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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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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普洱卫生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文明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普洱市培养卫生技术人才的中心,被历届大中专毕业生誉为“医生的摇篮”,已培养中专、专科、本科毕业生48,000余人。毕业生分布在普洱市各县(区)、西双版纳、玉溪、临沧、保山、德宏、大理等地,成为各族人民防病治病的重要力量。普洱卫生学校毕业生占普洱市现有卫技人员的85%。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实用型、复合型的卫生技术人才 2.以中等卫生职业教育为主体,进行医药卫生类中等学历教育。 3.举办医药专业类非学历教育的岗位培训,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乡村医生的教育培训。依托高等院校,开办成人专科、成人本科学历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做好云南省教育卫生补短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普洱卫生学校校舍建设项目。截止到2019年7月工程形象进度:11#、12#、13#、24#学生宿舍楼和15#学生食堂,教学综合楼7#风雨操场、26#半地下车库全部竣工。项目资料有序进行中,加强项目的材料整理、填报、工程进度上报、加强以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此项目于2019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总图配电、永久变压器及线路),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水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准备施工前的工作。 (二)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解剖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解剖实训楼电梯、尸池及设备继续推进校企合作。 采购工作也已完工,正在进行竣工结算工作。 一是以校院(企)合作为基础,继续邀请普洱市及邻近州(市)的医院和医药企业的领导和行业专家参与“校院(企)合作联席会议”,校院(企)双方根据各自的发展和需求变化,进行深度讨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安排,实习培训等问题。学校现有51个市、县级教学实习基地(46家医院、5家药企),涉及临床、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剂、助产等专业,实习指导人员及外聘教师200余名,能够充分满足学生实训实习的需求。 二是为深化校院(企)合作,学校还聘请了临床第一线的名医,中、高级职称医疗专家,医药院校专家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参与学校的建设规划及教学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以“满足企业需求,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订单培养”、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在活动中,结合就业市场的需要,开展职业指导、推荐应聘、组织见习、对口培训、技能鉴定工作;组织专门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等相应配套服务。在“订单培养”过程中,学校与药企和学生三方签订了《校企顶岗实习》协议,共同制定并实施校企合作方案,方案中根据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特定职业要求作了专门的要求和规定。通过广泛推行订单培养,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和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实现了学生与医院(企业)的深度融合,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操作技能、社会适应能力及整体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编外聘用人员 5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退休人员已交社保机构管理,我校只管理和发放1人离休人员的工资)。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78,185,85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93,039.92元,占总收入的75.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9,072,814.00元,占总收入的24.3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2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65,566,055.46元,2018年增加12,619,798.48元,同比增加19.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和社会保障费用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度支出合计78,909,474.38元。其中:基本支出52,095,486.44元,占总支出的66.02%;项目支出26,813,987.94元,占总支出的33.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61,976,510.87元,2018年增加16,932,963.51元,同比增加27.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95,486.44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99,657.56元,2018年增加18,895,828.88元,同比增加56.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13,987.94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76,853.31元,比上年减少1,962,865.37元,同比下降6.8%,主要原因是学校解剖实训楼建设工程大部分的资金支出在2017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77,027.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01%。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05,484.77元,增加4,571,543.09元,同比增加8.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4,610,25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5%。主要用于学校维持日常正常运转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和教学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7,27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五险基金的缴纳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18,56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五大保险”中职工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9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111.25元,完成预算的3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606.25元,完成预算的84.1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9,505.00元,完成预算的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开支的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9,491.75元,下降4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维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555.75元,下降4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6.00元,下降16.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控制和管理,减少了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606.25元,占88.96%;公务接待费支出9,505.00元,占11.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606.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6,606.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规模,接待联合办学机构和实习医院等方面的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部门资产总额107,972,963.76元,其中,流动资产18,543,923.18元,固定资产61,955,905.18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625,096.40元,无形资产7,848,039.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211,635.1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654,438.23元,固定资产减少1,864,683.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1,573,841.68元,无形资产增加7,848,039.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3,2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7,5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5,717.00元。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金额4,123,9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6,873,2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7,5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5,717.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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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卫校决算公开附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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