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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单位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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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201000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海事航务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海事航务行业法定由市级履行的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船舶检验等公共服务和事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做好运输服务 是春运期间,普洱市道路客运共投入运营车辆33516辆,输送旅客369747人次,互联网方式发售客票92657张;水路运输共投入运输船舶1242艘次,累计客位数18168个,客流量2.5407万人次,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秩序平稳,无旅客滞留车站、投诉等现象发生,受到表扬先进事迹4起。整个春运期间,无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运输秩序良好,较好地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完成2022年高考送考任务,高考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共投入公交车辆42辆、出租车380辆,做好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运输保障服务。三是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克服新冠疫情、火车通车等多方面影响,1-10月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544732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2.82%;2022年全市完成水路运输客运周转量1453.67万人/公里,完成货运周转量764.312万吨/公里,同比减少6%。2022年公路运输总周转量预计数。全年计划增速为20%。四季度在公路客运大幅下滑的趋势下,要完全依靠公路货运的增长才能维持住了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的增长趋势,全年预期增速将会放缓。预计2022年(1-12月)能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660000万吨公里,增速12%,距前全年正增长20%的预期目标差8个百分点。预计2023年公路运输总周转量能完成745808万吨公里,增速13%。 2.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创文复核工作 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督促客运站、港口、船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措施,强化运输服务对象身份甄别,严防境外非法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入普人员。共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客运站、道路水路运输企业103户次,捐赠交通运输行业热成像自动测温机3台、医用口罩11350个、消毒液200瓶,与糯扎渡库区客渡船船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14份。二是及时召开思茅区公共交通运输行业培训会,到企业召开创文行业工作会,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紧盯阶段性工作重点,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创文水平。召开创文工作会6次,行业人员参会520人次。三是制定下发了《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关于集中做好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实地巡查工作的通知》,对责任部门、责任人、主要措施等进行明确,抽调工作人员协助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客运站、公交、出租车整治和协调相关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任。四是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在五一客运站设立志愿服务岗,对发现的各种不文明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和劝导,引导旅客文明乘车。同时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督促公交车、出租车企业及时更换老旧破损公益广告。在创文复核中以0扣分通过。 3.加大行业管理,促进道路运输业提质增效 是加大运输市场矛盾纠纷排查和隐患整治力度,反恐维稳工作,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尽力做到给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的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三是积极配合省运管局做好“跨省通办”“三检合一”工作,安排专人为道路运输驾驶员提供“跨省通办”“三检合一”业务办理咨询答疑服务,全市“一网通办”已评级通过的有5456件,电子证照申领成功5161本。 4.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成效明显,货运物流畅通有序 按照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抓紧抓实抓细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举措。一是全力推动物流保通保畅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要求;二是充分发挥12328热线作用,物流运输问题优先办理,“一事一协调、一事一处理”,妥善解决企业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物资运输高效有序;三是建立货车司机“白名单”管理制度,科学精准施策,着力细化、实化举措,持续加强跟踪督导,全力打通普洱运输堵点,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切实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普洱市交通运输行业不存在层层加码、“一刀切”的问题。 5.纾困解难政策逐步落实,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是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对照《普洱市金融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政策及产品汇编》全面落实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税费减免政策、金融供给政策等。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走进企业统计排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金融需求情况,积极对接财税、金融、人社等部门,共享行业管理数据,为金融部门定向加大金融支持提供基础支撑,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三是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支持力度,将油价补贴统筹资金用于存在困难交通运输经营者转型升级,多措并举改善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及时下达普洱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补贴资金2958.61万元到各县(区),由各县(区)制定方案公示后已兑付相关企业及经营者;对普洱市公共汽车公司提前拨付2022年爱心卡补助50万元、2021年营运补贴343万元、普洱市消费券补助爱心卡办卡金额49万元,现共拨付442万元。实现精准补贴、足额发放、及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多次到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调研,收集解决企业存在困难,精准对接发展需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五是捐赠交通运输行业热成像自动测温机3台、医用口罩11350个、消毒液200瓶。六是新增综合性能检测公司三户,共计投资1156万元。 6.强化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指导县(区)海事部门对辖区营运船舶及渔业船舶开展年度检验工作,完成68艘船舶营运检验及证书签发、26艘船舶所有权及国籍到期登记换证工作。对各县(区)进行自制船舶准确摸底排查,目前已下发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1350本,同时,严格开展水路运输核查,对1家水路运输企业和92户个体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进行全面核查,共换发新证16户,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扎实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瞄准“绿色出行成效显著、推进机制健全有效、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交通服务创新升级、绿色文化逐步形成”的目标,坚持“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重点开展公共交通建设、交通创新发展建设、公共停车场与充电桩建设六大创建行动,在全市群众中初步形成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小汽车通行总量降低,绿色出行水平整体提升。 8.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维稳 是强化行业安全检查。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截至10月21日全市道航部门开展检查164次,排查一般隐患50项,其中“两客一危”47项;已完成整改50项,整改完成率100%;开展水路运输领域巡航检查,结合辖区水上安全管理特点,指导各县(区)海事部门落实日常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个体经营户、航运企业安全监管,全市累计水上开展检查51次,船艇35艘次,巡航里程910公里,检查船舶210艘次、码头64座(次)、渡口181道(次),发现问题及隐患81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船主、船员召开安全例会115次,参会人员1500人次,发出宣传材料2000份,张贴宣传标语、横幅 60条,手机短信、微信发送安全生产及水情预警信息4100条,签订乡镇船舶四级安全责任承包书74份,签订率100%。