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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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301000 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督促县(区)落实农村公路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划和市级养护补助资金计划,复核上报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培训;研究推广农村公路养护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协调指导农村公路区域性突发灾害的应急保障、抢险保通、修复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一是高位统筹谋划,压实“四好农村路”工作目标责任。2023年累计下达新改建农村公路计划里程1642.2公里,安防工程700公里,危桥改造34座,截至目前,已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43.7公里,安防工程完成700公里,危桥改造34座。全市103个乡(镇)共有3个三级客运站,76个便捷站和243个招呼站,客运班线419条,车辆1103辆,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车和通邮覆盖率100%,无建制村通客车和通邮“通返不通”情况。二是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压实养护管理工作任务。制定下发《普洱市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普洱市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计划》《普洱市2023年农村路养护质量指标》《县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台账资料指导目录(试行)》《乡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台账资料指导目录(试行)》等,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任务。 2.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和支出。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财政资金配套政策,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7351”和日常养护“1053”资金配套,建立健全养护资金保障体系。下达《2023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对10个县(区)人民政府下发《加快综合交通领域预算资金支出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进度的工作提示函》,同时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快综合交通领域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建立了工作联络、定期通报、结果应用等机制,聚焦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规范使用补助资金,规范做实预算执行,确保支出绩效,确保当年投资计划当年完成。2023年省级补助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安防工程、新建中小桥、长大桥梁健康检测资金共19390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养护工程资金3945万元,危桥改造工程资金2600万元,已全部足额下达至各县(区)。依据《云南省公路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的通知》要求,2023年市级财政应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940万元,各县(区)财政应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880万元;依据照市体制改革实施细则要求,2023年市级财政计划配套资金4997.2万元(日常养护资金2940万元,养护工程资金2057.2万元),按《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 级财政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意见》(经建202308-02),已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占省级配套要求2940万元的169.97%。2023年县级财政计划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共10534.9万元(日常养护资金5880万元,养护工程资金4654.9万元),截至2023年11月10日,已纳入财政预算9648.05万元,占省级配套要求5880万元的164.17%;占计划配套10534.9万元的91.58%。 3.日常管护落实到位,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各县(区)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细化量化县乡两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县(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月巡查、季度和半年、年终检查,有效督促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小修和预防性养护工作,切实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各县(区)积极探索“养护+党建”“养护+建设”“养护+集体”“养护+合作社”“养护+企业”“养护+乡村振兴”“养护+专业化”等养护模式,将农村公路日常维护承包给困难群众、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专业化养护公司、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施工队伍。三是抓实养护技术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2023年绿美交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农村公路示范创建等技术业务培训661人次,组织专题培训及县(区)相互交流学习4次,并专题调研指导县(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11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技术和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四是全面建成思茅区三棵桩、镇沅县东片区及西片区、景谷县南部片区、澜沧县北部区等养护机化站,并逐步配备了部分养护设备,为机械化、专业化修复路面病害及抢险应急提供了保障。五是市级积极组织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工作,确保路况质量。一季度巡查农村公路1199.941公里,共交办日常养护问题55个。三季度巡查农村公路820.928公里,共交办日常养护问题117个。半年检查农村公路1864.757公里,实地查看养护工程推进情况,查看10个(区)、10个乡(镇)痕迹台账,座谈交流10余次,形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检查评价情况反馈表10份,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检查反馈表10份,下达整改通知1份。年终检查农村公路1905.248公里,实地查看养护工程推进情况,查看10个县(区)、10个乡(镇)痕迹台账,座谈交流10余次,形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检查评价情况反馈表10份,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检查反馈表10份。年终检查评价综合得分情况:澜沧县96分,江城县95分,宁洱县94分,镇沅县93分,西盟县92分,景东县91分,孟连县90分,墨江县89分,景谷县88分,思茅区87分。 4.加大养护工程指导力度,有序推进养护工程建设。根据《2023年季度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调研方案》,加大对县(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进度等进行抽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整改推进,并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汇报,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2023年1-9月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进度的通报》。2023年省级下达农村公路养护修复工程项目计划103个,完工21个;下达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农村公路养护修复工程项目计划36个,完工6个;新建小桥2座、长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1座,目前正在施工,所有养护工程预计年内可全面完工。2023年下达农村公路养护修复工程、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农村公路养护修复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安防工程等里程共计1875.391公里,占管养里程的7.28%,养护工程安排比例达到省级下达目标要求(≥5%)。 5.完善计划统计报送机制,按时按质开展农村公路统计工作。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公路管理机构均设置了专职统计人员,按照省级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路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更新工作,按时上报年度养护工程计划、交通量调查、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进度、“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信息、公路灾毁信息、路长制实施情况等统计表。 6.有力推进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决策科学化水平。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数据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况检测评定工作进行周密安排,督促县(区)落实第三方检测单位,及时开展检测评定工作,为2024年科学编制养护工程计划提供决策依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外业工作全部完成,检测里程约2.35万公里,自动化检测比例约86.9%,达到省级下达目标要求(≥60%)。目前内业资料虽已上传备案系统,但尚未最终定稿。 7.加强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和养护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应急储备保障,及时处置汛期安全隐患,落实省市挂牌督办整改项目。一是重新修订了《普洱市地方管养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普洱市地方管养公路防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下达《2023年第四批车购税资金补助公路灾损抢通计划的通知》。