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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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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主要职能: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实体安全监督,对从业单位执行标准、规范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监管,工程质量鉴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市质监中心党风廉政会议、中心例会等方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和纪委监委重要会议精神,引领质监中心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十四个“坚持”。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质监中心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召开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廉政工作、作风建设进行研讨,紧紧围绕主题教育的具体目标: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市质监中心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成立了以市质监中心主任为组长,市质监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及《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领导工作分工方案》,健全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了质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明确、有章可循。 按市质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月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会议,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育,采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订购党风廉政书籍、期刊等一系列反腐倡廉教育学习资料,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新常态,从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把红色资源、革命历史作为廉政教育生动教材,充分利用普洱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就近就便组织开展革命传统、党史党性教育活动。积极参澜沧糯扎渡镇红色革命基地宁江县临时政府旧址现场教学活动,参观了市美术馆“赓续丰碑行廉致远-普洱市廉洁文化主题展”;积极参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组织到普洱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洁家风教育活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把严管厚爱做到“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4份。结合2023年度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结合李新祥、李沿圆案,及时开展党风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次26人次,领导班子接受市局谈话4次。 坚持“第一专题”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学习11次。 3.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监察建议、审计反馈问题的长期整改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权力、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理念,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完善市质监中心各项党风廉政工作制度。二是从思想上增强风险意识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规范关键岗位的人事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等方面的规定,把好“用人关”,目前我中心已更换相关财务人员,并聘请了第三方会计服务单位。三是坚持“三重一大”的原则,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经集体讨论,重要财务收支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开支不合理、挪用、误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的情况发生。四是制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与检查,严把财务收支管理关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检查,确保票据合法、使用规范、帐目清楚、手续齐全。五是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重新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六是重新任命单位出纳,聘请第三方财务管理咨询公司从事会计相关工作,并修订内控管理规定,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财务管理中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七是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修订完善了16个工作制度,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目前巡察反馈意见、监察建议、审计反馈的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4.聚焦主责主业,有力有效保障质量安全 强化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23年初,市质监中心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在建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积极开展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复检。 在监督过程中市质监中心积极开展“品质工程”“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等活动,建设中从两区三场、施工工艺工序等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切实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在建项目以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各参建单位根据各自特点和工程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各建设单位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积极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排查治理、原材料抽检等工作,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理念,全面提升了各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截止11份,累计取得检测数据9086点(组),路基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100%;路面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98.56%;桥梁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96.64%;隧道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100%;原材料抽检合格率100%;根据抽检数据,全市在建重点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工程质量不断提升。 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专项监管。市质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普洱市委市政府和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市质监中心结合普洱市公路建设领域实际情况,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安排部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断促进普洱市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督促在建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五个清单”,重点聚焦薄弱项目、薄弱标段以及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不良地质;高大桥墩(柱)、连续刚构桥梁施工;隧道洞口边、仰坡未按设计及时进行加固、防护,未及时施作截、排水系统,隧道开挖安全步距要求;不良地质区段的高边坡工程,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等关键工程或部位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共组织开展各类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共计16次,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0次。发出抽查通知文件10份,工作提醒3份。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相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安全生产月”等质量安全专项行动,通过各专项行动,确实提高各监管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可控。 2023年,碧双高速公路上半年平安工地考评分数为83.3分,下半年考评分数为84分,年度考评分数为83.7分;孟勐高速上半年公路平安工地考评分数为86.8分,下半年考评分数为86分,年度考评分数为86.4分;景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考评分数为85分,下半年考评分数为78.7分,年度考评分数为81.9分;振景高速目前不具备平安工地考评条件,暂未开展平安工地考评。 2023年,市质监中心配合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年度质量考评工作,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与省厅质监支队、各项目公司完成质量综合督查、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发出工作提醒3份,处理质量投诉事件2起,对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开展质量安全巡察指导工作;加强监督项目质量状况统计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梳理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上报上下半年质量分析报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992,57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2,570.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3,149,920.82元相比,减少157,350.10元,下降5.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7,037.70元,下降4.9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312.40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992,570.72元。其中:基本支出2,923,065.12元,占总支出的97.68%;项目支出69,505.60元,占总支出的2.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3,149,608.42元相比,减少157,037.70元,下降4.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1,124.16元,增长6.61%;项目支出减少338,161.86元,下降82.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3,065.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6,214.94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850.18元,占基本支出的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05.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10,300.00元。 2.用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9,205.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57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9,608.42元相比,减少157,037.70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10,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44,66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51,446.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84,178.9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9,043.35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2,82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0,051.7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1,788.84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0,983.12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2,139,82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0%。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2,139,828.7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24,9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6%。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24,94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482.00元,决算为41,92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41,923.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482.00元,支出决算为41,92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41,92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1,619.06元,下降8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46,141.6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522.54元,增长5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单位购置2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资产总额430,019.70元,其中,流动资产128,855.54元,固定资产301,164.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440,423.51元相比,减少10,403.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5,81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59.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99.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2,5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4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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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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