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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6/20251011-00002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0-11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普交复函〔2025〕12号
关于普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答复
2025-10-11   作者: 点击数:  

A  

公开


王家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立项实施墨江火车站铁路货运专用线的建议》(第043号建议)交我们办理,结合有关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该工作建议办理,明确了专门科室及责任人负责有关工作办理。同时,中老铁路开通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多次向昆明局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开通墨江站货运功能。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该建议反映,市政府帮助立项实施玉磨铁路墨江火车站货场及墨江火车站铁路货运专用线建设项目。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墨江火车站作为中老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南亚地区的重要节点。其建设和运营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区域互联互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国家战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从墨江站周边的货运站运营情况看,目前货运量支撑不足,经济效益欠佳。宁洱站开通至2024年12月累计到发总货运量380.31万吨,其中,2024年累计到发总货运量141.36万吨,占初期设计运量344万吨的41.09%、占近期设计运量471万吨30.01%、占远期设计运量877万吨 16.12%。元江站开通至2024年12月累计到发总货运量47.43万吨,其中,2024年累计到发总货运量19.26万吨,占初期设计运量36万吨的53.5%、占近期设计运量48万吨40.13%、占远期设计运量66万吨 29.18%。二是铁路货运专用线不属于干线铁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第七条规定,“确有需要、已落实建设资金且不形成新增地方债务的,应当根据中央投资政策和地方财力等,明确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方案,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格把关,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提级论证。报送项目时,应当附具该项目不新增地方债务的相关证明”。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鉴于墨江火车站铁路货场先期与中老铁路同步规划立项和设计,无需重新立项,其工程实施主体为中国国家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府于2020年3月5日分别致函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局)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请求给予同步建设和运营墨江站货运功能。2020年3月26日,市政府与昆明局进一步进行了对接,昆明局的意见是:结合实际情况,不简单恢复原设计的货运功能,先委托中铁二院做铁路专用线引出初步方案研究。我局于2020年7月10日依法按程序委托中铁二院昆明公司开展墨江火车站铁路货运专用线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2020年8月26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咨询。根据中铁二院所做的专用线引出方案初步成果,2020年4月15日,市政府领导带队到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铁路发展局)进行了汇报,省交通运输厅建议暂缓实施墨江站货运相关工程,运营后根据实际货运情况,再确定何时建设货运专用线。

2025年2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带队到昆明局,就普洱市铁路建设等工作与昆明局进行会谈,提出了恳请给予支持续续建设墨江站货运站场并启用货运功能事项,昆明局回应,对此事项予以重视,先安排局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根据运量情况确定何时建设货运场站、启动货运功能,若暂时不具备建设条件,墨江货物运往周边现有火车站在权限范围内给予支持。

我局将继续向昆明局及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早日建设墨江站货运功能,并把握云南省综合交通“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级相关规划,支持墨江县做好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普洱铁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竞,139XXXX65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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