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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2023-12-1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31215-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3-12-15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普洱市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体育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编制或调整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全市教育体育领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

全市教育体育领域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四)涉及全市教育体育领域战略性、全局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环境、公共安全等风险因素决策事项。

(六)本单位认为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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