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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国资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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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以“深化合规管理、强化法治赋能”为主线,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为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二)压实第一责任,纵深推进依规治党。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责任。委党委书记、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4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和考核评价,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20场次,覆盖国资国企10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组织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并实施《2025年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国资国企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把纠治"四风"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用改革创新精神和从严从实的标准管党治党,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2次。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企业内部审计、巡察机构的联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三)聚焦合规管理,提升依法监管效能。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修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市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普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普洱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三项核心制度。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保监管制度的统一性、协调性和时效性。全面推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普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三家市属监管企业全面建成合规管理体系,并推动合规管理向二、三级子企业延伸。指导企业建立首席合规官制度,明确合规管理职责,将合规审查嵌入经营管理全流程。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作用,对市国资委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5年,委机关法律顾问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审核各类合同协议20份,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与平安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3次,排查整改隐患100%。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确保了国资系统和谐稳定。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夯实法治人才基础。指导市属企业设立法务机构,配备专业法务人员,推动符合条件的配备总法律顾问,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与合规研讨,提升法务人员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把关能力。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将法治保障关口前移,确保法务力量提前介入重大项目、重要决策,实现“业务开展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普法惠及面局限于监管企业,普法工作不够系统深入,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 (二)国有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缺乏一批熟悉经济和法律、熟悉国内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公司法律审核、纠纷处理、普法培训等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三)对国企法治建设全过程指导力度不够。对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多集中于事后追责或年度考核,对事前的合规风险识别、事中的法务嵌入经营决策等关键环节缺乏常态化、穿透式的跟踪督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市国资委党委将继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纳入市国资委工作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法治能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二)压实第一责任,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坚定不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好依法治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进一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党委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法治规则。 (三)聚焦薄弱环节,深化法治国企建设。“聚焦市属监管企业合规建设方面与现代企业建设制度要求存在的差距”“对企业法务工作指导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等问题,重点抓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根据《普洱市国资委关于深入推进市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市属企业加快配备总法律顾问,完善企业法务组织架构。二是深化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针对合规管理制度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将加强督导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合规风险防控,全面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对企业法务工作的精准指导。将通过搭建法治工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推动法务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企业法务队伍专业能力,切实解决企业在法治建设中遇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2025年工作特色亮点 聚焦党建引领,推动法治与经营深度融合。强化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构建“1+3+N”联建格局,开展“五联”活动,破解法治协作难题。打造党建品牌为牵引,指导三家国企创建示范点,促进依法治理与生产经营质效双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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