存量收回财政。截至2022年9月30日,市教育体育局亚高原体育基地未签订建设相关协议,未开展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07305元存在损失的风险”的问题。
该问题我单位会持续关注,目前亚高原体育基地规划建设项目因第三方资本方退出而暂停,项目暂停情况已报市政府。待后续有第三方资本注入再重新规划项目发展。
针对“市教育体育局与普洱市体育总会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时,市教育体育局协议签订代表人黄xx,同时还担任普洱市体育总会法人一职”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普洱市体育总会法人代表为李X,且李X不在我单位任职。在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我单位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签订规则签订合同。
七、后续整改工作方向
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提高办公运行管理水平。
1、强化职能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办公运行监督管理,提升内控防范质量,强化后期监察管理,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的职能职责,做好系统内的“领头羊”,对下属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及集中交流学习力度。
2、加强财务管理,严把“财务关”。坚持控制总量、促规范、强自查,不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将单位资金管理落到实处,将资产管理具体到点上,为我单位的财务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3、增加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或为财务人员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在强实干的基础上,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培训学习,让财务人员“德才兼备”,为单位发展提供重要力量。
以上为我单位对《2020年至2021年度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中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我单位会守好财务底线,绝不触碰财经法规高压线,认真总结每一年度的审计结果,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反思,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坚决在财务工作中做到严谨、务实、细致,避免本年度的问题今后再次出现,确保市教育体育局财务工作的规范、有序、安全。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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