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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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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及党和国家关于体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规。 2、响应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号召,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服务,优美环境和舒适的健身场所,对外开放实行经营管理。 3、在上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有计划的安排文体活动,完成省、市体育局下达的各项竞赛任务,承办好各类赛事及公益性活动。 4、为省内外及我市专业运动队伍提供训练和比赛场地。 5、为重大社会活动和大型文艺演出提供场地,做好服务。 (二)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场馆场地管护和提升改造。 积极争取资金,对万人体育场进行维护修缮、提升改造,达到国家免费开放标准。在扇形广场增设2个笼式足球场和1个拼装标准游泳池。加大对场馆内健身设施、健身器材的更新、维护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使之常态化、规范化。 2、充分发挥场馆场地的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好现有场馆场地资源,加强市场化进度。加强自身的管理,为运动员、裁判员及观众提供更佳优质的环境及服务。坚持体育场馆“公益性”原则,推进场馆低收费和免费开放。积极配合市文体局各科室和体育总会开展活动,推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2、基本原则,预算编制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努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根据单位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准、编实、编细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到位率,缩小预决算差异。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财务总收入25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3.3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01万元(本级财力196.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1万元,占总支出的37.02%,项目支出163.35万元,占总支出的62.9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支出229.39万元,主要反映体育场馆维修、维护及群众体育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2.4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退休职工的支出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缴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60万元,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73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7.1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6%。与上年对比增加30.0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一)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35万元,如北部健身馆人员及维护经费、南部运动中心人员及维护经费、体育场馆建设、体育器材购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2.3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收入63.35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59.3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93.42万元,增长56.30%。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17年预算数为229.07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79.72万元,增长53.38%。主要原因是:2017年体育场馆维修(护)相关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0.32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预算无群众体育(项)预算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减少3.73万元,下降97.39%。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起,退休职工退休工资转由社保发放,2017年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支出减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37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2.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预算无此项预算科目;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60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后失业保险缴费预算支出增加;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97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59万元,增长36.3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预算支出增加;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75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85万元,增长44.7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后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增加;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1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40万元,增长65.5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增加;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7.17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92万元,增长36.5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后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体育运动中心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3.03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0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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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市体育运动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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