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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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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000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指导城市出租车、公交车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对职责权限内的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航道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及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和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7.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公路管理等交通系统涉地相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
9.贯彻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和战备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全市交通战备建设的发展战略及战时交通运输的对策方案,制定全市交通战备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交通战备业务基础建设和措施,承担交通战备工作管理,保证交通战备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0.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建设科、铁路科、行政法规科和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公室)、民航科、综合规划科、资财审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综合运输和航务管理科、公路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
3.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4.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6.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7.普洱市邮政快递业安全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持续做好省级负责实施瑞孟、勐绿、南云3条(段)高速项目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力争年内基本完成瑞孟、勐绿高速(普洱段)土建工程,南云高速(普洱段)实质开工;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做好G8511扩容玉溪至墨江段、墨江至普洱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施工组织调度,加速推进市级负责实施景宁、振景、孟勐、碧双、澜孟、思江、楚景7条(段)高速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孟勐、碧双高速上半年全线开工;
争取临沧至普洱铁路尽早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双段长”工作机制,强化路地双方信息互通,配合做好中老铁路运营维护工作,助力中老铁路更好发挥促进带动作用。
全力提速普洱思茅机场迁建前期工作,积极探索航空市场开发新模式,转变航线培育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开发培育航线,重点鼓励和支持机场、航空公司发挥主观能动性,群策群力破解航空市场培育面临的困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202人。在职实有19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7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2辆。普洱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因机关改革,各县(区)资产合并,导致车辆实有数超过编制数(超编2辆于2023年2月报废完毕)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379,377.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379,377.5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00元。与上年财务总收入52,861,430.82元相比,增加85,517,946.73元,增长161.78%,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亚行贷款云南普洱区域综合路网发展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项目90,000,000.00元,导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379,377.55元,其中:本年收入138,379,377.5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379,377.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52,861,430.82元相比,增加85,517,946.73元,增长161.78%,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亚行贷款云南普洱区域综合路网发展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项目90,000,000.00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379,377.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379,377.55元,其中:基本支出42,698,377.55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77,602.64元相比,减少1,879,225.09元,下降4.22%,主要原因为:2023年部门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95,681,000.0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283,828.18元相比,增加87,397,171.82元,增长1,055.03%,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亚行贷款云南普洱区域综合路网发展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项目90,000,000.00元,导致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36,621.40元。其中:基本支出4,636,621.4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51,891.69元。其中:基本支出3,351,891.69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55,8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1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人员的死亡抚恤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5.74元。其中:基本支出22,485.7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98,809.56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809.5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73,041.08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41.0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30,762.98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762.9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193.02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93.0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9.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22,097,00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7,003.00元,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0.214010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60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公路水路运输中办公、差旅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1.214010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1,871,7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740.00元,项目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及各项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2.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2,966,994.36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994.36元,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路灾毁、新建及各项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3.214019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302,7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41,704.00元,项目支出261,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突出道路运输问题综合整治、交通综合整治等支出。
14.2140599交通运输支出-邮政业支出-其他邮政业支出3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邮政管理局行业统计工作、寄递物流安全工作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77,314.72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314.7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6.2310303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40,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
17.2320303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50,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3,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8,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2,877.00元,较上年970,000.86元相比减少557,123.86元,下降57.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6,077.00元,较上年139,350.00减少63,273.00元,下降45.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895人次。主要原因为: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厉行节约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6,800.00元,较上年830,650.86减少493,850.86元,下降59.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800.00元,较上年830,650.86减少493,850.86元,下降59.4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原因为: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厉行节约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681,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 0个,绩效目标如下:
1.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业务经费:普洱市交通运输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建设科、铁路科、行政法规科和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公室)、民航科、综合规划科、资财审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综合运输和航务管理科、公路科。项目组织机构由资财审计科、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协调组织负责。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挥单位职责职能,日常办公各项开支。
2.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亚行贷款云南普洱区域综合路网发展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023年需偿还1286万美元,按现行汇率预计偿还人民币9000万元。于2023年6月1日偿还643万美元(其中:本金285万美元,利息及承诺费358万美元)。于2023年12月1日前偿还643万美元(其中:本金285万美元,利息及承诺费358万美元)。
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普洱市邮政快递监管业务经费:加强普遍服务质量监督,改善普遍服务质量。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完善邮政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普遍服务水平,保证全国普遍服务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完善机要通信保密安全和服务能力,提高机要通信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属地化和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发展,寄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邮政行业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执行效果提升。做好统计信息系统中企业信息的维护,确保2022年新增企业全部纳入行业统计范围,保证数据质量。完善许可管理制度体系,简化许可审批手续、统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效率,提高许可审批人员和快递企业人员业务实践能力。邮政行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得到整体提升。
4.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工作经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与水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海事航务行业法定由市级履行的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船舶检验等公共服务和事务性工作。维持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开支,为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普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经费:审核上报及下达辖区内农村公路年度养护指标、工程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季度巡查及半年和年终养护考核;做好内、外业资料的收集整理,接受省交通厅、公路局的各项督查、检查。负责组织至少一次的全市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业务培训;预算支出进度3月不低于20%,6月不低于50%,9月不底于70%,12月全部支出。逐步实现普洱市境内所辖农村公路“畅、安、舒、美”。
6.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完成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安排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认真履行好质量安全监督的各项职能职责,规范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7.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费:做好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促进全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承担普洱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建设各阶段造价文件的评审;制定交通建设造价监督计划;编制交通建设造价监督检查报告;为上级提供工程造价基础数据;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工程决算及造价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定期发布全市交通运输工程指导价。
8.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综合整治经费:承担普洱市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整治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主体责任的客运企业;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与公安、边境管理部门、孟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联动,对其他部门查获的涉嫌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员做好对接核查、打击处理;对发现的疑似跨境赌博、电信诈骗、运毒、走私、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疑似人员及毗邻国家“三非”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边境管理部门在侦办非法出入境案件中需要调阅售票、营运车辆及人员信息时,积极予以支持协助。2023年新增工作:1.牵头联合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对火车站公交车、出租车进场秩序开展整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交通运输秩序。2.对思澜高速、南景高速的公路设施、隧道设施、沿线保洁、标志标线牌等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检查、治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2,057.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45,946,600.00元相比,减少42,674,543.00元,下降92.88%,主要原因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与上年发生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46,086,585.40元,其中,流动资产143,350,617.40元,固定资产2,729,253.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714.2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64,015,471.4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928,886.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90,868.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66,843.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7项,账面原值506,08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800111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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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3091353520.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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