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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洱市第一届 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规程的通知
2024-05-0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40509-00005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5-09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学校:

举办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新时代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经研究,拟计划于20247月下旬组织举办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现将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44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落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新时代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经研究,拟计划于20247月下旬组织举办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47月下旬在思茅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三、竞赛项目

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游泳、乒乓球共6个大项。各竞赛项目设置详见附件2

四、参加单位

九县一区及各市直学校。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为普洱市在籍在读学生。运动员资格以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信息为准。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出具健康证明。各参赛代表队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和相关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报到时一并将健康证明、参保凭证复印件提交审查,健康证明、凭证缺一者,不允许参赛。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须符合各项目年龄规定,详见附件1

4.参赛运动员学籍不在普洱市的,不能参加本届运动会。

5.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县(区)报名参加比赛并且一名运动员只能报一个项目参赛,不允许跨项目参赛。各项目参赛运动员人数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6.省内户籍运动员,因升学或转学到普洱市各县(区)就读的,代表学籍所在县(区)、占学籍所在县(区)代表队名额参加本届运动会。

7.省外户籍运动员,须满足在代表县(区)就读学籍满3年,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县(区)代表队参加本届运动会。

8.因备战省运会需要,由各县(区)输送至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的在训适龄运动员,经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可代表输送县(区)代表队参加本届运动会。

9.参赛运动员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1.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将依据二代身份证和学籍信息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各代表队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凡不符合参赛规定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届运动会。

2.各县(区)、市直学校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有关规定。

3.凡在运动会第二次报名之后,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前单项竞委会、技术会议前查实有运动员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不允许进行递补或更换,竞委会将重新确定竞赛编排方案进行比赛。凡在各项目单项竞委会、技术会议后,在比赛全部结束之前查实有运动员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的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和成绩。还将根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严肃追责。

4.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变更,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5.各县(区)教育体育部门、市直属学校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强运动员资格管理和审查。采取自查等手段严格审查各项目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严防出现冒名顶替、以大打小、以外打内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6.运动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

1)经审查资格不合格者;

2)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发生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者;

3)学籍等信息造假者;

4)在20212024年度参加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主办或承办的市级体育竞赛中受过赛风赛纪处理的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和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

六、参加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报项):2024515日前

1.各县(区)必须报名以下项目:

1)足球各年龄组别;

2)篮球各年龄组别;

3)排球项目;

4)田径各年龄组别;

5)游泳项目;

6)乒乓球项目。

2.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每缺1个组别将在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除50分,游泳、乒乓球每缺1项将在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

(二)第二次报名:2024630日前

各项目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的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报到和离会

各项目代表队报到时间和离会时间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相关费用

代表队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正编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食宿费、矿泉水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承担超编人员、超出时间发生的费用各代表队自理,往返赛区交通费、保险费、体检费等费用各代表队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由主办单位审定并印发各项目竞赛规程。

(二)比赛参照或执行由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个别单项另定竞赛细则。

(三)比赛使用器材由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认定的器材。

(四)项目竞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单项竞赛规程须服从本总则。

(五)本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分项报名不足3个参赛县(区)时,将取消该项比赛。单项竞赛规程设定的小项,如报名参赛队数不足3时,将取消该小项比赛。

在决赛中,除部分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并列。

各项目裁判员按单项竞赛规则、规程的要求提报人员名单,所报人员必须政治合格、作风扎实。名单须经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调用。各项目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大会统一调派。

八、录取名次

(一)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录取前八名,前三名分别按321枚金牌计算。前八名的计分分别按:2721181512963计算。

(二)其它项目录取前八名,前三名分别按金、银、铜牌各1枚计算。前八名的计分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三)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有参赛队()数减一录取。

(四)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并为其对应的一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获得第四名以后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九、公布代表团参赛成绩及计算办法

(一)成绩榜。公布各县(区)代表团的成绩榜,包括金牌总数名次和团体总分名次。对获得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数前八名的代表团分别给予奖励。

(二)金牌榜录取办法。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如银牌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奖牌数都相同,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名次并列。

(三)团体总分录取办法按各县(区)代表团参赛运动员在各项目中得分总和计算,录取前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获第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获第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单项规程执行。

十、赛风赛纪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法律法规规定,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取消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十一、兴奋剂检查和性别认定

(一)各代表队在参赛前签署《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报到时递交到各单项竞委会。

(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云南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代表团如在运动会期间违反反兴奋剂有关规定的,将取消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反馈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十二、申诉、纪律和处罚

(一)比赛期间如需申诉的,可在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以代表团盖章的书面方式提交有关项目竞赛委员会裁决,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赛场滋事、打架斗殴、未经批准弃权(包括代表队工作人员和官员)等违反运动会赛风赛纪情形,一经查实,按运动会组委会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比赛期间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文件规定的运动员和代表单位将予以处罚。

十三、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1.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2.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小项设置

   3.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参加项目报名

   4.各单项规程









附件1


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大项组别年龄(出生日期)备注
田径甲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篮球甲组2008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比赛用球为6号球
乙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足球甲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排球
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游泳
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乒乓球甲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乙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附件2

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小项设置

序号项目组别小项设项名称
1田径男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男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男子丙组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垒球、4×100米接力
女子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垒球、4×100米接力
2篮球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3足球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4排球(室内排)男子组
女子组
5游泳男子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
6乒乓球男子甲组单打、双打、团体
女子甲组单打、双打、团体
男子乙组单打、双打、团体
女子乙组单打、双打、团体
甲组混合双打


附件3


普洱市第一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参加项目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手机:

序号项目参加项目备注
1田径

2篮球

3足球

4排球(室内排)

5游泳

6乒乓球


请在“参加项目”栏后打“”,表示报名参加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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