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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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普 洱 卫 生 学 校
2017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概况 3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5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概况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实用型、复合型的卫生技术人才。 2.以中等卫生职业教育为主体,进行医药卫生类中等学历教育。 3.举办医药专业类非学历教育的岗位培训,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乡村医生的教育培训。 4.依托高等院校,开办成人专科、成人本科学历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打造“三支队伍”,即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的干部队伍、以教学工作为核心的教师队伍、以亲和力为重点的班主任队伍。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注重教学质量的全程管理,抓教学质量监控,强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切实抓好全日制中专和成人学历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队伍建设, 提高师资整体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以“双师型”为主体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采取一送二请三培四招五调六赛的方式,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5.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事做起,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抓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体系建设,实施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安全。 6.做好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和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结合学校实际,继续对部分校舍进行维修改造,积极争取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营造更好的育人环境。 7.抓好助学工程。严格按要求、按规章认真办事,在继续实施好国家免学费和中职学生助学金体系项目工作的同时,一方面主动寻求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为我校贫困学生尽可能多争取一些资助比例;另一方面学校要继续做好奖学、助学工作,切实有效地推进助学工程。实施1.免学费;2.国家助学金;3.学校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补助、代学生交体检费、军训费等资助。 8.丰富校园阳光文化(阳光品德、阳光心灵、阳光体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开展文体活动、医学技能竞赛、学生个人风采大赛等;成立学生社团,鼓励学生依据兴趣加入社团并积极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国家确立的体育健康标准,对学生课程合理安排,切实保证“两课”、“两操”的落实;从多方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健康和谐发展。 9.抓好招生就业工作。重视招生、就业工作,坚持“出口畅,入口才会旺”的理念,每年举办普洱卫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暨校院(企)合作联席会,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使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唱好“招得进,教得好,送得出”的“三步曲”,积极开展就业指导。 10.做好职业教育培训。稳定招生数量,扩大技能培训面。加强就业指导培训,实现“五个对接”。依托高等院校,继续开办成人专科、本科学历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11.做好群团工程。以党建带动老干工青妇建设,重视、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的工作,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阳光文化活动,立足更高、更广、更远实施好新一轮以“团结、求实、发展、奉献”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工程建设。 12.做好学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全校工作实际,强化理论学习,突出思想武装,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积极贯彻中央、省、市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做好党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65,566,055.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9,554,055.46元,占总收入的90.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6,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9.15%;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1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2016年对比收入增加13,642,556.1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和社会保障费用的增加。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61,976,510.87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9,657.56元,占总支出的53.57%;项目支出 28,776,853.31元,占总支出的46.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23638.3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162.00元。其中: 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7,85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4,9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84,3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8,53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9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33%。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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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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