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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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首先我局负责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其次负责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评估工作。再次是主管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等。最后是扶贫工作推进实施,为抓好“控辍保学”,健全完善“四包”责任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本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大概可分为5个方面。 一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加强工委班子配备,配置到位工委专职副书记,设立工委办公室,并配齐配强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者,不断强化和规范党建工作,召开工委会议21次,集体研究决定事项160余项,全面涵盖教育系统各项重点工作,充分体现了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并积极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培训党员干部3500余人次。 二是教育综合改革有序推进。持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普发〔2014〕2号)及普教发〔2015〕1号、2号、3号、4号文件落实,严格实行以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双线”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制,14所高中、30所初中被评为教学质量先进学校。率先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改革,成立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普洱市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市15所中等职业学校纳入国家督导评估系统,严格按照标准接受国家、省、市督导评估。 三是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首先是大力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市10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了93.2%,墨江县、孟连县、西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验收,全市义务教育90%县(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其次是优化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上传省平台优课68节,其中6节作为省级优课上报参评国家优课,1节被评为国家级优课。最后是全面推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考试安全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标准化考场117个,全市标准化考场达542个,实现了各项国家教育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四是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全年完成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投资11.8亿元,其中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资金5.74亿元,新建校舍15.69万平方米、运动场18.33万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16.8万平方米,采购教学仪器、信息化、图书、生活设施设备资金9957.18万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得到新改善。 五是教育扶贫扎实有效。抓好“控辍保学”,健全完善“四包”责任制,坚持月报制度,加强动态化管理,小学辍学率0.01%,初中辍学率0.19%,辍学率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小学控制在0.6%和初中控制在1.8 %以内的标准。全年下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1791.22万元,受益学生266576名;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9466.85万元,受益学生178483名;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9616.34万元,受益学生247485名;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2043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3644.16万元,共受益学生30368名;下达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资金1306.55万元,共受益学生4316名;下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经费585.45万元,受益在园儿童19515名;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043.6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2882.8万元,受益学生15647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教育局机关 2.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3.普洱市电化教育馆 4.普洱市教学仪器供应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25,192,67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92,671.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的30,348,439.97 元,减少5155768.93元,减少比例为 16.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23,989,671.04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7,091.39元,占总支出的72.69%; 项目支出6,552,579.65元,占总支出的27.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我局2018年的财政拨款支出23989671.04元比上年度 30,348,439.97元,减少6358768.93元,减少比例为20.9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教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37,091.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958.31元,减少1.1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教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2,579.6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6,152,810.62,减少48.43%。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6552579.65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由商品和服务支出(54687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83829.65元,占基本支出的17%)两部分支出组成,在项目支出里,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比最大,符合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正常支出范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项目支出中17%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是普财预〔2018〕728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配套资金,我局将其列支在助学金一栏中,属正常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39,67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2%。与上年对比减少8,008,768.93,减少26.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19,036,69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96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办公费、抚恤金、福利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10,61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办公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9,80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928.00元,支出决算为74,701.65元,完成预算的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801.85元,完成预算的2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01.85元,完成预算的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899.80元,完成预算的2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接待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接待教育科研研讨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督查较多,其督查需用到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4,713.10元,下降7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905.90元,下降7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807.20元,下降78.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车辆大修次数减少,维修费用相应减少;公务接待人次减少,本年度共接待60人,上年度共接待278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01.85元,占65.3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99.80元,占34.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01.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801.8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99.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899.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教育科研研讨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7,467.00元,机关运行费用减少25.25%,主要原因同本年收入减少原因,2018年考试考务费缴入国库537.7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回使用227万元,未足额拨回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支出、差旅费报销、印刷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教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908,708.10元,其中,流动资产1,971,056.16元,固定资产4,937,647.94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资产总计比2017年度减少3042811.45元,减少比例30.58%,其中固定资产价值减少2768090.84元,减少比例35.9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普车改办〔2016〕3号文件,政府收回封存4张公务用车,以前年度未做账,本年度资产清查核实后入账;二是经过2018年度资产清查,根据普财资函〔2018〕16号文件确定报废资产164项,盘亏固定资产335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0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0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0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68,0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0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普洱市教育局部门汇总公开附件(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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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教育局(本级)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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