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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6/20240924-00006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24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内地方权限范围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执法职责;组织开展地方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大队开展执法工作,管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执法监督,交通运输执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聚焦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水上执法、工程质监等重点领域,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放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去定位和谋划,全面抓实执法监督,统一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2023 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共投入执法车辆3497辆次,投入执法人员 12728人次,在系统内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2070起,收缴罚款288.08万元。一是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货车非法拼装、维修企业非法改装的打击力度,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管理,深入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共查处巡游出租违法违规行为112起,查处网络预约出租违法违规行为256起。二是开展路政巡查1335次,出动巡查人员4630人次,巡查里程95839公里(其中地方高速公路65444公里),接出警100件,办理赔补偿案件48件,查处公路路政类行政处罚案件25件,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开展巡查303人次,检查货运车辆433辆,纠正违法装载车辆25辆,卸载货物总量385.5吨。三是开展水上交通运输执法检查85次,检查企业(个体经营人)163户次,检查船舶206 艘次,检查码头72 座次,检查渡口119 道次,投入执法人员47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6辆次,出动执法船艇 16艘次,出动无人机23架次,巡航里程1096公里,发放宣传材料880 份,查改缺陷和安全隐患20个,共办理水上执法类行政处罚案件4件。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对碧双高速、南景高速、宁景高速、宁江公路、思云公路和思茅港公路开展执法监督7次,发出工作提醒通知6份,对宁洱县德化四改三项目、普义四改三项目开展雨季保通及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参建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率100%

2.强化法治建设,交通运输执法为民的价值理念有效彰显。一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按照第二轮综合执法改革要求,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2023 年普洱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方案,明确行政执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开展行业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践行交通运输执法为民价值理念。二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路政宣传月、诚信交通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十条禁令》《执法人员风纪规范》等执法实务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2023年,全市共换发执法证件223份,注销执法证件22份,办理辅助执法工作证46份,全面启用新式执法证件、新式执法服装夯实执法基础。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和涉企案件信息,充分利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新型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等系统,公示处罚信息,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县(区)大队是全省唯一全面开启电子执法系统办案的州市部门。四是大力开展案卷评查。抽调各县大队业务骨干组织开展现场评查会,随机对 2022年度92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现场评查,从中选取2 份优秀案卷、1个优秀以案释法案例上报省、市交通运输及司法部门。结合2023 年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大队开展案卷自我评查857卷次。五是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机制,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和标准,共对符合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办理免罚606 起,免除罚款60万元。六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强制执行。2023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行政非诉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0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科、公路运输执法监督科、水路运输执法监督科、工程质量执法监督科5个机构。

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10个:

1.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思茅大队,

2.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宁洱大队,

3.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墨江大队,

4.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东大队,

5.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谷大队,

6.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镇沅大队,

7.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城大队,

8.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澜沧大队,

9.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孟连大队,

10.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7人(离休0人,退休10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2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046505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65055.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30843.67元,下降3.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30843.67元,下降3.8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减少6人,其中:退休6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30465055.28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4111.69元,占总支出的85.13%;项目支出4530943.59元,占总支出的14.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30843.67元,下降3.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0591.33元,下降5.12%;项目支出减少169747.66元,下降3.8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减少6人,其中:退休6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34111.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43350.47元,占基本支出的8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0761.22元,占基本支出的1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30943.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用于保障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方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65055.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30843.67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减少6人,其中:退休6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0612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4%。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290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22152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差旅费、办公费、新农村驻村队员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物业管理费、辅助人员工资、案件审理外聘律师费等。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45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748.00元,决算为184526.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900.00元,决算为171919.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17%,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48.00元,决算为12606.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3%,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606.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748.00元,支出决算为184526.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900.00元,决算为171919.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48.00元,决算为12606.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公务车使用范围、到火车站值班基本都是使用私车出行;二是压缩接待费开支,非必要不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0041.78元,下降5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7680.38元,下降5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1.40元,下降15.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经财政批准,使用结余资金开支公务车运行维护185,082.57元,没有纳入预算;二是压缩接待费开支,非必要不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交通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0761.22元,比上年减少3607.28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耗材、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用、党报党刊征订费及老干部慰问活动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8374434.08元(净值),其中,流动资产511478.43元,固定资产13361642.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1313.1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146.85元(净值),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7146.85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93077.00元,净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已经缴入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2023年改革单位,将各县(区)大队的人、财、物纳入支队统一管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601111


  
附件【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2024092509185608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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