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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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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内地方权限范围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执法职责;组织开展地方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区)大队开展执法工作,管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科、公路运输执法监督科、水路运输执法监督科、工程质量执法监督科。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思茅大队
2.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宁洱大队
3.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墨江大队
4.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谷大队
5.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东大队
6.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镇沅大队
7.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城大队
8.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孟连大队
9.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澜沧大队
10.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党建、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工作,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课报告等形式,激发党员干部谋事干事内生动力,凝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2.抓治理、强监管,巩固执法成果。积极开展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继续加大水上执法监管力度和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和巩固执法改革后的执法成果应用,总结完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3.抓科技、强效能,提高执法效率。积极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不断完善非现场执法监管网络和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助力执法信息化提升,切实提高执法效率。
4.抓服务、强保障,构建执法新格局。深化“执法大走访、工作大调研、服务大提升”活动和“送法六进”活动,深入推进交通执法文化体系建设,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培养树立挖掘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工作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151人。在职实有1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06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8辆(待报废2辆于2023年2月报废完毕)。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717,658.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6,717,658.8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997,884.17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17人(其中:调出6人、退休11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717,658.88元,其中:本年收入26,717,658.8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17,658.88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997,884.17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17人(其中:调出6人、退休11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一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717,658.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717,658.88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7,658.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3,209.00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17人(其中:调出6人、退休1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4,675.17元,下降52.5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达的项目经费中含2021年3个项目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3,392,288.40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288.4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362.00元,下降0.89%;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财政补助生活费和政策性补贴部分。减少原因是2022年遗属补助列在此科目,2023年列在“死亡抚恤”科目。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002,668.06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668.0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5,272.22元,增加8.99%;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增加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提取该数时候用的基数大于我单位实际基数,我单位年末会有该项经费结余。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为201,8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16.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1,81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生活费。增加原因是2022年遗属补助列在“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列在此科目。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894,540.09元,其中:基本支出894,540.09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8,474.19元,减少41.65%;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减少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17人(其中:调出6人、退休11人),相应的单位应缴部分医疗保险减少。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661,779.80元,其中:基本支出661,779.8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320.20元,减少1.83%;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应缴部分。减少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17人(其中:调出6人、退休11人),相应的单位应缴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61,630.45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30.45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130.45元,增加16.7%。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增加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提取该数时候用的基数大于我单位实际基数,我单位年末会有该项经费结余。
7.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7,682,0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2,087.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9,413元,减少4.28%;减少原因一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17人(其中:调出6人、退休1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4,675.17元,下降52.5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达的项目经费中含2021年3个项目结余资金。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720,849.08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7,407.72元,减少9.82%。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减少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17人(其中:调出6人、退休11人),相应的单位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2,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0,748.00元,较上年减少87,853.00元,下降31.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增长0.00%;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长0.00%。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48.00元,较上年减少1,153.00元,下降6.0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78人次。
减少原因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厉行节约原则,最大限度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2,900.00元,较上年减少86,700.00元,下降33.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900.00元,较上年减少86,700.00元,下降33.4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待报废2辆于2023年2月报废完毕)。
减少原因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厉行节约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重点项目 0个,绩效目标如下: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综合整治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处理超限超载治理、打非治违、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水上交通等执法案件、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使我市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者满意度达8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61,57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6,627.00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均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厉行节约原则,最大限度控制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资产总额48,592,298.28元,其中,流动资产1,207,057.07元,固定资产40,812,299.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572,941.2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670,198.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536,272.06元。增加原因:机构改革,下辖宁洱、墨江、景谷、景东、镇沅、江城、澜沧、孟连、西盟10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账并入市支队。处置房屋建筑物50平方米,账面原值45,807.0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8项,账面原值1,365,405.5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600111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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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202303270946522752023032809162353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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