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洱市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 ||||||||||||||||||||||||||||||||||||||||||||||||||||||||||||||||||||||||||||||||||||||||||||||||||||||||||||||||||||||||||||||||||||||||||||||||||||||||||||||||||||||||||||||||||||||||||
|
||||||||||||||||||||||||||||||||||||||||||||||||||||||||||||||||||||||||||||||||||||||||||||||||||||||||||||||||||||||||||||||||||||||||||||||||||||||||||||||||||||||||||||||||||||||||||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按时按质完成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实际,对2023年5月由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普洱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普教体发〔2023〕1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达标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普洱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3〕14号),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纳入办学条件达标建设的中职学校14所,其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4所(普洱财经学校、普洱农业学校、普洱林业学校、普洱卫生学校),技工学校1所(普洱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9所(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思茅职教中心及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达标建设。今年8月成功申请“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办学代码,在达标建设中将合并“普洱财经学校、普洱农业学校、普洱林业学校、思茅职教中心”4所学校,以“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开展达标建设。孟连县、西盟县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9月停止招生,主动调整办学方向,2025年底前完成过渡期,中职学生主要集中到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和市直各中职学校就读。9所成人中专学校已终止举办成人中专,主要进行变更优化。目前,全市参与达标建设学校均未达标,对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学校规划用地不达标学校1所、生均用地面积不达标2所、规划建筑面积不达标3所、生均校舍面积不达标4所、专任教师不达标5所、师生比不达标3所、仪器设备总值不达标3所、生均仪器设备不达标0所、生均图书不达标6所。 二、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全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将职业学校达标建设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政策吸引全社会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统筹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县(区)、市属各中职学校负责抓好达标工作,各职业学校是达标工作的主体。 成立市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商各成员单位,制定资金投入、政策倾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任务落实。 三、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政策供给,使全市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学校比例,2023年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底达90%以上,力争达100%。 (二)年度目标 1.2023年目标。完成“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办学代码申请,整合普洱财经学校、普洱农业学校、普洱林业学校、思茅职业教育中心办学,切实理顺办学机制,做到学校名称、办学资质相统一;孟连县职业高级中学、西盟县职业高级中学停止招生,主动调整办学方向,稳步推进过渡办学;完成9所成人中专学校变更优化工作;各中职学校对标对表,抓好短板弱项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2024年目标。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普洱财经学校、普洱农业学校、普洱林业学校、思茅职教中心)及普洱技工学校、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宁洱县职业高级中学、墨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景谷县职业高级中学、镇沅县职业高级中学、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实现达标建设,全市达标率达92.6%。 3.2025年目标。普洱卫生学校实现达标建设,全市达标率达100%。各中职学校认真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全面提高办学水平,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安排 (一)统筹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构建“一核两翼”办学格局,以市职教园区为“一核”,辐射墨江县、江城县、宁洱县;以景东县、澜沧县职教园区为“两翼”,分别辐射景谷县、镇沅县和孟连县、西盟县,全面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发展匹配度,按区域科学优化组合生源、师资、专业等办学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二)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按照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思路,结合优势特色,全市中职学校重点打造普洱市职业教育学校、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并结合办学特色,建好普洱卫生学校、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按照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要办好一所中职学校的要求,巩固提升建设景谷职业高级中学、墨江职业高级中学。人口不足20万人的县,结合实际,以推进达标建设为主,不再作大规模的改扩建,根据招生规模逐渐过渡办学,适时调整办学思路,积极承担社会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社会职能。2023年秋季学期孟连县职中、西盟县职中停止招生,主动调整办学方向,2025年底前完成过渡期,中职学生主要集中到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和市直各中职学校就读。申请“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办学代码,合并普洱财经学校、普洱农业学校、普洱林业学校、思茅职业教育中心办学。 (三)分类分级推动达标工作。市级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监测,各县(区)学校举办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级、县级、学校分级分层同步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各校按照“一校一策”科学制定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按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及分类达标标准》(附件2)要求,根据学校类别、专业特点等分层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切实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澜沧县职中按边远脱贫地区类中职学校、普洱市体中按体育类中职学校推进达标建设,其他学校按一般类中职学校标准推进达标建设。 (四)抓好成人中专学校变更优化。思茅区教师进修学校、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研究中心(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局教研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江城县教师进修学校、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和培训中心、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9所成人中专学校(研究和培训中心)在机构改革中没有理顺体制机制,在职能职责已经转变为非学历教育后,依然还保留了办学资质。根据成人中专学校达标工作摸底调研,9所成人中专学校均不再推进达标建设,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变更优化,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变更为非学历教育,或注销办学代码。 (五)补齐职业学校基础设施短板。