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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2025年文物博物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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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普洱市文物博物专业初、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9月1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自2025年9月1日—9月5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忠政,联系电话(传真):0879—2123940。职称评审会后公示名单如下: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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