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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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6101000 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普洱市教育局的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市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的分配、管理,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普发〔2014〕2号)的贯彻落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持续在改善办学条件、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督导评估、教学科研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争取实现教育质量止跌回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普洱市教育局行政、普洱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普洱市教育局电教馆、普洱市教育局教仪站、普洱市第一中学、普洱市民族中学、普洱市幼儿园、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普洱卫生学校、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和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普洱分校(原名:电大思茅分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37,952,708.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322,323.90元,占总收入的88.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668,066.33元,占总收入的9.96%;经营收入533,568.16元,占总收入的0.1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28,749.62元,占总收入的1.61%。与上年对比增加72,762,963.44,本年收入相比上年增加27.44%,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的子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增加,具体原因见以下关于子科目增长的说明。 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21.13%,主要原因是:第一, 2018年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财政未足额拨回;第二,普洱市一中、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普洱分校、普洱茶学院的本年项目增加、部分项目费用增加;第三,职工工资增加、职工人数增加;第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2017年建校,在建设初期,2018年增加了经费收入。 本年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43.05%,主要原因是市级彩票公益金的不可预见性,表现在:2017年期间普洱市教育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而2018年拨入165万元。 本年收入事业收入比上年增长79.27%,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普洱市幼儿园2018年度非税收入(保教费)增加,比2017年增长54.29%;第二,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普洱分校2018年度收回联合办学经费,比上年增长32.95%;第三,普洱卫校2018年度学校补短板项目支出增加,收入相应增加,比上年增加217.88%。其他学校存在减少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择校生人数的减少。 本年收入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150.56%,主要原因有:第一,普洱卫校的学校门诊合作单位收入本年度不再列入上缴财政款,同比增加900%;第二,普洱茶学院2017年是成立第一年,无高等教育收入,2018年中高等教育收入同比上年增长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18,603,133.26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09,828.52元,占总支出的68.49%;项目支出100,121,196.78元,占总支出的31.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72,107.96元,占总支出的0.09%。本年支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2.76%,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0.31%,其主要原因是:第一、2018年实习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为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公用支出;第二、电视广播大学普洱分校增加联合办学支出;第三、普洱卫生学校的大型维修增加,同比上年增长153.22%;第四、普洱茶学院2017年是成立第一年,无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本年度166万元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同比增长100%。其余单位都是同比减少,相应缩减办公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209,828.52元。本年支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2.76%,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0.3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21,196.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69,996.60元,增加1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正常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有:民族事务专项工作,其他教育管理事务工作,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业、特殊教育项目工作,教师培训工作,体育相关训练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182,127.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3%。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21.13%,主要原因是:第一, 2018年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财政未足额拨回;第二,普洱市一中、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普洱分校、普洱茶学院的本年项目增加、部分项目费用增加;第三,职工工资增加、职工人数增加;第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2017年建校,在建设初期,2018年增加了经费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助学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241,912,19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5%。主要用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其他教育支出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体育竞赛和体育训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36,38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581,05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6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81,19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7,076.00元,支出决算为348,443.99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798.19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798.19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645.80元,完成预算的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勤俭节约号召。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66.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68.9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且部分学校车辆使用年限接近报废,使用率降低,车辆大修次数减少,维修费用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57.68%,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次减少,严格执行国家只减不增的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798.19元,占74.27%;公务接待费支出89,645.80元,占25.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798.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798.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学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645.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645.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研讨会、教师培训会、教育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7,467.00元,属于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7,467.00元,机关运行费用减少25.25%,主要原因同本年收入减少原因,2018年考试考务费缴入国库537.7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回使用227万元,未足额拨回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支出、差旅费报销、印刷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教育局部门资产总额405,157,944.25元,其中,流动资产46,941,163.58元,固定资产297,418,857.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2,565,158.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4,839,071.42元,无形资产8,524,011.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固定资产中,房屋原值增长23.86%,面积增长121.12%,汽车原值减少46.94%,汽车数量减少38.89%,原因有:第一,教育局本级原行署办公楼未计入固定资产,经2018年资产清查核实后将面积1400平方米和价值61万元入账,普洱一中新增学生食堂和宿舍,房屋原值及面积增加;第二,根据本年度资产清查其他房屋重新核实面积与价值,普洱茶学院部分房屋为政府直接划拨使用,在2018年按1元入账。第三,市教育局本级汽车原值减少84.85%,汽车数量减少80%,其主要原因是:经过2018年资产清查,根据普车改办〔2016〕3号文件,政府收回公务用车4辆(云J11969、云J30417、云J51971、云J32458),总价值140.77万元。部分学校由于使用年限超标,2018年涉及报废汽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固定资产小计一栏与我部门2018年决算表中保持一致,但因该表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两个明细栏,表内固定资产明细栏相加会小于固定资产合计数,差额为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3,187,578.00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1,120,000.00元。其次是,表内为显示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一栏,我部门2018年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2,565,158.75元,在2018年决算表里已反应该数据,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资产总额。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71,252.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4,377.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69,818.4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05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71,252.7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0,873,332.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6,457.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69,818.4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057.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97,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2018年市级资金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固定资产小计一栏与我部门2018年决算表中保持一致,但因该表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两个明细栏,表内固定资产明细栏相加会小于固定资产合计数,差额为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3,187,578.00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1,120,000.00元。其次是,表内为显示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一栏,我部门2018年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2,565,158.75元,在2018年决算表里已反应该数据,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资产总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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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教育局表20190911033529550.xls】 附件【2018年绩效公开材料.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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