2022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未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围绕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条主线,统筹COP15第二阶段会议安保维稳任务,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盯重点领域难点问题薄弱环节,确保全面完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确保普洱市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三是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的作用,截至11月,共处理544个“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电话工单,听取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意见,改善服务,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保障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9.持续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是抓好责任制落实。认真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始终把贯彻处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学习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党规党纪和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学习传达各级纪检部门发出的违规违纪通报,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上半年,共组织11名党员自行开展或参与局机关学习活动6次,组织会议学习6次,90人次参学。三是修订完善《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支出管理规定,坚持靠制度管好人、靠制度办好事。四是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精神的教育,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廉政责任书5份,家庭廉政承诺书17份,牢固树立讲党性、讲规矩、讲程序、讲纪律意识。五是强化纪律监督。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工作重点,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处长与副处长谈,副处长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重申纪律规定,敲响纪律警钟,严防苗头隐患,共开展党风廉政谈话5次,签订廉政承诺书14份,填写风险防控登记表17份。六是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加大对保密工作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严禁使用微信、邮箱等传输涉密文件和工作中需要保密的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作风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保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一年来,未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为机构改革之后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较好地落实了局党委各项安排部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处长室、运输发展科、考培教育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4,267,13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7,132.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817.12元,下降3.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5,817.12元,下降3.0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在职人员为19人,2021年年初在职人员为22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4,267,132.92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984.03元,占总支出的85.70%;项目支出610,148.89元,占总支出的14.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5,817.12元,下降3.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0,582.89元,下降8.52%;项目支出增加204,765.77元,增长50.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在职人员为19人,2021年年初在职人员为22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对减少,2022年项目安排及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56,984.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19,007.03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7,977.00元,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0,148.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用于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工作经费521,048.89元,2.用于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上延航道日常养护经费76,100.00元,3.用于航道及渡口养护专项补助经费1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7,132.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5,817.12元,下降3.08%,主要原因:2022年年初在职人员为19人,2021年年初在职人员为22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对减少,2022年项目安排及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4,95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退休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服务和服务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4,83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116,31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业务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等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1,0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5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22.2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3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5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22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54.76元,下降1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77.76元,下降1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23.00元,增长27.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977.00元,比上年减少49,691.00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资产总额671,013.82元,其中,流动资产32,415.32元,固定资产627,798.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9,386.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8,8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43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5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43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单位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单位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单位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单位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201111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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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26060300869.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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