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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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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我校是全日制寄宿制学校,担负着全市残障儿童的文化知识教学及技能培训的教学任务,以听障、视障、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为主要教育对象,办学层次为九年义务教育及职业高中。 2、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探索特殊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3、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5、担负全市残障儿童的文化知识教学及技能培训的教育任务。注重残障儿童劳动技能的培养,注重实践,为残障儿童拓宽就业渠道,立足社会。 6、按照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进行教育教学。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情趣和文明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化机制改革,完善教育体系。 1.健全制度建设,加强学校管理。一年来,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制度细化,有据可依,管理精细,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教师从教行为,坚持了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依法治校,民主治校。 2.明确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严格按照新课标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配齐师资,配足设备,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以人为本。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德育为首、质量为先、科研为动力、特色为龙头”的办学思路,进一步加强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学、安全后勤、工会等工作管理,实现教学管理的过程化、规范化、精细化。抓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使我市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巩固率和毕业率达100%。 3.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核心力量,我校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加强党员和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坚持开展以“爱人以德,自强不息”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单位、构建和谐校园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认真按照《普洱市文明单位考评指标体系》标准,以及特殊教育实际需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构建和谐校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大力加强教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师生的政治素养、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意识,为促进残障学生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力争实现“文明单位”和“国家级平安校园”的创建目标。 (二)规范教学常规,健全教学机构。 1.强化常规管理,保证规范运行。我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围绕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来开展工作,做到开学有切实可行的各科教学计划,期末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总结。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计划开齐、开足各个学科课程,安排课程科学、合理,科任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进一步完善了教学常规检查制度,抓实各个环节,结合学校具体实际,以“讲实用、讲效益”为原则,努力使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细化科研管理,落实课题研究。一年来,学校加大了教研力度。做到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学校利用教研活动,进行个别化教育、语文教学手语、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使用等教学研讨活动;通过集体备课的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互相学习;以公开课、优质课、教学观摩课等形式促进教研活动多样化。 3.丰富学科活动,教学实绩优异。我校始终注重加强学科教学管理,加大巡课力度,完善常规教学的管理制度,加大学生检测与竞赛的组织力度。学校教学部门认真按照年初制订的学期教学计划,认真进行教学活动的调控管理,以严格的管理谋求井然的教学秩序与良好的教学成绩。积极举办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及技能竞赛,为学生提供个性发展和展示的平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重视康复训练,完善教育保障。我校以“坚持康复教育,构建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新格局”为发展理念,牢牢确立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地位,把康复训练作为促进中心工作发展的助推器和辅助器,按照教育部的课程方案,在课程特色上,针对学生残疾的成因及类型,注意吸收现代医学康复技术的新成果,融入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咨询和辅导、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相关专业的知识,开设感统训练、作业治疗、蒙台梭利等集体康复课程和动作训练,言语训练等个训课程,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同时,对残障儿童进行评估与指导,并针对每位残障儿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个性化训练计划及实施训练,从而更好地满足残障学生的康复需求,提高教育康复质量。 (三)完善教育体系工程,提升职业办学特色。 1.抓实技能培训,夯实基地建设。一年来,我校以“补偿缺陷、普遍成长、学会生存、适应社会”为宗旨,开设养殖、种植、十字绣、编织、按摩、服装设计与工艺、汽车美容与装潢、美容美体、美发、家政等劳动技能培训,培养学生生活、生存技能,坚持贯彻全面发展的方针。加大实训基地的建设,拓宽专业设置和培训渠道,与车身魅影汽车美容会所达成了“培训、实习、就业”的合作模式。积极利用校内基地资源,为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的三类残疾学生提供一至二年的实习培训和就业机会,充分利用校内实践岗位来提升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拓宽残疾学生的就业领域,提升了我校职业教育办学特色。 2.发展职业教育,打造特色品牌。我校在抓好特校基础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残疾儿童的职业教育工作,学校将“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办学目标纳入了学校“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根据我市实情和学校办学理念及特点,开设洗车装饰、美容按摩、剪裁缝纫等科目;聘请了专业的美发老师、茶艺老师教授学生,今年分别完成了佤族、哈尼族、拉祜族、傣族等少数民族男、女和儿童服装十套;学习美容美发的学生也掌握了剪发的基本技术,同时,也掌握了基本的美容按摩知识以及如何化妆洗脸等知识。学校还为智障部学生提供家政物业环卫、客房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等实训场所;为视障部学生提供按摩等实训场所,让残疾学生通过主体性体验,寻求个性发展的最优化,从中创造出经济效益,最终支持和帮助学生逐步适应生活,适应职业和适应社会。 3.开展送教上门,扎实扶贫攻坚。一年来,我校积极开展扶贫攻坚送教上门服务,建立和完善送教上门制度,把送教上门服务深入到村镇一级。对适龄残疾学生信息进行严格筛查,对辖区内适龄却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由学校牵头组建一支送教上门党员教师队伍,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针对学生个体差异深入到重度残障学生家庭,提供教学服务和康复服务,为每位学生建立《学习服务计划》和《送教上门服务档案》,并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及时调整学习服务计划,使每个残障儿童均能受到良好教育。今年,共抽派15名教师和3名上海志愿者分组分片区分时段对九县一区238名残疾学生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分别对镇沅县、孟连县、西盟县、景谷县、思茅区、普通学校教师、及景东县、澜沧县特殊教育学校等八个县区的教师进行了送教上门培训,参训人数达349人(其中思茅区81人,镇沅县42人,孟连县57人,景谷县87人,澜沧县22人,西盟县60人)。通过培训,使普通学校教师对送教上门工作加深认识,掌握了一定的与残障孩子沟通交流的方法和教学的专业技能,为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受教育的权利,给重度残疾孩子带来规范、有效、科学的专业送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优化师资结构,提升教师素质。 1.加强思想建设。我校把师德师风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深入开展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规范师德师风管理和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德育处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重新修订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量化考评细则》、《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教师的言行,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使教师切实做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德育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教师会议,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2.