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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6/20250930-00006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3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30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401000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实体安全监督,对从业单位执行标准、规范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监管,工程质量鉴定。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走深走实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

班子成员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质监中心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2024年,完善了《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及《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领导工作分工方案》,排查出权力事项5项,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3份,签订《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承诺书》3份,《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11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禁赌承诺书》11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禁酒承诺书》11份,《廉政家风承诺书》11份。

2.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结合每月中心例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职工都充分认识到纪律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开展正反面学习,同时开展节前廉政提醒。

2024年,根据《中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结合中心例会开展集体学习4次,通过学习,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学习“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观看《警钟长鸣十二时》、《以案为鉴 远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结合云南省真实案例,充分开展正反面教育,鼓励职工学习清廉模范优秀事迹,争当清廉标兵,以书中贪腐案例为“镜”,对照自己、检视自我,防微杜渐。共开展反面教育3次,重点学习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及行业性腐败、系统性腐败三类腐败类型的5例典型案例,开展正面学习3次,重点学习了鲍卫忠、张桂梅、高德荣先进事迹,并撰写22篇心得体会;开展节前廉政提醒5次。

3.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让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姑息。通过严格执行纪律,真正起到警示作用,让其他职工不敢轻易触碰红线。严格按要求开展违规借贷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对存在违规借贷行为的一名职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根据《质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第五条开展诫勉谈话2次,根据《质监中心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第七条进行绩效扣分并扣减工资

4.改进工作方式,以适应新时代要求

今年年初首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评价融入监督过程在监督的各项目公司公示栏悬挂质量监督公示牌,公示质量监督方式、监督负责人及举报电话每次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开始时,向被检查项目的各参建单位申明廉洁纪律并粘贴《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监督检查廉洁纪律公示》,被检查单位现场提意见、讲问题、谈建议,以强化服务意识、守住纪律红线为目标,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督查(检查)工作结束时,督查(检查)组负责人及时请被督查(检查)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填写《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确认书》,对本次工作情况廉政行为评价,督查(检查)组负责人将情况反馈至综合办公室。进一步将监督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清廉质监名片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力有效保障质量安全

1.强化理论学习,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①牢固树立质量安全发展理念。每月中心例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培养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监管能力;通过邀请景宁高速隧道专家为全体职工讲授隧道方面的新型科技及技术规范,不断完善提高,强化项目质量管理意识。同时积极督促在建项目公司重视一线管理人员得培训教育,组织针对工程质量管理、危大方案培训、桥梁工程上部结构常见质量缺陷简析、监理及检测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培训6次质量管理人员均得到了培训,并在培训中得到了提高。

②狠抓中央、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确保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稳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出行安全。通过强化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措施,从而全面提高普洱市交通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

2.加强依法监督,科学计划部署

2024年,结合全市公路项目建设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目前监督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共有13个总长/899.7535km,其中地方高速公路项目6个/354.3415km(振景高速公路、景宁高速公路、碧双高速公路、孟勐高速公路、思澜高速公路、南景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项目2个/167.296km(岗木二级公路、文团二级公路),三级公路项目3个/378.116km(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山东镇黑蛇村公路、大朝山东镇黑蛇村至大朝山水电站公路、宁江三级公路),独立桥梁2个项目共3座(镇沅县2024年危桥改造工程:广恩桥、建民桥;镇沅县危桥改造工程:河东吊桥)。其中振景高速公路、景宁高速公路、岗木二级公路今年均未施工。南景高速公路、文团二级公路、宁江三级公路为已交工但未竣工的项目。思澜高速公路已于10月份完成竣工质量检测。

3.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①按照计划及项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各类常态化专项督查、检查,年内完成了镇沅县危桥改造工程(河东吊桥)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质量鉴定报告,组织完成了思澜高速、文团二级公路的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完成了景东县清凉村至大朝山东镇黑蛇村段项目部分段落路基中间交工质量检测;发出抽查通知书18份,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均已在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率为100%;积极开展“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行动”“质量安全红线行动”“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质量月”等专项行动,8个机关、企业、街道等场所张贴质量提升行动宣传画制作、张贴宣传画39张制作、发放宣传资料80份制作展板8个;在驻地、预制场、拌和站、钢筋加工场、桥梁等施工现场悬挂质量提升行动宣传条幅20通过群发与质量提升行动活动有关的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宣传标语33条;同时,与项目公司共同开展了半年质量综合检查、钢筋保护层厚度专项检查、试验检测工作专项检查等活动,截至目前共取得检测数据5011点(组),实体工程总体抽检合格率97.9%。

②强化过程监督,化解重大质量隐患。根据日常监督情况,要求注重隧道二衬混凝土外观、隧道二衬主筋间距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把质量知识、质量意识、工序流程标准化在施工一线工人间重点普及,把好第一道质量关。紧盯项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以“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日常管理精细化”为重点的工程建设管理各项措施,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同时强化信用评价的应用管理,坚持“动态评价+定期评价+预警+整改反馈”信用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理及试验检测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监督项目符合信用评价参评范围的项目应纳尽纳,积极运用信用评价扣分等手段,督促监理、试验检测等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参建单位落实人员、设备的配置,狠抓薄弱环节,加强监督力度。