新制定《普洱市应急救援道路保通方案》,明确思茅区至9县应急路线,10县(区)至103乡(镇)应急路线。目前,全市落实的应急装备发电机15台、应急照明灯44台,挖掘机、装载机和压路机1019台,无人机6台、装配式钢架桥195米、钢波纹管208米。二是转发《云南省公路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安全工作的通知》,下发《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春季养护工作的通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公路路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自雨季以来,要求各县(区)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县、乡、村道日常养护责任,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严格执行雨季“三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于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立即消除隐患的路段,应及时做好隐患路段安全警示提醒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灾害路段应急抢险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做好灾害路段公路封堵、禁止通行标志标牌、车辆绕行、操作安全、现场交通管控等工作,确保机械人员安全。同时加强公路地质灾害路段隐患监测,及时发现掌握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实时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应急抢险保通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并及时向省、市报告农村公路灾毁损失情况。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机化站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以思茅区、镇沅县、澜沧县为中心辐射全市应急保障中心,并逐步配齐机械设备等。四是持续抓好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动态排查工作,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及时更新数据库,确保不漏采。同时,结合公路养护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核实数据情况,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完备性。一年来,参与市级普查领导小组会议10次,并按时报送总结材料,10个县(区)上报公路承灾体风险数据2105条,通过省市级数据审核2105条,其中:高边坡有798条,风险点共有1307条(崩塌189条、滑坡410条、泥石流32条、沉陷与塌陷627条、水毁48条)。截至10月30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累计造成农村公路水毁8300万元,其中:路基145068/29.6立方米/公里、路面214245/63平方米/公里、护坡1026/24立方米/处、驳岸、挡墙47222/284立方米/处、坍塌406263/5277立方米/处、公路中断409/169处/条,已抢通公路409/169处/条、投入机械7558台班、投入人工16690工日,投入资金1657万元。五是落实省市挂牌整改督办事项。完成了2020年度普通国省道技术状况监测中省道镇沅至曲水S221线K120+400~K142+987段省级挂牌督办整改工作,市级已完成验收工作,达到省级摘牌销号要求,已形成工作整改报告报省交通运输厅给予摘牌销号。完成市人民政府2023年挂牌督办重大交通隐患整改工作,为普洱市墨江县墨坝公路(土箐桥)、依牛公路(喇叭河桥)、依牛公路(丛龙河桥)、依牛公路(格界河桥),并于11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报请市安委办给予摘牌。 8.加快实施绿美农村公路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2023年绿美交通主要任务为建设绿美农村公路2267公里,年度计划绿化面积2692486平方米,计划完成植树量259294株,计划完成投资11353.89万元。截至10月30日,累计完成绿美农村公路2238.542公里,完成率98.7%;累计完成绿化面积2664157.8平方米,完成率98.9%;累计完成植树量281267株,完成率108%;累计完成投资11209.7549万元,完成率98.7%;新增点位累计完成绿化面积196600平方米,完成率100%;累计完成植树量28970株,完成率103%;累计完成投资3215.232万元,完成率100%。 9.持续推进“路长制”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路长”指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实行乡村规民约与依法治路结合,实现百姓参与管理农村公路。截至2023年10月30日,路长制覆盖率达100%,累计完善路长制公示牌3109块,其中:县道266块,乡道768块,村道2075块。 10.积极探索开发农村公路信息化平台建设。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联合云南智慧交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普洱市桥涵管养系统》,逐步推进农村公路桥涵数字化和信息化,建立一桥一档,以路线为基础信息档案,将已纳入年报数据库桥涵进行更新数据(如,部分桥梁出现桥梁编码、类型、跨径和实际不符),未纳入年报桥涵进行基础数据统计(其他部门实施的桥涵),为下一步公路桥涵评定和纳入交通运输部年报数据库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已委托普洱综合发展公司进行外业采集,已完成镇沅县桥梁外业采集工作,采集桥梁229座,其中大桥14座、中桥29座、小桥186座。 11.积极推动发展“路衍经济”。普洱市交通运输局试点推行路衍经济,拓展农村公路附加值。因地制宜积极打造具有当地特色、有内涵的公路文化,其中,墨江县在烤墨公路铺筑彩色沥青路面,成为当地网红路和休闲健身步道,并积极打造特色街区,在停车区打造特色烧烤、山区干货等,带动周边群众210户,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22年度绿美交通标杆典型示范项目。在镇沅县试点推行路衍经济,联合地方党委、政府对文团公路沿线苦聪山寨大门口、那本坝、大丙州等多个有特色的节点进行规划设计,打造集绿美公路、旅游服务、乡村振兴于一体的特色路衍经济廊道,带动公路沿线群众213户的水果干货、土特产品、汤锅等特色经营。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养护管理科。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2561094.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1094.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8406.97元,增长7.04%,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406.97元,增长7.0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2561094.32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672.98元,占总支出的91.43%;项目支出219421.34元,占总支出的8.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985.63元,增长0.82%,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49421.34元,增长213.46%,主要原因:特定项目类增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1672.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984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5.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831.9元,占基本支出的4.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421.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邮电费1740元,物业费1500元,差旅费29736.29元,其他交通费19934.3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832.70元,基础设施建设费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09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8406.97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36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70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8755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商品服务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4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4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未支出原因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半年及年底省级考核抽取到县(区)级,未在本级发生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4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4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半年及年底省级考核抽取到县(区)级,未在本级发生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半年及年底省级考核抽取到县(区)级,未在本级发生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单位资产总额1129831元,其中,流动资产4728元,固定资产795440.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47377.32元,减少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145377.32元,其中固定资产1125103元,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无其他重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农村公路出现病害或部分丧失使用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工程。 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农村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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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决算附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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