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400000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实体安全监督,对从业单位执行标准、规范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监管,工程质量鉴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资质管理科、监测科、质量监督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确保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三个务必”,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守廉政纪律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网络,积极营造干净干事、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2.坚决拥护市纪委监委的决定,坚决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江城监委对李新祥、李沿圆案的调查。持续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监察建议、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做好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工作,抓好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杜绝“在编不作为、在岗不履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建设。
3.加强对全市各县(区)农村公路的监管指导力度,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公路质量督查,要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交叉互检、组织开展典型经验观摩学习等,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质监站的帮扶指导,促进各县区交通质监机构履职能力的全面提升。
4.依照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开展监督检查,保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和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转变观念,找准切入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梳理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严格关键程序检查验收,提升工程质量均衡性和耐久性。
5.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坚决遏制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持续做好保密、平安工地、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64,335.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64,335.6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财务总收入2,946,612.52元相比,减少82,276.88元,下降2.79%,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864,335.64元,其中:本年收入2,864,335.6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64,335.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946,612.52元相比,减少82,276.88元,下降2.79%,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64,335.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64,335.64元,其中:基本支出2,789,335.64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2,294.52元相比,增加417,041.12元,增长17.58%,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晋升,导致工资、保险基数改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5,000.0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35,000.00元对比,减少360,000.00元,下降82.76%。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导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289.28元。其中:基本支出254,289.2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0.38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0.3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2,040.28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40.2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57,428.32元。其中:基本支出57,428.3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71.42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1.4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214019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235,7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771.00元,项目支出7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172,284.96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84.9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482.00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394,914.00元相比,减少341,432.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为1,882.00元,与上年公务接待费6,614.00元相比,减少4,732.00元,下降71.5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5人次。主要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尽量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600.00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8,300.00元相比,减少336,700.00元,下降86.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60,000.00元相比,减少36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2022年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新购入2辆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00.00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00.00元,增加23,300.00元,增长82.3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务用车数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项目名称: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绩效目标如下:完成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安排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认真履行好质量安全监督的各项职能职责,规范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资产总额440,423.51元,其中,流动资产92,683.19元,固定资产347,740.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38104.59元相比,增加402,318.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740.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8,04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400111
(此件公开发布) |
||||||||||||
|
附件【普洱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6112903576(2).xlsx】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