根据学校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推进、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等,聚焦学校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师生比、仪器设备值、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指标,聚焦短板弱项,明确2023—2025年任务清单(附件3),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一校一策”推进达标建设。2023年,重点摸清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早谋划,重点突破,确保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全力完成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普洱财经学校、普洱农业学校、普洱林业学校、思茅职教中心)及普洱技工学校、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宁洱县职业高级中学、墨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景谷县职业高级中学、镇沅县职业高级中学、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实现达标建设,力争全市达标率达92.6%。2025年,重点突破普洱卫校达标建设,力争全市达标率达100%。 (六)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用好盘活事业编制资源,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优先支持职业教育。加强对接编制部门,争取给予更多编制资源支持。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在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允许学校在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开展公开招聘。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持续落实市级每年核定100名、县(区)级每年核定不低于10名“特聘教师”岗位,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每个岗位人均20000元标准予以经费保障。 (六)加强资金筹措。按照达标要求,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地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要求,用好职业教育提升计划资金,用足地方专项债券、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预算内投资等政策资金,全面完成在建项目,着力加大仪器设备、图书配置等,切实补齐短板弱项。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职业学校开展信贷业务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向职业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全面统筹谋划辖区内职业学校建设发展,高位推动达标建设工作落地见效。积极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二)强化工作责任。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牵头研究制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市属职业学校按时完成达标任务,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和协调日常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省级和市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支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提供经费保障,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技工学校办学达标建设,指导做好全市职业教育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研究扩大职业学校教师招聘自主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简化职业学校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督促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做好监测验收。各地各校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开展达标工作,依据达标监测指标完善档案资料,自行组织自查自评,经所属主管部门复查和审核同意后,适时向市教育体育局申请验收复核。教育体育局会同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进行验收复核,通过复核达标验收的职业学校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 (四)完善激励机制。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调度机制,定期做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数据采集分析工作,对各地各校达标创建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制定《普洱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将达标工作情况纳入职业教育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起,每年对各地各校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区)、各市直中职学校工作成效将作为市级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支持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普洱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及分类达标标准 3.普洱市中等职业学校2023-2025年办学条件达标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普洱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3〕12号)要求,为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普洱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别燕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熊 涵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冯正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一级调研员 李卓娟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 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宜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唐 新 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邵 芸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科长 李 勇 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朱 云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 罗娅萍 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科长 张琳江 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吴林玲 市发展和改革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赵娅梦 市财政局科教文化科科长 杨 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吴树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宋 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建科科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卓娟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调度推进各地各职业学校达标工作进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出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人员配备、项目等公共资源。推动各部门合理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25年底实现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达90%以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责任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及分类达标标准
一、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及分类 (一)国家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中的办学条件标准(简称中职国家标准,下同)。主要监测中职学校校园建设、教师配备、仪器设备、图书配备等4个方面的指标。 (二)分类达标。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达标分类标准,省教育厅结合全省职业学校实际,制定分类达标标准。 1.一般类中职学校。办学基础较好,在校生规模较大的中职学校,主要监测指标如下:
2.体育类中职学校。主要监测指标如下:
3.艺术类中职学校。主要监测指标如下:
4.特殊教育类中职学校。主要监测指标如下:
5.边远脱贫地区中职学校。主要指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主要监测指标如下:
附件3 普洱市中等职业学校2023-2025年办学条件达标任务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