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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4-11_B/2017-1013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7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普洱市教育局2016年决算公开报告(本级)
2017-09-27   作者:市教育局 点击数: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市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六)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申报市级及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及审定;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市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主管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学籍、毕业证管理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指导实施远程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和参与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治理、师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十二)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普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并协调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指导汉语国际推广的实施。  

(十四)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秘、信访、保密、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建设、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以及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标准;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审核和发放普通高中学历证书、义务教育证书;管理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负责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拟订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大中专、普通高中军训;负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指导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具体负责普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汉语对外推广工作;负责中小学市级地方课程教材审定。  

(三)德育科(三生教育科)  

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学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禁毒、防治艾滋病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普洱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好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开放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文件;审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管理民办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和推进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开放教育工作。  

(五)教师教育科  

承担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做好师资培训的各项考务工作;指导和管理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拟定中小学(职高、幼儿园)师资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名校长培训基地、名师工作室,中小学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和抓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六)招生考试办公室  

承担全市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工作。拟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办法;指导大中专院校招生的报名、审核、体检、录取等工作;负责成人考试、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发证以及教材供应工作;负责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及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各种招生考试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抓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普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七)学校安全教育科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协调、指导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人员安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踩踏事故、防校园暴力事件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震逃生、防火逃生等演练;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安全预案的制定,指导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八)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学校机构编制、人事和出国(境)政审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职称改革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专家选拔推荐及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人事、工资工作;负责干管权限内干部的管理;负责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比工作。  

(九)计划财务科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调整、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的审查报批,统筹协调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经费和教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和管理,统筹管理赠援款和贷款;指导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审定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直属学校的基建工作、后勤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工程、经费使用的监察审计,负责对直属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普洱市教育基金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普洱市教育基金会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拟订有关管理制度。  

(十)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负责抓好对学校收费情况的定期检查,抓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检查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责任区督学和学校挂牌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申报市级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及审定;承担普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的具体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党委的各项指示、决议、决定;负责组织安排全局性的党务活动;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会及其它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指导各直属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负责掌握和督促检查各直属党组织贯彻机关党委决议、决定情况;指导机关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三、2016年工作重点  

2016年,全市教育工作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普发〔2014〕2号)的贯彻落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持续在改善办学条件、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督导评估、教学科研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实现了教育质量止跌回升,全市教育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电教馆。3教学仪器供应站。  

五、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5  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公开01表、公开02表、公开03表、公开04表、公开05表、公开06表、公开07表、公开08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度收入合计26,022,476.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2,476.05元,占总收入的78.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1.14%。收入比上年增加5,271,819.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71,819.21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茶学院办学经费2,000,000元,人员经费及社保资金等逐年增加2,271,819.21元;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种考试考务费(主要涉及考试人数、考试科次变动)逐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度支出合计26,022,47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9,947.15元,占总支出的62.95%;项目支出9,642,528.90元,占总支出的37.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867,627.31元,比上年增长30.91%;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404,191.9元,比上年增长17.04%。其原因是:1,增加了茶学院办学经费;2,人员经费增加;3,考试考务费增加,4、增加全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赛等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教育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79,947.15元。比上年增加3,867,627.31元,其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社保资金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教育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42,528.90元。比上年增加1,404,191.9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全市中小学足球赛等项目经费。例如:  

1、2016年市级投入专项资金186万元,圆满承办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云南区预选赛暨云南省高中篮球锦标赛,全省14个州市29个男女队450人参加了比赛,我市普洱一中男、女代表队分别获第4名和第2名,思茅一中男代表队获第6名。举办全市152名体育教师参加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指导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校园足球基层教师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6所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足球特色学校,目前全市获教育部认定的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17所。成功举办全市第一届小学“萌芽杯”、初中“幼苗杯”、高中“希望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和全市第二届青少年篮球运动会;选派小学、初中、高中男女足球队共6支和5支足球啦啦操队参加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总决赛暨足球啦啦操比赛,足球女子高中组和初中组分别获得第六名和第七名,啦啦操队分别获得2个一等奖和3个二等奖,市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2、投入300万元教师培训费。组织213名中小学校长到清华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等进行学习培训。加强与西南大学交流合作,依托市内学校(园)建立培训基地,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提升工程,举办教育专题讲座,与附属学校开展学科教学研讨,培训人数达560余人,分批组织幼儿园长、小学校长、初中校长、普通高中校长90余人到西南大学进行理论学习和跟岗实践。举办全市133名高完中(职中)校长、初级中学校长参加的理论研讨班,邀请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大同中学等多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座。认真组织实施国培、省培、市培项目,培训中小学教师2.3万人次;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32名。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特岗招聘等新招教师819人,其中市一中、市民中面向全国25所大学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19人。  

积极推进开放办学。普洱与西南大学建立“校地战略”合作关系,在教育方面重点就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培养培训等建立了合作;引进德国乔恒生基金会青年志愿者支教项目,30名德国青年志愿者在各县(区)中学开展英语支教活动;遴选15名初中英语教师分别到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留学三个月;与老挝签署会谈纪要,在留学生交流、老师互派、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3、每年投入60万元专项资金,对考取大学的优秀贫困学生进行补助。同时、投入65万元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风险补偿金。  

4、投入75万元教学研究经费。深化教学科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组织召开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研讨会,进一步形成了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校本研究,推行“集体备课”,着力构建“高效课堂”。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深入基层学校开展挂点帮扶、课堂教学示范、课堂教学研究等活动,16个省、市级名师工作室共开设专题研修讲座177个、上示范课和研讨课3543节、开展教学活动83次,参加学习培训教师达31790人次。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评定市级优课45节,推荐上报省级优课45节,被推荐到教育部参加国家级优课评比26节。加大与北京、上海、重庆、昆明等各地学校的交流与合作,聘请教育专家、知名教师到普洱作高考质量分析和高考指导,不断增强高考备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其他部分,主要用于教育督导、校园安全、宣传、会议、教师节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22,476.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86%。比上年增加4,271,819.21元,增长26.29%。主要原因是:市级校园足球赛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及社保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水电费支出;  

2.教育(类)支出17,514,66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资助学生、公务费、教师培训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0,59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养老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9,59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64,12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11,82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2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严格控制在预算以内支出。和预算持平,比上年略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000.00元,占91.22%;公务接待费支出9,820.00元,占8.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应急用车1辆,接送考试试卷专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交流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教育局(本级)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403.00元,比上年增加两万多元,主要用于行政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大宗商品和服务采购,绩效管理已相关要求上报,国有资产能够严格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做到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  

  
附件【2016年普洱市教育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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