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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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1000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普洱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出租车、公交车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有关航道管理工作。 5.承担道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对职责权限内的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和交工、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资金的使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6.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讯导航、救助打捞、航道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化学品运输监管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停靠点的水运行业管理。 7.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及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和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8.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公路管理等交通系统涉地相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10.承担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1.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行业经济指标运行总体符合预期。2023年,全市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50.9亿元,距离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审定下达年度目标170亿元还有约19亿元的缺口;公路运输总周转量预计完成730426万吨公里,预计同比增长14.02%;铁路运输总周转量预计同比增长25%;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收(错月、样本企业2户)预计完成营收7675.98万元,同比下降4.43%;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收(错月、样本企业1户)预计完成营收1887.15万元,同比下降24.0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收(错月、样本企业7户)预计完成营收4252万元,同比增长3.5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总额预计完成1021万元,同比增长2.01%;规上企业培育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新增入统维修企业3户。 2.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持续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全力推进瑞丽至孟连高速(普洱段)、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普洱段)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其中,瑞孟高速孟连至西盟段已于12月20日完成路面铺筑,正在办理收费立项和联网收费准备工作,年内可如期实现通高目标;勐绿高速勐康至江城县城段路基工程已经完成;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普洱段)、碧溪至双龙高速公路已经实现全线开工;景谷至宁洱高速、振太至景谷高速公路因受PPP存量项目分类处置政策调整、项目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推进迟缓;南涧至云县高速(普洱段)用地报件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查,主线征地已完成70%;思茅至江城(整董)、澜沧至孟连(勐阿)澜沧至孟连段高速公路项目已完成社会投资人招选和项目公司注册;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正在配合楚雄州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镇沅至宁洱高速公路已经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总承包招标及工可报告编制。二是持续推进国省干道“升级改造”工程。国道G219线改扩建工程岗莫标山至木戛段全线开工前准备工作正在加速推进;G219线木戛至勐梭、勐梭至娜允、红桥至李仙江段已筹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426万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进场,正加快推进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G357线鄂嘉至景太大桥、G676麻栗坡至勐康、G677勐腊至西盟等6条(段)抵边国道(普洱境内段)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已列入重点推进计划。三是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将“四好农村路”纳入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采取“专题调研+分片挂联+定期督促推动”模式,压紧压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想方设法破除资金瓶颈,高位推动“四好农村路”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建好”方面,全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安防工程700公里,危桥改造34座;“管好”方面,重点结合“路长制”推行,切实加强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全市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已实现100%覆盖;“养好”方面,建立健全农村公路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全市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82.31%,绿化率达72%,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运营好”方面,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推动农村客运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制村物流覆盖率达100%。澜沧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已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复核验收。四是地方铁路管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普洱至临沧铁路已纳入2023年国铁集团勘察设计计划,楚雄至临沧铁路已完成项目预可行性研究。中老铁路(普洱段)征拆资金清概及包干协议签订、受损乡村道路修复等收尾工作有序推进;铁路“双段长”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中老铁路普洱段运营总体安全平稳。五是地方民航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普洱思茅机场迁建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民用运输机场建设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类项目,南部战区空军已原则同意迁建思茅机场,迁建选址意见已逐级呈报至空军参谋部;景东支线机场新建、澜沧景迈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六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积极配合省级部门有序推进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二合同段航道整治、航标工程及龙潭、香竹林、南德坝码头水工主体已基本完工,黑河、麻栗坪、大朝山水文站码头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七是绿美交通建设成效持续巩固提升。制定《普洱市绿美交通管护导则》,突出抓好思茅区大旅游环线、澜沧景迈机场至景迈山路段两个示范窗口路线及火车站、城区、景区等主要连接道路绿美交通项目建设,年度2267公里绿美农村公路和130公里绿美国省道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3.规划先行,积极谋划包装储备争取项目。一是积极抢抓国家和省级“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机遇,争取有更多项目列入上级盘子。经积极对接争取,双江至澜沧高速公路拟调整为部“十四五”规划国高网正选项目,镇沅至宁洱高速拟调整为省“十四五”规划备选项目,G213线刀光寨—大开河公路、G227线帕当路岔口—200号界桩公路、G323线金山丫口—太河村出点公路、江城至勐康(国家口岸)公路拟调整为部“十四五”规划普通国道正选项目,G213线、G227线墨江县城过境段外移改建工程拟调整为部“十四五”规划普通国道备选项目。二是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全力争取更多项目及资金支持。2023年全市共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1642.2公里。其中,乡镇通三级公路10个项目291.4公里(含4个乡镇计划外争取新增项目);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365个项目1350.8公里(含计划外争取新增项目100公里)。共争取村道安防工程项目700公里、危桥改造32座。年度累计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达7.77亿元。三是积极谋划包装储备项目。现已初步完成《普洱市乡村振兴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普洱市玻烈茶马古道交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普洱市智慧交通建设方案》等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积极策划推进“交通+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4.切实加强行业系统自身建设和有效管理。积极探索推进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与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安全监管一体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新机制,切实加强行业系统自身建设和有效管理。