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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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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及党和国家关于体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规。 2、响应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号召,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服务,优美环境和舒适的健身场所,对外开放实行经营管理。 3、在上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有计划的安排文体活动,完成省、市体育局下达的各项竞赛任务,承办好各类赛事及公益性活动。 4、为省内外及我市专业运动队伍提供训练和比赛场地。 5、为重大社会活动和大型文艺演出提供场地,做好服务。 (二)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2017年主要工作: 1、加强场馆场地管护和提升改造。 积极争取资金,对万人体育场进行维护修缮、提升改造,达到国家免费开放标准。在扇形广场增设2个笼式足球场和1个拼装标准游泳池。加大对场馆内健身设施、健身器材的更新、维护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使之常态化、规范化。 2、充分发挥场馆场地的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好现有场馆场地资源,加强市场化进度。加强自身的管理,为运动员、裁判员及观众提供更佳优质的环境及服务。坚持体育场馆“公益性”原则,推进场馆低收费和免费开放。积极配合文体局各科室和体育总会开展活动,推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均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汇总和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我中心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财务总收入25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3.3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01万元(本级财力196.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1万元,占总支出的37.02%,项目支出163.35万元,占总支出的62.9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703—体育”,主要反映体育场馆维修、维护及群众体育等方面的支出; 2.“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单位退休职工的支出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缴费支出; 3.“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的支出; 4.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5. “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6%。与上年对比增加30.0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35万元,如北部健身馆人员及维护经费、南部运动中心人员及维护经费、体育场馆建设、体育器材购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2.3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收入63.35万元。 五、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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