抓实业务学习。坚持不懈地抓政治业务学习,首先,坚持每周二下午业务学习制度,长期坚持抓教师基本功训练,延伸到教师的普通话、写作、操作电脑、制作课件等项目,经常开展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使教师教育观念与时俱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其次,其次,认真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信息技术、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培训、pe-p3评估、个别化教学及各种培训学习共计109人次。4月14日至15日,我校组织6名教师到景谷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教学交流研讨。师们通过观摩,相互评比,找出了自己的差距,从而改进了教学的方法,提高了授课的能力。通过学习培训,教师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吸取了更多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从而更好地服务我们的教育教学。 3.加强队伍建设。我校注重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出师资建设规划和分年度配备安排,完善了学校师资队伍的培训规划,有计划地采取引进、内培、转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校内、市内、省内和国内四个层面的培训力度,加大了对本校教师的培训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特教教师的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以及特教学校校长培训等,有效促进了我校校长和教师与普通教育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协调发展。目前,我校已形成了一支积极、善学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五)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1、完善德育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年度,德育处根据学校的实际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班级学生操行评比》、《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等有关德育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德育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德育处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狠抓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每天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检查评比,做到每天检查登记,每周小结公布,每月汇总公布,并把考核结果纳入班级学生操行评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增强工作实效,营造育人环境。校园文化是一本无声教科书,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教师和学生。认真做好新时期下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我校进一步美化绿化校园,利用名言警句壁报黑板,改善学校文化环境。在教室的室外墙壁上都悬挂了名人画像、名人语录、警示语等宣传板;在教室内的墙壁上悬挂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学校还把“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定为领导作风、把“勤奋、求实、进取、奉献”定为教师的教风、把“勤奋、诚实、文明、健美”定为学生的学风。自从开展文化进校园活动以来,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3.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整体质量。学校以《中小学德育大纲》为准则,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特殊教育学校班级量化考评细则》、《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学生操行评价方案》等规章制度,并打印成册发放到每个班主任手中。德育处充分利用校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对学生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了“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要求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初认真制定后进生转化计划,认真做好差生转化记录,学期末向德育处反馈后进生转化情况,召开后进生转化专题经验交流会,通过交流会的形式使班主任树立全新的育人观念,提高育人水平,初步形成了适合本校实际,具有普洱特校特色的德育工作模式,一年来,学生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养成效果好。 4.开展体验活动,强化育人实践。学校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等精神的号召,以“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主线,结合清明节、端午节、六一、中秋节、冬至节、元旦节第有意义的节日,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把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寓于丰富的活动之中,组织师生先后和普洱学院、职教中心、思茅辖区内等学校进行了“手拉手”主题活动,一年来,学校少先队工作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为突破口,通过完善“文明班级”评比制度,充分发挥“学生会执勤岗”的宣传监督作用,强化了新《守则》的学习和教育,学生日常的自觉行为好,课间活动充满特色。今年五月份,我校为学生做了一场题为“珍惜美好时光,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制报告会,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 一年来,我校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把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常规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层次深入开展了防传染病、防火、防汛、防雷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意外事故、防意外伤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加强了校园安全联系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实施了校园安全月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1.强化安全管理。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切实做到了安全和教育“两手抓”,在安全方面,注重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教育,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绩效考核中采取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各类安全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校安全防范体系。一年来,我们加强教育引导。学校利用班会、晨会经常宣讲安全教育知识,重点强调防溺水和防拐骗。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克服思想麻痹,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安全工作会议,对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学习,并且进行演习活动,增强师生抗拒危险的能力,我们还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管理无缝化,学校门卫实行保安值班,校领导带班制度,在要害方位都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做到了人防、机防、物防俱全。做好学生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还以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有效地预防了疾病的发生。 2.优化后勤服务。总务处全体人员一贯坚持“两个服务”为指导,做好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提高后勤教工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组织后勤教工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学习学校规章制度,增强与时俱进的思想意识,跟上时代的步伐,思维方式与时更新、思维层次与时俱进,进一不增强服务观念和效率意识,鼓励他们以自己的作用换地位,用自己良好的言行、优良的服务质量赢得师生的满意与赞赏。与学校教育教学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主动做好相关设备的添置,维修及各种物质供应工作,为教育教学、教科研提供优质服务,配合学校各室搞好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做好学校对外的各项工作,积极维护好学校的形象。