一是全面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率先完成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和县区大队“三定”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设了思茅大队并顺利圆满地完成了支队和思茅大队职能职责划分、班子配备和编制人员划转,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市、县(区)执法机构有序高效运转起来。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组织梳理了交通运输权责清单,对市交通运输局行使的6类346项行政职权和139个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进行了修编完善和规范,并实现了四级深度事项全程网办、高频事项一网通办。积极推动普洱市电子证照“全覆盖”,推进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提质增效,年内共完成线上办件2995件,窗口办件3150件,电子证照申领8066本,电子证照申领数量全省排名第2位。二是持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聚焦公路水运市场、工程质量监督、新业态监管等重点领域,紧盯网络预约出租车、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年内共投入执法车辆3497辆次,投入执法人员12728人次,立案查处案件2070起,收缴罚款288.08万元。三是不断强化综合运输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客运由“开得通、走得了”向“留得住、通得好”转变,整体运输质效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中老铁路跨境运输黄金线的支撑作用,认真落实铁路“双段长”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推进中老铁路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公铁、空铁等多式联运体系;探索实施新的航空市场培育模式,积极争取航空市场培育资金1388万元,有效助力普洱航空市场的恢复与发展。高位谋划推进“公交都市”示范创建,申报所需材料已经省厅审核上报至交通运输部待审(全省共2个州市);持续开展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思茅区新一轮公交线路经营权配置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营运改革、城市客运无障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正在有序推进,现役及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用足用好对交通运输行业支持政策,全年累计争取到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2992.53万元,有效改善了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经营状况,为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四是压细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紧盯春运、汛期、五一和国庆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省厅联合开展并高效完成了“2023年水上搜救综合应急演练”。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5.勇于探索实践,确保普洱综交公司有序有效运转。严格依法规范执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职业经理人治理模式,择优审慎选聘了职业经理人,顺利搭建起董事长、经理层、总经理助理为主的管理团队。根据“依法合规、务实效能、逐步完善、系统配套”的思路,健全完善了内部治理、人事行政、财务审计、投融资管理等制度。新设立园林苗木、运输服务、路桥工程、商贸等5家子公司,紧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低碳出行项目、“交通+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商贸物流项目四大板块,深入挖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文旅特色产业资源,与江城县签订了《交通+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建成了思茅区玉屏山苗木基地,重点包装并完成了乡村振兴交通补短板、玻烈茶马古道交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等5个项目,承接思茅城区公共交通经营权以及“车+X”综合运营项目正在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以来,公司签订项目合同金额1,300万元,实现主营收入519.54万元。 6.强化统筹,切实扛牢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督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确保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高质量发展。年内共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8次。二是不折不扣抓实抓好主题教育。成立了局党委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制定了局党委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措施,制定“任务书”,列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扎实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交通运输部门的实际认真答好“五道思考题”。三是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但凡涉及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规定,既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又坚持集体决策强化局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自觉坚持末位表态,坚决避免“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而且一旦会议作出决定,任何个人均必须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决不允许犹犹豫豫搞选择性执行。年内共召开局党委会议27次、局务会议17次。四是优化调整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成立了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及网约车联合党支部,完成市邮政管理局党支部划转、综交公司支部设立,机关党支部细分下设党小组,优化调整支队党支部、老干党支部,稳妥推进路桥三公司党支部党员资料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五是持续深化“清廉交通”建设。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四责协同”责任清单落实和“五个监督”协同连贯,大力推动“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和涉赌、涉酒、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精准发力抓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全行业监管,以案为鉴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常态长效抓好行业自身建设,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六是高度重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监察检察建议整改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化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力管用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市委巡查反馈28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27个,正在整改1个;审计发现问题20个,现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1个;监察检察建议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梳理排查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主要历史遗留问题60个,均在逐项有序积极推进整改。七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交通运输干部队伍”的目标配班子、选干部,尤其重视行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优秀干部选拔使用,年内共举办局党委中青年干部学习培训计划专题辅导8期、参学人员350余人次。共完成选拔任用干部9人,公务员转任7人,调任1人,职级晋升57人,直接考核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致力为推动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科技教育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公室)、资财审计科、公路科、铁路科、航务科、民航科、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独立核算单位) 2.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独立核算单位) 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独立核算单位) 4.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独立核算单位) 5.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单位) 6.思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7.宁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8.墨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9.景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10.镇沅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11.景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12.江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13.