③策划组织活动,提升质量强国意识。今年9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碧双高速、孟勐高速(普洱段)本年度质量月活动重点开展项目,两个项目共参与企业13个,参与一线员工260余人,参与群众800余人。活动紧紧围绕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主题开展,明确活动内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策划,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务求实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如孟勐高速组织的“七比一创劳动竞赛暨监理、试验检测师业务素质竞赛”,营造重视技能人才、支持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团结带领全体参建人员为项目工程建设品质工程建功立业,树品牌、展形象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让质量月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让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通过“质量月”主题活动的开展,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环境,提升了国家质量建造竞争力,营造了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④不断督促各项目公司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2024年上半年,根据上级安排,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行动”、“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普洱市2024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下发相关通知15份,及时按上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2024年共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材料32份。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参建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普洱市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⑤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事前预防与过程监督检查结合。重点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检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防灾减灾安全检查、国庆节前安全检查等安全检查共计32次,重点检查桥梁施工、隧道施工、高边坡施工、两区三场、临水临崖施工点、职民工驻地等高风险点,下发安全生产抽查意见通知书15份,安全警示函2份,共检查出安全隐患75条,质量安全红线问题4条,重大事故隐患2条,截至目前除西盟翁嘎科隧道的2条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完成,其余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

⑥不断强化高风险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监管能力。今年孟勐高速公路和碧双高速处于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较多,安全管控难度增加。春节前,市交通质监中心对碧双高速公路、孟勐高速公路、景宁高速公路、振景高速公路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要求各参建单位做好春节前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春节之后,陆续对碧双高速公路、孟勐高速公路开展了复工复产安全检查,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对即将复(开)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到“五个不复工”:即工程设备未经核(排)查不复工;管理及技术人员不到位不复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不复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复工;安全措施和防护用品投入不足或不符合标准不复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审批程序,符合开工或复工条件的先报监理单位核查签认后,再报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在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复工复产工作得到了安全、有序地进行。

今年5-10月,对碧双高速公路、孟勐高速公路进行汛期安全检查8次,重点检查职民工驻地、取弃土场、两区三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汛期应急预案、汛期值守方案、是否建立汛期联动预警机制等。今年汛期,普洱市在建地方高速公路平稳度过,未发生自然灾害事故。

不断强化属地监管职责,2024年对省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共进行安全检查4次,发现安全隐患6条,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督促整改,目前所有隐患已整改完毕。

⑦深入开展平安工地考评。2024年,碧双高速公路上半年平安工地考评分数为84.6分,下半年平安工地考评分数为82.7分,全年平安工地考评得分为83.7分,各参建单位考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孟勐高速公路上半年平安工地考评分数为81.4分,下半年平安工地考评分数为82.8分,全年平安工地考评得分为82.1分,各参建单位考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⑧认真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指导。2024年以来,共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产检查20次,共计派出专家40人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46条。督促县(区)质监机构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升监督方法,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标准

4.工作成效

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的提升通过一年来科学谋划、落实各项监督工作,督促监督项目各参建单位学习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活动、推广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及规范、修订质量安全的制度和措施等,使大家质量安全责任感有大幅提高,使得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更加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的发展战略,通过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各项质量安全工作的职责,由此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在项目的稳步推进中,各参建单位成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持续推行全员管理的质量安全方针,进一步明确了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细化了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加大了质量安全管理力度,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同时对现有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及时整理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清单,确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锁定质量安全负面清单,确定了质量安全控制目标,使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目标更加明确推动参建单位质量承诺落实,使在建项目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争创省优质量目标更清晰明确;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同时通过创意新颖活动将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与员工实际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案例分享、经验交流等形式,使管理人更加深入的理解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在后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了更高的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730,249.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0,249.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2,320.83元,下降8.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2,320.83元,下降8.7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730,249.89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231.33元,占总支出的93.85%;项目支出168,018.56元,占总支出的6.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2,320.83元,下降8.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0,833.79元,下降12.34%;项目支出增加98,512.96元,增长141.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单位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4年单位监测工作较上年增加,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2,231.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2,393.4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837.87元,占基本支出的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018.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58,018.56元,主要用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试验室资格条件审查;深入一线,及时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农村公路质量抽查工作;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基础数据上报工作,为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做好应急值守及疫情防控等工作经费支出。

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249.8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62,320.83元,下降8.77%,完成年初预算的95.31%。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项目为另文下达项目,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故产生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73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保险基数有所调整,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37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保险基数调整,故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16,86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7%,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故交通运输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2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故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482.00元,决算为40,20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20.24元,下降4.1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40,203.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20.24元,下降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482.00元,支出决算为40,20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20.24元,下降4.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40,20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20.24元,下降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故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资产总额384,544.44元,其中,流动资产121,888.04元,固定资产262,656.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475.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507.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38.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28.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5.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7,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36%。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401111


  
附件【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附件【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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