3.强化安全措施。积极开展了“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节能宣传工作,及时收集活动资料。坚持灭“四害”工作,巩固“创文”成果。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质量标准备案、采购索证等制度,突出抓好食品安全,抓住源头工作不放松,抓住关键环节不放过,在春夏之交、秋冬之际持续开展学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预防为主,突出整改,确保了我校校园集体饮食卫生安全。精心制作了预防疾病和食品卫生宣传专栏。食堂饮食加工操作流程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二次供水的《卫生许可证》则每年按期到卫生局检查。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宿管人员坚持做好学生每天的“两检”(晨检、晚检)工作,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呈现出安定团结,教学、学习、生活秩序良好的局面。 4.加强基础建设。认真实施特教学校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切实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年内完成项目教用电脑更换4台,安装录播系统教室一个,感统室教室两个,校园广播系统一套。完成学校学生活动场地改造3000多平方米,完成防雷检测及食堂监控全覆盖,完善党员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工会活动室、实训茶室、缝纫室、沙画室,刺绣室、图书室、展室等的改造及部分维修工作,并增设学生理发实训基地100平方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七)党建工作有序进行,突出特色示范建设。 1.突出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内部管理。一年来,为全面提升我校党组织的组织力,进一步突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我校2个党支部在党总支的引领下,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总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包容开放、团结拼搏”普洱精神,继续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的思想,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在标准化建设、精准化管理、系统化推进、制度化巩固上下功夫,着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示范点党支部核心作用,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强化执政能力建设。 2、开展主题活动,彰显党建特色。一年来,党总支和两个党支部积极开展各项党组织活动,共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10次,其中党总支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每人上专题党课3次,专题讨论1次,警示教育1次。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促脱贫” “主题党日”“亮身份、比奉献”“祭扫英烈”“党费日”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突出服务意识,群团工作不断提高。为教工所想、为教工所急、为教师排忧解难是学校工作的一贯宗旨。一年来,工会通过组织一系列活动,使广大教职工能在一种愉快祥和的工作气氛中尽自己所能,发挥自己光和热并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到学校管理与教学当中去,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工会经常开展节日慰问、看望慰问退休老教师和生病教师,在“三八节”“端午节”积极开展趣味竞技比赛活动和欢度中国传统节日活动,丰富教职工们的文化娱乐生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其中: 1.二级预算单位1个,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17,139,050.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7,703.74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347.0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对比增加2,592,000.49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招聘录用1人,社保资金增加,营养餐奖补资金、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支出合计16,970,392.19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0,092.19元,占总支出的65.06%;项目支出5,930,300.00元,占总支出的34.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14,399.10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招聘录用1人,社保资金增加,营养餐奖补资金,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增加,校舍日常维修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40,092.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226.20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招聘录用1人,社保资金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30,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4,172.90元,增加原因是营养餐奖补资金,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增加,校舍日常维修费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校舍维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5,703.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对比增加2,810,759.49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招聘录用1人,社保资金增加,营养餐奖补资金,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增加,校舍日常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5,002,41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8%。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和临时工工资、公积金、教育绩效考核、日常公用及专项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3,57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97,82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650元,支出决算为28,403.45元,完成预算的8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463.45元,完成预算的83.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63.45元,完成预算的8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40.00元,完成预算的87.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特殊教育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573.92元,下降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91.92元,下降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元,增长0.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特殊教育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63.45元,占82.61%;公务接待费支出4,940.00元,占17.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63.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463.4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学校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学校教学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7,704,623.19元,其中,流动资产654,607.24元,固定资产27,050,014.95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8,185.7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4,163.98元,固定资产增加2,551,763.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2,457,742.58元,无形资产增加1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47.21平方米,账面原值2,950,418.7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1,19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5,563.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405.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1,818.4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40.00元。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525,563.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405.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1,818.4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4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部门决算公开表里的绩效评价公开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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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附表1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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