澜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14.孟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15.西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行政单位) 2.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6.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7.思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8.宁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9.墨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0.景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1.镇沅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2.景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3.江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4.澜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5.孟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6.西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纳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7人(离休0人,退休14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3人。 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3,738,396.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38,396.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78,375,736.72元相比,增加5,362,659.92元,增长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64,260.40元,增长6.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312.40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288.0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项目较上年增加,例如:楚雄至临沧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1,092,200.00元;普洱思茅机场航空市场培育第一批次资金及航线补贴经费10,628,000.00元;普洱思茅机场助航灯光站迁建资金6,442,800.00元;景东支线机场思茅机场拆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50,000.00元等;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3,738,396.64元。其中:基本支出42,428,067.74元,占总支出的50.67%;项目支出41,310,328.90元,占总支出的49.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78,374,136.24元相比,增加5,364,260.40元,增长6.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96,880.58元,下降4.92%;项目支出增加7,561,140.98元,增长22.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项目较上年增加,例如:楚雄至临沧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1,092,200.00元;普洱思茅机场航空市场培育第一批次资金及航线补贴经费10,628,000.00元;普洱思茅机场助航灯光站迁建资金6,442,800.00元;景东支线机场思茅机场拆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50,000.00元等;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428,067.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20,090.99元,占基本支出的9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7,976.75元,占基本支出的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310,328.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442,8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用于局机关2023年市邮政管理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 2.用于局机关外资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还贷和贴息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00元; 3.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支出241,526.80元; 4.用于局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3,183.00元; 5.用于局机关业务经费支出3,869,939.32元; 6.用于局机关2023年第一批次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00元; 7.用于局机关普洱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585,177.20元; 8.用于局机关景东支线机场思茅机场拆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550,000.00元; 9.用于局机关普洱思茅机场助航灯光站迁建资金支出6,442,800.00元; 10.用于局机关2022年玉磨铁路普洱站宁洱站墨江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30,939.40元; 11.用于局机关楚雄至临沧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支出1,092,200.00元; 12.用于局机关普洱思茅机场航空市场培育第一批次资金及航线补贴经费支出10,628,000.00元; 13.用于局机关普洱市机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0元; 14.用于局机关邮政领域市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支出514,300.00元; 15.用于局机关2022年度(市本级)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出5,309,900.00元; 16.用于下属单位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工作经费支出498,490.05元; 17.用于下属单位思茅区倚象镇大勐帕应急检查通道路面修复资金支出150,000.00元; 18.用于下属单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经费支出69,421.34元; 19.用于下属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30,300.00元; 20.用于下属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9,205.60元; 21.用于下属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04,002.60元; 22.用于下属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费经费支出364,460.49元; 23.用于下属单位交通综合整治经费支出693,591.80元; 24.用于下属单位2022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转经费支出110,490.47元; 25.用于下属单位2022年交通综合政治经费支出141,386.43元; 26.用于下属单位交通执法辅助人员(含九县)补助经费支出3,221,014.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38,396.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364,260.40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项目较上年增加,例如:楚雄至临沧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1,092,200.00元;普洱思茅机场航空市场培育第一批次资金及航线补贴经费10,628,000.00元;普洱思茅机场助航灯光站迁建资金6,442,800.00元;景东支线机场思茅机场拆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50,000.00元等;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08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30,3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市邮政管理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外资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还贷和贴息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535,22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788,29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3,907.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017,249.0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60,999.3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249,374.80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资和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775,918.16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9,481.6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022,87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520,463.6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51,718.4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036,702.6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13,990.79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67,484,81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9%。