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普洱市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的整改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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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普财绩〔2021〕21号)文件要求,普洱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对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特别是针对《通报》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原因,结合考评组意见以及工作实际,现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项目实施的责任意识
2021年,普洱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泛正会计师事务所对“普洱市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开展了财政绩效评价,并提交了项目绩效报告。根据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相关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了评价总结,并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认真编制了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组织自评、编制报告的过程中,我局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实施好“普洱市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体育强国实施纲要,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形势发展,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必须认真规划好、组织好、实施好。
二、针对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第三方评估机构充分肯定了我局在实施“普洱市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但同时评估方也指出了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改进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工作建议。围绕这些意见和建议,普洱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领导多次召开相关负责人和项目实施人员会议,要求所有参与项目的同志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群众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路径。
(一)关于“存在部分工程进度较慢的情况”的问题
情况说明:该项目主体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均已完工,但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暂时不能办理后续的规划及竣工验收备案进行整体移交。
整改措施:用地手续已经2021年10月18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同意以划拨的方式供地,目前正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待办理完成用地手续后逐步完善建设手续后进行移交,预计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
(二)关于“存在部分工程执行采购程序存在瑕疵的情况”的问题
情况说明:思茅农场中学足球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思茅区教育体育局,该项目工程属于学校建设项目的附属工程,并未放入学校整体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中,因此普洱思茅农场有限公司对足球场施工自主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招标。该公司在招标过程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在招标过程中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举行招标工作,全过程透明、公开。
整改措施:在下一步工程招标过程中,将严格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召开相应招标手续,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善招投标或询价工作,执行有效的采购程序。
(三)关于“存在项目控制、档案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不断强化绩效意识和绩效管理理念,积极掌握绩效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经验,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管理的全流程。加大项目的管理力度,加强过程管控、落细落实制度要求。硬化责任约束、强化责任分工,推动绩效评估,并及时提交绩效报告,不以成绩代替不足、不以信任代替监督。加强对执行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加大项目绩效跟踪力度,加强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核查、督导。
三、持续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持续抓好“普洱市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的实施。我们将结合此次评估中梳理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政策,落实好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项目实施监督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沟通,探索建立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项目实施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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