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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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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开 蔡元辉代表: 您在普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镇沅县和平镇那壮村至323国道(连接线)黄金工业原料运输通道维修的建议》(第08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以“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和压实责任,并于近期会同镇沅县交通运输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那壮路(路线代码Y081530825)起于G323那壮岔口,途经麻洋村,止于那壮村委会,道路全长9.779公里,属乡道四级公路。该路于2014年改建,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度4.5米~6.5米,路面宽度4.5米~5.7米,由镇沅交通运输局和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筹资共建,镇沅交通运输局出资450万元,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出资400万元,于2014年底建成使用,建成后主要用于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镇沅华硕贵金属发展有限公司和普洱恒益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原料运输通道,建成后由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管养。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一是由于和平镇境内公路蜿蜒盘旋在群山之中,道路崎岖难行,境内气温低,秋冬季节浓雾天气能见度低。二是该路段车流量较大,大型货车通行占比大,运行车速低,长期占用车道,小型车受压制低速运行,相互干扰较大。三是使用年限较长,经过10年的运营,矿车超重碾压路面,路面受损严重,坑洼不平,公路负担日益加重。四是近年来雨量较大,加之挡墙、排水沟等基础设施十分缺乏,雨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多处路基塌陷严重。五是公路养护频率相对较低,每年仅靠日常养护和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修复,无法满足道路破损修复需求;县、镇两级财政相当困难,难以筹集资金对该路段进行修复”等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一是那壮路存在长期超重碾压路面的情况,致使路面不同程度受损。二是那壮路2014年建成,已投入使用11年,公路服役达设计使用年限,公路运行负担日益加重。三是那壮路属乡道四级公路,路线编码Y081530825,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那壮路公路应由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管理。在做好日常养护维修的同时,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好道路交通安全,为当地人民群众出行和企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普洱市人民政府维修那壮村至323国道(连接线)黄金工业原料运输通道”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措和使用负责,县财政除按期足额拨付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外还应将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水毁抢险等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出。二是和平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那壮路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保养,及时修复路面病假,清理边沟、塌方和杂草。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和监管,加强日常管护。针对那壮路水毁、路基路面损毁、安防设施不足等问题,由镇沅县交通运输局派员进行专项调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2026年养护工程建议计划,逐步提升那壮路路况质量和养护水平。四是按照《普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普洱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县、乡两级政府应积极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公路沿线受益企业和个人出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海龙,139XXXX862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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