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296,144.9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含因公出国(境)经费)、思茅区倚象镇大勐帕应急检查通道路面修复资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费经费、交通综合整治经费、2022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转经费、2022年交通综合政治经费、交通执法辅助人员(含九县)补助经费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869,939.32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经费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1,737,559.24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经费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2,787,390.84元,主要用于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日常公用经费、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工作经费和2022年交通执法辅助人员(含九县)补助经费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15,718,442.3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及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费、2023年第一批次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普洱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景东支线机场思茅机场拆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普洱思茅机场助航灯光站迁建资金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支出1,123,139.40元,主要用于2022年玉磨铁路普洱站宁洱站墨江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工作经费和楚雄至临沧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支出11,128,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思茅机场航空市场培育第一批次资金及航线补贴经费和普洱市机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支出514,300.00元,主要用于邮政领域市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支出5,309,9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市本级)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5,1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615,18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2,877.00元,决算为374,600.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3,1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800.00元,决算为278,627.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38%,完成年初预算的8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77.00元,决算为42,789.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42%,完成年初预算的5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789.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2,877.00元,支出决算为374,600.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3,183.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800.00元,决算为278,62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77.00元,决算为42,78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0,752.82元,下降5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3,183.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46,141.6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7,717.82元,下降4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40元,下降0.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是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新增因公出国(境)1人1次,故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普洱市交通运输局1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于2023年6月—7月赴老挝、泰国、越南执行友好工作访问、对接友城交往、洽谈经贸合作任务,支出金额53,183.00元。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日常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8,157.95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5,104.23元,减少6,946.28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较上年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60,792,269.28元,其中,流动资产38,787,940.62元,固定资产17,301,003.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03,324.9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51,564,143.7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771,874.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600,678.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5.08平方米,账面原值24,570.3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21,02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581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412,184.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293,224.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024,32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024,325.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4,5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绩效自评表与文本不符的原因:项目实际支出总额为281,186,028.90元,包括:对下转移项目12个,支出总额227,285,300.00元;实拨资金3个,支出总额12,590,400.00元。 对下转移项目分别是: (1)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64,660,000.00元; (2)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地方配套资金760,000.00元; (3)2022年度普洱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2,566,900.00元; (4)2021年度费改税部分农村客运补助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7,695,600.00元; (5)2021年度涨价部分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7,120,000.00元; (6)2023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48,252,000.00元; (7)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补助资金5,203,000.00元; (8)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461,600.00元; (9)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2,566,900.00元; (10)2023年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8,385,600.00元; (11)第二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6,293,700.00元; (12)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上延航道日常养护经费320,000.00元; 实拨资金项目分别是: (1)2022年度(市本级)涨价部分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5,309,900.00元(实拨资金); (2)G219国道森林植被恢复经费3,408,300.00元(实拨资金); (3)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植被恢复资金3,872,200.00元(实拨资金);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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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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